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小学教师的“简便运算”:拿实验小学老师的话说就是“我们实验小学的规矩就是……”——责令学生家长当“老师”。 试问:没文化的家长大字不识两个。也要帮实小老师来教孩子做题?天啦!叫家长怎么“教”?! 可用时间,当班教师不辅导学生作业,反而责令孩子叫家长“教”其改错题。 家长没文化、没办法,只好出钱找实验小学老师补课。 教师的职责是什么? 教师应该是受过教育专业训练的专业人员,相对于学生的学习来说,教师的职责和作用,与有文化的或没文化的家长,应该是大不一样的。作为学校教育的专业人员,教师应该是学生学习的很专业的促进者,并且在促进、推动、鼓励、激发学生学习的同时,教师还应该更多的履行其专业的职责,执行其专业的任务,施展其专业的特长,发挥其专业的作用。而具有这种职责、任务、特长、作用的角色,与家长作为“学生学习的促进者”的角色是有质的区别的。“学生学习的促进者”这个大概念的外延包括教师、家长和别的角色等,但教师和家长却是不同质的概念。把包括家长等别的角色在内的“学生学习的促进者”,当成是教师最明显、最直接、最富时代性的角色特征,这就难免要犯“动物是蛇”那样的逻辑错误。
无论是过去和现在,学生的基本职责和任务都是学习。课程改革突出的是学生学习主体地位的确立和学习方式的变化——由被动学习接受学习转变为自主学习。学生作为学习的主体在新课程中,其基本职责和任务不再是过去的学习,更强调——自主学习。“自主学习”既是新课程学生角色的基本职责和任务,也是新课程倡导的学习方式。相对于学生学习主体地位的确立,相对于学生角色基本职责和任务与学习方式的转变,教师角色也应该随学生的转而转,其基本职责和服务方式也应该依学生的变而变。相对于自己的服务对象,教师应该尽快地从传统的不合时宜的角色中解放出来,不仅要做学生学习的促进者,更要成为学生“自主学习”的服务者。
诱导学生自主学习作为教师的基本职责,意味着教师要具备诱导学生自主学习的本领和能耐。教师要在充分认识和尊重学生主体地位的基础上,“诱导”学生热爱学习的志趣,“诱导”学生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真正发挥学生学习主体的作用,做学习的主人,自信自觉自修自省,有主意有主见地主动学习“自己的课程”。在这里,“导”应该是一种启迪,一种引领,因势而导。“诱”可以是诱发、劝诱,循循善诱;也可以是诱掖、引诱,诱其深入……一切可能的教育资源和手段——无论白猫黑猫,只要是有利于诱导学生自主学习的,教师尽可取之用之,服务于学生;并和学生一起学习一同成长。
家长的职责: 为家庭生活和子女学习提供保障 (一)提供家庭的物质生活保障 1、必备的物质生活保障是家庭存在的前提。 2、必备的家庭物质生活保障是社会安定的需要。 3、家庭的生活保障有赖于家长的辛勤劳动。 为此家长要做到以下几点: (1)加强学习,提高素质。 (2)勤奋工作,增加收入。 (3)勤俭持家,为子女着想。 (二)营造良好的家庭精神氛围 1、家庭要为孩子创造一个良好的家庭氛围。 (1)建立良好的家庭环境。 (2)培养孩子具有良好的作息时间和生活习惯。 (3)为孩子营造和睦的心理氛围。 2、教育孩子树立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 3、带领孩子开展丰富多彩的家庭活动。 (三)当好子女的法定监护人。 1、经济生活保障。 2、法律执行保障。 (四)家庭教育要与学校教育相一致。 1、老师对孩子的意见,家长要正确对待。 2、对孩子的要求与学校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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