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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钻木

成都疯狂悍马撞人 藏车时被抓 驾驶员谎话连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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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7 15:03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布一下肇事车的车牌照!查看一下路边监控就啥子都晓得了。那司机绝对是喝了酒的,要不然绝对不会逃逸!?[em03][em03][em03][em02][em02][em02]

发表于 2009-4-27 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嘿,肇事者真是傻蛋,谁都知道,成都玩悍马的“疯子”毕竟没有几个,想跑也跑不脱,兴许还有天眼早就就将全过程拍下来了呢。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发表于 2009-4-27 13:37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关注!!!

一定要知道结果!!!

发表于 2009-4-27 13:46 | 显示全部楼层
枪毙!

发表于 2009-4-27 14:06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布一下憨马车的车牌号三?

发表于 2009-4-27 13:16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钻木在2009-4-27 13:09:00的发言:
奇怪,为什么记者只公布了出租车的牌照,却没公布悍马的牌照?

怕呗!!!指不定那天身上少个部件。

发表于 2009-4-27 13:17 | 显示全部楼层
开悍马的是什么人,难道人家会因为你几辆出租车和两三条"贱命"去得罪人?[em02][em02][em02][em04][em03][em03]

发表于 2009-4-27 13:24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globalhqw在2009-4-27 12:27:00的发言:
出事路段应该有监控的吧,这下子看交警的了!!1

JCSS一定会说天黑风大,看不清,什么也看不清

发表于 2009-4-27 13:34 | 显示全部楼层

[em02][em02][em02]

开坦克压死他“它”!

发表于 2009-4-27 13:0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人一定要严惩,不需要人性化的教育,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处理,终身禁驾,让他们到东郊火葬场去住一个星期体练生活。。太人性化的处理,就会有2.3次的发生,一定要严惩。。。不要让市民失望。。。

发表于 2009-4-27 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会有人出来顶罪的

[em02][em03]

 楼主| 发表于 2009-4-27 13:09 | 显示全部楼层
奇怪,为什么记者只公布了出租车的牌照,却没公布悍马的牌照?

发表于 2009-4-27 12:5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敢100%的肯定,这事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这就是什么主义的优越性,什么经济的必然性。。。。。。

发表于 2009-4-27 16:24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报不平;【公众】在2009-4-27 12:32:00的发言:
[em02][em02]这种人该枪毙!!!!

发表于 2009-4-27 16:28 | 显示全部楼层
格桑从那么远的地方都跑来了,我都还走到,真不好意思说!开好车的人就了不起了嗦!

发表于 2009-4-27 16:15 | 显示全部楼层
[em09][em09][em09][em09][em09]

一定要知道结果!!!

发表于 2009-4-27 16:10 | 显示全部楼层
[em03][em03][em03]

发表于 2009-4-27 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em02][em02][em02][em02]

发表于 2009-4-27 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辆悍马没有上牌照,并不影响相关方面查询这辆车的真实买主,因为这车要是正规途径大贸进口的,那么汽车车架号是在海关登记备案的,通过海关就能找得到车辆的经销商,通过经销商,就能找到这车的真实买主。即或是该车是走私进口的,那么通过车身号,也能找到相应的上线。毕竟,诺大的悍马,不是一只小蚂蚁,进关总会留下痕迹的。因此,驾车者也许能够逃避法律的制裁,但是作为购车者却逃脱不了肇事逃逸的干系,受到法律制裁是正义所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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