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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新闻] 内江一男子容留他人吸毒非法持有枪支 数罪并罚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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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2 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隆昌(微博)籍男子因容留他人吸毒被公安民警现场查获,在搜查过程中,公安民警又当场搜出其非法持有的枪支。近日,隆昌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李中连(化名)犯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数罪并罚,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8个月, 并处罚金1000元。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5年3月期间,被告人李中连(男,58岁,隆昌县胡家镇人)先后3次为李某等吸毒人员提供吸毒工具,并容留其在自己家中吸毒。

2015年4月1日下午4时许,公安民警在被告人李中连家中将容留他人吸毒的李中连抓获。搜查过程中,公安民警又当场发现3支疑似枪支。后经鉴定:送检的其中一支疑似枪支为以火药为动力的具有致伤力的枪支。当日,被告人李中连供述了自己容留他人吸毒和非法持有枪支的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中连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之规定,应当以容留他人吸毒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中连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应当以非法持有枪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中连一人犯数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应当数罪并罚,遂依法判决被告人李中连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判决被告人李中连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数罪并罚,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8个月, 并处罚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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