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白云之子

[群众呼声] 关于治理滥办酒席借机敛财问题给巴中相关部门的建议信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15-8-7 18:5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巴中平昌人,高考入军校离开家乡来成都工作生活35年了————————之所以写这句话,是因为有个叫 chicha风云的通江网民,不相信我没在通江,也不相信我的身份,因此,才这样写的。

 楼主| 发表于 2015-8-7 19:12 | 显示全部楼层
通江县再发新通知 宴席监督对象仅为国家公职人员
通江县再发新通知 宴席监督对象仅为国家公职人员四川新闻网[微博]2015-08-07 07:21
[url=]我要分享[/url]
138

四川新闻网巴中(微博)8月6日讯(记者 陈连波 余开洋)8月6日上午,在通江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了一则由中共通江县委办公室、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一则《加强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宴席监督检查的通知》。在该《通知》中,内容仅为对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宴席的监督检查。
在8月6日发布的这则新《通知》中,四川新闻网记者看到,内容仅为对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宴席的监督检查,并非之前的《通知》对普通群众也有约束。据通江县有关部门介绍,这则新发布的《通知》并非之前的修改后版本,而是当地政府为了更好地纠正当地办酒成风的现状,先行对党员干部等国家公职人员进行约束。
另据了解,通江县正在准备组织民政局、法制办等部门,再次进行民意调查,在广泛征集群众意见的基础,对原《通知》进行修改。有相关部门表示,从媒体报道后的情况来看,大多数当地市民对政府约束日益泛滥的酒宴风气表示支持,修改后的《通知》仍会包含有这方面的内容,但更多的是对普通百姓的引导和教育,而非强制性的规定。
此前,针对通江县委办、县政府办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公职人员和群众操办酒席的通知》,对普通群众操办酒席进行界定一事,巴中新闻网曾通过“美丽巴中”微信公众平台进行支持度调查。有192名网友参加调查投票,其中:支持者127票,占66%;反对者23票,占23%;建议酒席采取奖励措施,引导文明办酒席的42票,占2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顾问团,人,要知道羞耻!
我一再说通江的文件有问题,你总是攻击我,毫无羞耻,也不愿虚心学习,完全是个泼皮无赖!
你一个法盲+文盲+流氓,应该知孬趣了,在这里丢人现眼,大家就会都知道你什么货色了!

 楼主| 发表于 2015-8-7 19:24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家通江的领导都懂得重新修改制定文件,只有你这个“三氓(盲)",就象个泼皮无赖,想裸奔到底吗?

相信有更多的巴中网友来看你出丑!

我也没兴趣再理你了,你这种通江垃圾,别脏了我的主贴!

 楼主| 发表于 2015-8-7 19:28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更多的网友提出修改补充建议,特别是不同意见!我们共同探讨吧,相信还有不少网友有高招呢。
不管巴中市的相关部门,甚至市领导看到这个建议没,我们作为一个公民,完全可以给政府提建议,包括批评意见都是可以的,只要不亏自己的心就是了。
个别搅局的人,大家不理就是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7 19:55
这几天关于通江办酒席这桩事引起了北京卫视,江苏卫视甚至凤凰卫视等全国人民的大讨论,本人认为一切不与国家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地方性规章制度都是可存在的,一个企业还有自己的规章制度呢?难道也违法了?滥办酒席属于陋习,违背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当然应该制止!某些媒体并不了解通江目前滥办酒席的疯狂程度,仅凭标题就臆断事实的本质,站着说话不腰疼!只可惜政府出台这份文件后并没有实际执行,滥办酒席之风依旧猖狂

发表于 2015-8-7 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分分钟就把你这只会摇尾巴的狼给打回原形了,继续装你的高大上啊,军校毕业,成都工作了35年,做了35的门卫了吧,保安大叔。如果通江采纳你这个2B保安的建议,那你又可以光明正大的给你爹办酒了,哈哈哈哈哈,来咬我啊 :lol:lol:lol:lol

 楼主| 发表于 2015-8-7 20:41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不知羞耻!

本人身份平昌论坛那么多贴子可查!还用你来污蔑?

你还是钻地洞去吧,别妄图欺骗大家了!

凡是明眼人一看,这个贴子是看门的人能够写出来的?哈哈。

你只要再裸奔下去,丢丑的是你!大家都看穿你的流氓本性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7 21:01
这位自称是成都人的大爷,你建议也给成都建议嘛,天天跑到通江来,还说通江人是二货,未必通江人惹你了吗?像你这把年纪,锻炼身体才是大事,不然就去见马克思了。

 楼主| 发表于 2015-8-7 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郑重申明:
本人所发主贴标题上的"通江论坛上的二货些",是特指"企业顾问团"、"chicha风云“这二个法盲+文盲+流氓!

根本没有骂其它人,更没有骂通江人,是讥讽这二个个人的!

发表于 2015-8-7 21:30 | 显示全部楼层
    因看不惯此人在本论坛的作为,忍不住说几句本人的感受。给人的印象是:不像有很深造诣的工作几十年的军校大学生,更不像军校生的品质。
一、自我标榜,毫无稳重之感,一点也不低调。生怕人家不知道他是所谓的“军校生”身份。若真是“军校生”,这只能是军校生的悲哀,军校里的“南郭先生”。你就算让“chicha风云”相信你是军校生,那又怎么样?他相信你与否有什么用?
二、喜欢与人争高低,其言行给人的感觉极为幼稚,感觉其处事方式与小孩无异。好家伙,工作了35年的“军校生”面对网友的质疑,却如此斤斤计较?不是以理服人而是气急败坏地与网友对骂?这是哪门子军校生如此水平?
三、一直把“帖子”写为“贴子”,一点不像严谨、高素质的八十年代的军校生。其文帖还不好说是否复制的人家的(本人没工夫也没兴趣去调查核实),反正给人的感觉不是此人的原创。但你要注意,如果未经许可擅自剽窃别人的作品为己有 ,侵犯了别人著作权的话,当心真的吃官司!那时就不怕你自己标榜多么懂法啦。
四、“军校生”的身份也不是什么骄傲的资本,同样也是平常的军人或大学生,要成为受人尊重的成功人士,也得需要百倍努力,对国家、对社会作出突出贡献才能为人们和国家认可。可是这位所谓的“军校生”言行举止哪点像?一再标榜自己的身份,但为国家、人民和社会做出了什么贡献?几十年都当过什么“大官”?有什么政绩,不妨晒晒?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7 21:33
楼主,你这样公开在论坛上点名骂人,素质可见一斑了,此地无银三百两,你这帖子不看也罢,

发表于 2015-8-7 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白云之子 发表于 2015-8-7 21:18
郑重申明:
本人所发主贴标题上的"通江论坛上的二货些",是特指"企业顾问团"、"chicha风云“这二个法盲+文 ...

你简直太他妈看得起你自己了,如此正凸显了你那悲哀与脆弱的心理

发表于 2015-8-7 21:39 | 显示全部楼层
白云之子 发表于 2015-8-7 21:18
郑重申明:
本人所发主贴标题上的"通江论坛上的二货些",是特指"企业顾问团"、"chicha风云“这二个法盲+文 ...

可是,你题目中并没有明确说是那两个网友,而是“通江论坛上的二货些”,一竹竿打翻一船人,就是,凡是不相信你的“违法”说辞的人,都是二货,对吧?再说了。你一再标榜你自己懂法,你咋不知道如果你特定化为某个真实的人的话,当心人家告你诽谤!你明白?

发表于 2015-8-7 21:41 | 显示全部楼层
mingruzhibao 发表于 2015-8-7 21:30
因看不惯此人在本论坛的作为,忍不住说几句本人的感受。给人的印象是:不像有很深造诣的工作几十年的军 ...

分析得头头是道,终于还是有明眼人看清楚了此人肮脏的面目,等下看门大爷又要说你是我请来的水军,哈哈哈哈

发表于 2015-8-7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dizzy:楼主纯属一精神病患者,鉴定完毕!

发表于 2015-8-7 22:0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完全帖,似乎没有几个真正讨论你观点的,反而是你与顾问团在吵架的一个帖子,人家只是反驳你问题刻薄尖锐,还算文明,你却回答得满嘴脏话,这是80年代军校生的真实写照吗?工作35年了就积累了这幅得性,你口口声声说你懂法,那么你公然在论坛指名道姓的骂人家是二货,虽然是网民名,如果是在国外,人家可以告到你坐牢的,网络也是法治之区,老都老了,记得以后说话要积德,一把年纪还要在网络上挨骂,受人指责,何必呢?每个人有几斤几两,明眼人一看便知,不是谁吼得凶谁就厉害!你这帖子建议的内容也是官话一大把,人家说你复制的也情有可原,你看把你急的那副样子,你指责通江发的文件的时候,人家ZF也没有和你公然对骂啊,你这样让ZF如何采纳你的建议,这么敢采纳?

 楼主| 发表于 2015-8-7 22:4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mingruzhibaoonline  (UID: 5264678)
空间访问量0邮箱状态已验证视频认证未认证
统计信息 好友数 0 | 记录数 0 | 日志数 0 | 相册数 0 |回帖数 9 | 主题数 0 | 分享数 0
性别保密生日-
用户认证
活跃概况
用户组  秀才
注册时间2015-8-7 20:50最后访问2015-8-7 21:30上次活动时间2015-8-7 21:00上次发表时间2015-8-7 22:2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时间2015-8-7 20:50
明目张胆注册马甲,"企业顾问团",更加无耻没底线了,哈哈。

 楼主| 发表于 2015-8-7 22:47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tieba.baidu.com/p/553132897
“贴子”,还是“帖子”?
本吧中的“发表贴子”、“贴子数×××篇”、“共有×篇贴子”等中的“贴子”,均应为“帖子”。商务印书馆《现代汉语新词语词典》:帖子,在网站BBS(电子公告栏)上或聊天室中自由发表意见的文字。而各种工具书中均无“贴子”词目。至于“百度贴吧”中的“tie”应该使用“贴”还是“帖”,个人的理解是:“tie吧”,贴帖子的地方。比照“酒吧”、“水吧”、“氧吧”(以上为“名词+吧”),“聊吧”(“动词+吧”),作“贴吧”、“帖吧”均可。既然百度用的是“贴吧”,大家也都习惯了,我们应该认可。

 楼主| 发表于 2015-8-7 22:47 | 显示全部楼层
mingruzhibao 发表于 2015-8-7 21:30
因看不惯此人在本论坛的作为,忍不住说几句本人的感受。给人的印象是:不像有很深造诣的工作几十年的军 ...

你这贴子,完全是通江二B 的典型表现。

一、说一句表明身份的话,就是自我标榜了?为了打消个别网友认为我是通江人,想自己办酒席,就反对通江政府的文件,多写这么样一句,算什么标榜?根本不看我主贴的内容,扣顶大帽子,小人做派。
二、争什么高低,主贴是实实在在的问题解决方案探讨。"言行极为幼稚"恰恰是你,今天仍然固执己见,完全是无赖。
三、现在网络用语丰富多彩,你想找个“贴子"的别字小毛病来挑刺,原来更显自己的无知,自己打脸了吗,哈哈。
四、我不受人尊重,你有什么资格下结论?你攻击我,就等于所有人不尊重我了?真是脑残!至少我这个贴子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办法!你不知羞耻恶毒攻击,并不等于这贴子就不影响他人甚至领导,哈哈。你就是个屁,说话如放屁!

 楼主| 发表于 2015-8-7 22:48 | 显示全部楼层
企业顾问团,你继续丢人吧,哈哈。你这个通江二B是坐实了。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