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深化认识,统一思想。坚定做好社会评价工作的信心,紧紧围绕“群众满意”这一本质要求,认真分析和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切实抓好整改,发挥群众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作用,提高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满意度。协助和推动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实现两个责任良性互动、共同发力。 其次要深入基层,征询意见。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为契机,深入村居,加大宣传力度,坚持开展“廉情夜访”等形式收集问题,同时采取问卷调查、座谈会等形式征询“两代表一委员”、干部群众代表的评价意见,把民意调查结果作为查找问题、改进工作的重要依据。 再次要在接待群众时,要坚决杜绝态度粗暴、方法简单、吃拿卡等问题。要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处理有力,要做到事事有回音。要通过党风廉政建设巡展、召开院坝会、入户宣传等工作措施,面向群众正面宣传社会评价工作,引导群众有序参与到社会评价工作中,客观公正地评价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开展宣传工作中,在宣传对象上要注意区分,针对不同的对象采取不同的宣传方式,让宣传更具针对性。要把握好宣传的角度,做到以正面的工作成效宣传为主,不得强令、指使群众按照指定的分数评分,不得将社会评价项目张贴在群众住所周围,不得误导群众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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