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晒一晒会理县2009城市拆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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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30 14: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大家都来说一说拆迁文件合不合理。言论自由,想说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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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30 15:06 | 显示全部楼层
[em02][em02][em02]

发表于 2009-5-1 00:31 | 显示全部楼层
[em03]我们支持国家建设,希望会理建设得更加美丽富饶.但我们要求:要上有天下有地的宅基地,这样好养猪好养鸡。

发表于 2009-5-1 00:41 | 显示全部楼层

成都拆迁补偿:按住宅评估价30%给予购房补贴


成都晚报   2008-10-28

   

为实施城市规划,推进城市建设,完善城市功能,切实维护城市改造中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16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五城区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五城区(含高新区)范围内政府组织实施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进行了规范,并首次对拆迁补偿标准进行了统一。
 
从文件下发之日起,凡是符合条件的被拆迁房屋户主,在赔偿时将享受到包含被拆迁房屋补偿、政策性补偿、政策性补助、政策性补贴、提前搬迁奖励等利好。

昨日下午,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市房产管理局新闻发言人杜文对政策进行了解读。他表示,这是我市针对城市房屋拆迁出台的第一部规范性文件,按照新政策,成都市民将享受到更多的拆迁优惠。

五项统一拆迁补偿标准

《意见》对拆迁补偿标准进行了统一,要求拆迁人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拆迁标准。明确了拆迁标准包括被拆迁房屋补偿、政策性补偿、政策性补助、政策性补贴和提前搬迁奖励五项。对被拆迁人得到的货币补偿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和契税。意见施行前已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仍按原政策规定执行。

○被拆迁房屋补
 
货币补偿 建筑面积乘以评估单价

按照统一拆迁标准,被拆迁房屋补偿实行货币补偿安置的,按照被拆迁房屋评估单价乘以被拆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确定。实行住宅产权调换安置的,被拆迁房屋和安置房屋按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分别调换,根据市场评估价结算套内建筑面积价差,拆迁人免收公摊面积补差款。估价机构对被拆迁房屋的评估价格应反映同时期、同结构、同用途、同类区域的二手房市场价格。

○政策性补偿

补偿被拆迁人安装天然气费用

包括了被拆迁人安装电话、有线电视、宽带、天然气、电表和空调移机等政策规定的补偿费用。

解读:我市当前旧城改造任务艰巨。仅中心城区“两轴四片”重大项目,所涉及的拆迁面积就达117万平方米、拆迁户数10492户,加之5.12汶川地震又造成了大量的危旧房屋亟须改造。同时,近期拆迁补偿标准不一致问题也困扰着城市拆迁的健康发展。为此成都市出台了《意见》。

○政策性补助

被拆迁者 补助每户搬家费1200元

按照规定,拆迁人将向被拆迁人提供包括临时安置补助费、停产停业经济损失补助费和搬家补助费。被拆迁住宅房屋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下的,按50平方米计算。选择货币补偿安置的,一次性发放6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
  
拆迁商业、办公、生产用房等非住宅房屋,停产停业经济损失补助费以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区职工平均工资收入为准,由拆迁人按照被拆迁房屋的实际从业人员(不含临时人员)支付。选择货币补偿安置的,一次性发放3个月补助费。

拆迁人对被拆迁者提供搬家补助费,补助标准为住宅每户补助1200元。非住宅由拆迁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或由拆迁人组织搬迁,据实补助搬家费用。
  
解读:对选择货币补偿安置的,一次性发放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所计算的时间,由1.5个月增至6个月,且对50平方米以下的被拆迁住房面积均按50平方米来计算;对一次性发放的停产停业经济损失补助费所计算的时间,由1.5个月增至3个月。随着物价水平的提高,根据市场情况,《意见》对住宅的搬家补助费作了调整,由原有的每户300元增至1200元。对非住宅的补助,则沿用原政策。

○政策性补贴

购房补贴 住房按评估价格30%给予

政策性补贴包括购房补贴和物管费补贴。其中,在购房补贴方面,选择货币补偿安置的,住宅按被拆迁房屋评估价的30%给予购房补贴;非住宅按被拆迁房屋评估价的20%给予购房补贴。在物管费补贴方面,对选择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的被拆迁人,按普通商品住房建筑面积90平方米、1元/平方米.月的标准一次性给予5年物管费补贴。

解读:《意见》出台前,对评估价实行一定比例上浮一直是政策外的一项约定俗成,被我市各拆迁工地普遍施行。《意见》出台后,明确规定:对选择货币补偿安置的,住宅按被拆迁房屋评估价上浮30%给予补偿,非住宅按被拆迁房屋评估价上浮20%给予补偿。二是增设物管费补贴。针对近年来拆迁安置房普遍是电梯公寓,被拆迁人因须缴纳较高的物管费而使生活成本增高的事实,《意见》实时扩大了拆迁补偿标准,要求按90平方米计算,一次性给予5年、每平方米每月1元的物管费补贴。

○提前搬迁奖励

提前搬迁 每户最高奖6万

折迁人对提前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完成搬迁并交付被拆迁房屋的,可按项目拆迁工作实施方案给予不同档次的户奖,户奖每户不超过6万元。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另给予每平方米不超过500元的面积奖。

解读:《意见》出台前,政策未对提前搬迁奖励作统一规定。各拆迁工地的奖励标准由拆迁人自行确定,随意性比较大。此次《意见》对奖励政策进行了统一。明确规定:对规定期限搬迁的被拆迁人,户奖每户不超过6万元,选择货币补偿的,另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不超过500元的面积奖。在拆迁项目启动后,拆迁单位将以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合同交付房屋的时间为标准,对被拆迁人给予不同程度的奖励。(

发表于 2009-5-1 0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刚性政策人性化操作 宁波一次顺利拆迁3400户


宁波东部新城会展中心,已成为宁波城市东扩的标志性建筑。郑黎 摄

  前不久,宁波实施了史上最大的一次拆迁行动——东部新城(新城博客,新城新闻,新城说吧)建设工程,短短三个月时间,承担攻坚任务的江东区拆迁了3400多户人家,签约率达95%。整个拆迁过程秩序井然,波澜不惊。

  算一算发展账鼓舞人心

  根据国务院对宁波城市发展的定位,宁波市前些年着手规划建设东部新城。尽管东部新城建设对于宁波未来发展有着极大的战略意义,但工程所涉及数以千计家庭动迁的任务也相当艰巨。

  2007年初,新上任的江东区委书记暨军民在对东部新城项目作了详尽的调查研究后,提出了和谐拆迁的新理念。他说,城市发展主要靠群众,发展的成果应与群众共享,前些年我们拆迁遇到困难,很大的原因还在于没有把城市发展与群众利益结合起来。

  江东区选派了600多名机关干部下村下社区作宣传沟通工作,江东区区长胡军说,我们少讲大道理,重点是和群众算了三本账:一是经济发展账,以前这里远离中心城区,大都是“漏斗户”,随着城市化扩建扩展,土地值钱了。胡军说,以前村民小产权住宅,几百元一平方米没人要,现在换成每平方米8000多元的商品房,一下成了“百万富翁”;

  二是环境生活账,这些村属“城中村”,污水直排河沟,脏乱差触目皆是,治安管理困难。胡军说,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只有靠城市发展,整体搬迁治理,才能彻底改变;

  三是村民就业账,失地再就业是城郊农民一大难题,胡军说,我们让村民了解,随着新城开发,商贸兴盛,村民们可以应聘当服务员、保安,也可自己开店,就业机会多了。

  胡军说,这几笔账算下来,把村民们心里说得热乎乎的,一些村民还派代表到区政府来“上访”,不是反对而是希望能把他们村尽快列入拆迁规划。

  和谐拆迁离不开好政策

  “政策补偿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是否顺利动迁的关键,”江东区常务副区长尹文德说,在遵循国家和上级法规的前提下,我们制定了一套既能最大限度地保护群众利益,又具有可操作性、公正透明的拆迁补偿政策。

  首先尊重历史,拆一还一。据介绍,有些地方拆迁只赔老房不换新房,原来房子多的群众感到吃亏了,就会有抵触情绪。而江东区规定,在国家允许的每户不超过250平方米的范围内,老住宅可以按同样面积全部转换成新商品房,每户人家都觉得自己原来的利益得到了尊重和保障。江东区拆迁办主任陈孟军说,以前房屋的评估也是件挠头事,拆迁旧房究竟值多少钱往往有争议,有的住户漫天要价,一些装修公司甚至乘机推出“可拆卸”装修,刷几刷涂料,钉几张三夹板就要向拆迁办讨装修费。现在不管老房新房有装修没装修,统一折价,减少了经办人员的自由裁量权和不必要的纠纷。

  第二普降喜雨,家家扩户。由于规划的控制,江东区10年前就不再审批宅基地,一些家庭孩子成家了也只好同父母挤在一起。这次江东区规定,凡符合国家政策的,各家均可申请单独立户,并且在拆一换一的基础上,每户可按成本价优惠扩户20平方米,此举可谓人人满意皆大欢喜。

  第三,保障政策向困难家庭倾斜。陈孟军说,有些家庭原来住房比较困难,如我们在调查中了解到,有户人家一家三口,现有住房仅28平方米,我们就设定了一条底线,每户人家可按成本价置换平均每人30平方米的商品房。

  第四,跨地安置,另行补偿。城中村拆迁一般实行原地安置,但东部新城的拆迁户是跨地段安置,最远的要相差三公里左右。拆迁户外迁工作难度甚大,为此给予相应的补偿。通过运用经济杠杆,老大难不再难。

  “这样的优惠政策,再说不好就是没良心了”,江东区王家园社区拆迁户王才发说,我一家三口人,儿子在当兵,按政策可单独立户,这次拆迁我通过换房扩户拿到了两套商品房,总面积达322平方米,现在拆迁安置的新商品房每平方米市场价已接近9000元,我们开心得合不拢嘴。

  发扬民主 政策透明

  “以前拆迁工作总有些神秘,有些政策不甚透明,如拆迁户能不能照顾,优惠多少,仅由少数几个人来拍板决定”,江东福明街道党工委书记唐海华说,这样做的初衷也许是担心个别拆迁户讨价还价影响大局,而实际结果却彼此猜疑更多,小道消息更多,老实人吃亏了,给下一步拆迁增加难度。唐海华说,这次拆迁,我们开诚布公把所有政策全部交底,欢迎群众监督,并要求党员干部带头作出表率。

  江东区张隘村村民王建忠说,每户人家可补偿面积丈量后,全部上墙公布,征求村民意见,发现问题可随时反映。唐海华说,拆迁民主,政策公开,也使某些复杂的问题便于简单操作。江东区规定,凡是1997年4月28日前搭建的建筑原则上可纳入补偿范围,个别村民的住宅因天长日久,资料不全,需村干部签字证明。唐海华说,如果暗箱操作,很容易给某些人顺手送人情,而这次透明公开,有群众监督,类似情况有20余起,没有一起被发现弄虚作假。

  在群众的监督下,少数人想要多捞些好处,也难得逞。福明街道主任陈骏说,我们下去做工作时,有个别人提出经济困难,要求政府补助,我们说行啊,打报告来,我们张榜公示,让群众来评评。这一招对方哑口无言了。

  “和谐拆迁的关键是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暨军民说,我们把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和诉讼权都交给群众,就是相信群众会作出明智理性的抉择。他说,乔迁新居成了百姓欢庆的节日,在新房分派的日子里,3000多户人家扶老携幼欢天喜地一起来抽签,那一幕幕祥和欢乐的情形真令人高兴和感动。

  无偿提供司法援助巧解难题

  “拆迁难,难就难在原来隐藏的各种利益矛盾,通过拆迁的导火索,集中‘引爆’显性化了。”江东区政法委书记张极星说。在东部新城拆迁中,江东区从司法局、法院等单位抽调专职干部,成立法律调解中心,有针对性地解决各种矛盾纠纷。张极星说,这一个小小的创新却使许多难题迎刃而解。

  宁波近郊地少人多,村里建起了一些连排屋,这些房屋的公共场地或公用墙体如何计算是棘手事。区司法局长汤永康说,如一次我们遇到共9间连排屋共10道墙涉及六户人家,多出的一道墙有7平方米面积,我们按规定以1/6各家平摊,五户人家都接受了,其中一户人家不同意,坚持要全部面积归他一家所有。汤永康说,我就告诉另外五户人家,没事,放心去办手续好了,他要打官司也打不赢的。果然,没过几天,那户人家自觉没趣,也去签约了。

  农村房屋小产权的买卖,也是历史遗留的难题。汤永康说,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有不少外来种植大户在宁波承包种地,以后大都买了村民房屋定居下来。这次拆迁规定,必须是原房屋所有者签字才能有效,外来户就要求原房主出面签约,有的人就漫天要价,还有提出买卖反悔。汤永康说,我们认为小产权不能买卖是现在国家明确的法律,但以前无明文规定,应客观考虑当时的历史背景,不能给不诚信者以可乘之机。经向市中级法院专家请教,法律调解中心提出,悔约者应按现行商品房价格补偿当事人的经济损失。此项规定一出,小产权风波立即平息下来了。

  刚性政策人性化操作

  “新城建设是为百姓谋利益,不是去和群众吵架”,江东区委书记暨军民说,我们要求干部带着责任,带着感情下去做工作,真正把拆迁户当作自己的父老乡亲,兄弟姐妹,用力、用心、用情做工作。

  “毋庸讳言,上门做工作,有时也会遇到冷眼相对不理不睬,但工作组同志始终面带微笑,满腔热情,用真情感化坚冰”。工作组组长陈欢弟说,一次我们有位同志下村到一外来种田户去,发现这户人家经济较困难,小孙子穿的衣服很破旧,就把自己孩子的几件衣服拿出来,这家老人感动地说,有这些衣服,我孙子可以穿到读书没问题啦。他家以前老担心自己是外来户要吃亏,现在看到干部们对新老村民一视同仁,按政策办事,打消了顾虑没几天就去签约了。

  “其实有些家庭确实比较困难,我们也应实事求是帮助解决”。陈欢弟说,如松下村有户家庭,夫妇俩都是残疾人,孩子在上学,这一家本来就是低保户,而按照最低标准扩户需三万多元,家里实在无力承担。区里就出面申报救助,由街道、民政局、拆迁办等多渠道为他筹款,终于把扩户款解决了。

发表于 2009-5-1 00: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园区、乡、村、组要提留7%,生活补助金又是7%,那农民不是少拿了14%了,不公平吧!

[em02]

发表于 2009-7-10 12:0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份征地的政策上面的章是会理县国土局。国家法律名为规定,征收农田要由国务院审批。政府征地前必须出示审批文号,地点,用途等。。。。而这份文件按照国家法律合法吗?自己就能给自己批???当地农门多次找到县政府请求出示审批文件未果,后来代表信访了凉山州信访局就此事提出了疑问,得到的答复是2008年12月通过了四川省的审批,可为什么我们看到的是会理县的审批文件呢?政府为什么不按法律章程办事?那么会理县出示的这份文件合法吗????6万块钱,一家人能用多久?保险还得自己花钱买,我村的农田人均0.42亩,补助的钱还不够自己买保险!!农门的日子咋过,以后怎么生存..........

发表于 2009-7-10 12:05 | 显示全部楼层
农田必须由国务院审批,可会理县出示的是县国土局批示的文件,还能自己给自己批!这份文件真的合法吗???

发表于 2009-7-10 12:05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09-7-10 22:22 | 显示全部楼层
垃圾!

发表于 2009-8-7 21:50 | 显示全部楼层
会理太黑暗了!!!!!!!!!!!!!!!!

 楼主| 发表于 2010-3-4 23:16 | 显示全部楼层
燕赵晚报——谨防新拆迁条例出台前的突击拆迁  
2009-12-18 9:56:52  www.scecnews.org.cn 来源:燕赵晚报

  国务院法制办表态之后,拆迁条例的废除已无悬念。已经形成草案的《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虽仍在内部征询意见,但已现出很多亮点:比如重新界定公共利益、征收主体只能是政府、先补偿后拆迁。《征收条例》对拆迁思维的改变,是颠覆性的,目的就是要限制权力,保护公民财产,因此,拆迁成本的增加,也完全可以想象。



  但从法律意义上说,目前仍未废止的拆迁条例仍是一些地方政府手中的尚方宝剑,不断出现在媒体上的强拆事件,让人焦虑——一些地方政府会不会赶在《征收条例》出台之前,用完拆迁条例的最后一丝威力,让很多人成为阳光来临之前的牺牲品?



  与唐福珍有一拼的是北京居民席新柱,面对席新柱的自焚以拒,强拆人员竟然说出一句极其残忍的“你点啊”,最终席新柱点火自焚,烧成重伤。



  不知有多少地方政府也在上演着拆迁条例废止前最后的疯狂,不知道有多少席新柱眼看着《征收条例》即将呱呱坠地,却不得不用自己的身体对抗强拆者的推土机?拆迁条例还未废止、征收条例还未出台之间的这段时间,莫非注定是权利最后的黑暗地带?



  国务院法制办坦承,关于如何修改拆迁条例,目前各方意见分歧较大,也就是说,从草案定型到最终出台征收条例,必然有一个相对较长的过程。征收条例关系重大,必须寻得最大程度的利益平衡,万万急不得。 因此眼下最稳妥的办法是,让征收条例草案接受最广泛的民意检测,这样的过程,是一部良法出台必须承受的代价。



  但在另一方面,在征收条例出台前的这段时间,想办法遏制地方政府突击拆迁,却是刻不容缓的事情。现有拆迁条例既然已被证明弊病重重,并且很快将废止,那么,让它继续伤害民众就是无法容忍的事情。在征收条例出台之前,各地谈不拢的拆迁,是否应由中央下发通知一律暂停,等征收条例出台之后再依法操作。如此,才能让那些仰望征收条例的人们,不再像自焚的席新柱一样,倒在阳光来临前的黑暗之中。

 楼主| 发表于 2010-3-4 23:31 | 显示全部楼层
又见拆迁自焚,强拆霸拆何时了
 
据新华网江苏频道南京1月28日电, 26日下午3时许,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迎宾路拓宽工程地段发生一起居民自焚事件,自焚的是一位68岁的老人,受伤的是老人的两个女儿,因为救他,一个女儿脸部、双手烧伤,另一个女儿一只手烧伤。
看到这个消息,很心寒,也很愤怒,是在什么样的情况下这个老人选择了自焚,选择了用如此残酷的形式“胁迫”自己的生命来引起相关人士的注意?
突然想到了《蜗居》里倔强的李阿婆,也许很多人都说李阿婆在开发商一再让步的情况下,还得寸进尺索要两套房子,但是在江州那个地方,尽管他们一家是土生土长的江州人,但却是最底层的人,没有稳定的哪怕只是收入过得去的工作,买不起房子,只有蜗居在自己的老房子里。且不去考虑他们为何不能自谋生路求发展,在这个节骨眼上,碰上拆迁,在李家人眼里,他们是碰上了大好的机会,这方老房子就像是一根救命稻草,牵着的是李家儿子和李家孙子两辈人的幸福,如此重大的意义,李家阿婆又怎会轻易放弃?
盐城拆迁自焚事件曝光的还有一组图片,其中一张是在拆迁现场某窗台上出现的一个自制简易标语,上面歪歪斜斜却也清清楚楚的显着几个大字,“拆一还一,天经地义”。在《蜗居》里也有这样一幕,我以为只是电视编剧杜撰了这一幕,然而在此刻,那种震撼透彻心灵,我不知道那是一种怎样的呐喊。
当然,绝不排除有蛮横的“钉子户”,然而像李家阿婆和盐城这位68岁老人这样的,恐怕更多的是无奈。他们没权没势,手上有的也就巴掌大那么块地,在这个时候,在他们心中也许只有那块地是唯一的筹码,生命又算得了什么呢?
国家的建设,需要每个人的支持,这本无可厚非。然而自四川唐福珍女士自焚抗拒拆迁以来,全国各地拆迁引发的矛盾屡见不鲜,多次发生暴力抗法、自焚抗拒相关人员执法等事件,这些都值得深思。生活中还时常发生着很可笑的一幕,地方政府和开发商联合“行文”、联合“执法”,对拆迁户做各种“工作”。很想问一句,你是开发商的腿子还是人民的公仆?
拆迁户也是人民群众,一样享有公民该有的权力,那么相关地方政府对拆迁户权益的保障制度是否到位,是否真正做到了“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强拆霸拆什么时候才会终了?地方政府不要把谁都当“钉子”,之前最好还是先照照“镜子”。

发表于 2010-3-27 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是一钟美德,是对楼主的尊重,呵呵,辛苦了~~党和人民记得你!
已阅,拿分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0-5-15 02:09 | 显示全部楼层
河南开发商将住户拖出房强拆 事后称拆错了
2010年05月14日07:04大河网-大河报周斌我要评论(324) 字号:T|T


在开封市中心鼓楼广场,郭蔓在家的废墟上泪流满面,孩子瓦砾堆里寻找自己的课本。

“我们一家人正在睡觉,闯进一伙人把我们拖出来,随后推土机就把我们的房子推平了,电脑、冰箱都被砸在里面。”5月13日早晨,在开封市中心鼓楼广场,一名妇女在诉说她的遭遇。记者于当日下午到鼓楼区政府采访,一位副区长告诉记者,这名妇女的房子还不具备拆迁条件,是开发商搞拆迁时“拆错了”。

人拖出屋强行拆房

这名妇女叫郭蔓,是开封市鼓楼区大袁坑沿街的居民。当日上午,记者赶到现场,郭蔓正和她的孩子蹲在瓦砾堆上大哭,她的孩子在废墟中寻觅自己的课本。

郭蔓说,当日早晨5点多,她和母亲、孩子正熟睡,突然被一阵吵闹声惊醒,一伙人破门而入,将他们架出去,随后把家具抬出屋外。郭蔓上前阻止,被七八个人强行拖出。她哭着告诉记者:“我家的银行卡、电脑、冰箱,连小孩的鞋子都被埋在屋内,上小学的孩子只能光着脚丫。”

住在郭蔓家对面的王延明说,他的房子由他的弟弟王延秋照看。当天早上6点,王延秋听到吵闹声急忙赶来,发现一伙人正在拆房子。当他向拆迁人员要证件时,拆迁人员反而向其索要“合法证件”。王延明闻讯赶来,被告知“拆错了”。

郭蔓说,她家所在的地段准备进行房地产开发,她的房子已被纳入拆迁范围,但赔偿问题尚未和开发商达成协议。

“开发商拆错了”

当日下午,记者在鼓楼区政府见到了主管城建的副区长张永成。他说,当日区政府组织对拆迁范围内的8处违章建筑进行拆除,文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则是对已经达成赔偿协议、住户已交房的20多处房屋进行拆迁。“郭蔓还没有交房,确实不应该拆迁,是开发商拆错了。”记者问:“拆错了的总共有几家?”张永成说:“我接到投诉的有两家,另外一家是王延明家,但王延明家的情况还没落实。”

在鼓楼区政府信访办,文盛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一名男性工作人员正在和郭蔓一家协商如何处理“拆错房”一事。这名工作人员说:“文盛公司这样拆迁不对。”

鼓楼区副区长张永成说:“目前区政府意见是三条:一是文盛公司要向郭蔓一家赔礼道歉,政府会追究文盛公司的责任;二是由文盛公司安排好郭蔓一家的住宿及其他生活问题,先拿出3000元钱供其生活;三是鼓楼区政府在这件事上一定为郭蔓一家做主。”

 楼主| 发表于 2010-5-15 02:10 | 显示全部楼层
镇政府强拆房屋 女主人因受惊吓精神失常(图)
2010年05月13日16:18新民网我要评论(143) 字号:T|T


祝柳英的儿媳妇陈巧珍受强拆的惊吓刺激后精神失常,至今仍在住院接受治疗。



这是祝柳英家被拆前的楼房



祝柳英家的楼房被拆时的镜头



当地打出的横幅

  “坚持依法拆迁阳光拆迁亲情拆迁和谐拆迁”、“依法拆迁阳光拆迁切实维护拆迁群众的合法利益”、“千方百计为拆迁户着想全心全意为拆迁户服务”……在绍兴县平水镇,诸如此类的宣传标语到处可见,但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暴力拆迁事件在这个镇接连发生。

  “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让社会更加公正、更加和谐。”3月5日上午,温家宝总理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上述四个“更加”,赢得全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最热烈、最持久的掌声。温家宝总理的“尊严说”,让全国人民心头亮堂堂的。

  可对于绍兴县平水镇会稽村昌锋自然村的祝柳英等6户人家来说,“尊严”两个字显得陌生和遥远。

  去年7月,祝柳英因为参与上访反映拆迁问题,被处以行政拘留。拘留期间,当地镇政府组织大队人马,将她家的房屋强拆了。强拆当日,祝的儿媳妇陈巧珍受惊吓刺激后精神失常,至今仍在住院接受治疗。

  同村另有5户人家半夜三更遭大批不明身份的人的暴力拆迁。

  如今,这6户人家仍然无家可归,欲哭无泪。“暴力拆迁拆毁了我们的房屋,拆伤了我们的心。”

  光天化日野蛮拆房,女主人受惊吓得精神病

  在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记者刚刚说明来意,陈巧珍的眼泪便扑簌簌掉了下来。尽管噩梦发生已经过去了9个月,陈巧珍向记者讲述那一幕时仍心有余悸。

  去年7月20日下午2点多,陈巧珍与9个多月的女儿正在三楼睡午觉,突然被巨大的撞击声惊醒,起身一看,只见院子里外到处都是戴着红色安全帽的陌生人,挖土机等施工机械靠近房屋,院门已被撞开。一群陌生男子闯进来,从她的怀中抢走女婴,架起她就往外走。突受惊吓的陈巧珍奋力挣脱之后,赤着脚发疯似的冲上阳台,给丈夫打电话,双脚底被暴晒下的地面烫伤。她很快被几个人追上,连拖带拉塞进一辆车,带到村委办公室,限制离开。

  陈巧珍的丈夫唐鉴江当时在绍兴市区办事,接到求救电话后急匆匆赶到现场,但在家旁被四五个身穿迷彩服的人员强行架入一辆车内,同样被带到村委办公室接受所谓的“谈话”,不让离开。

  在那边,大批身穿迷彩服的人员把他们的房屋团团包围,四周还拉起了警戒线,挖土机等施工机械张牙舞爪地将这幢四层楼房拆除。

  傍晚7点钟,也就是5个小时后,在唐鉴江等人的强烈要求下,当地政府才将陈巧珍送往绍兴第二医院。

  经医院诊断,陈巧珍的伤为双足热力烫伤0。5%Ⅱ°。住院6天后,烫伤创面基本愈合。但因“精神仍处于失常状态”,当地政府在该院的建议下,将她转入具有精神、心理专科优势的绍兴市第七医院接受治疗。

  唐鉴江告诉记者,住院初期,妻子经常喃喃自语:“流氓来了,女儿被抢走了……”。经过治疗,妻子的病情稳定了不少,但晚上经常要做噩梦。

  据了解,陈巧珍没有精神病史和家族精神病史。

  昨日,绍兴市第七医院金海龙医师告诉记者,陈巧珍的症状为“应激障碍”。“这类病是由于精神上受到重大刺激而引发的。”

  少批多建被整体强拆,村书记透露是“以拆违的名义搞拆迁”

  2006年5月,绍兴县人民政府批准了祝柳英的建房用地申请,批准新建三层楼房2间,占地面积88平方米。

  同年12月底,一幢独门独户的新楼建成。随后,祝柳英进行了装修,购置了家具、电器等设施。

  祝柳英的儿子唐鉴江将新房作为婚房,高高兴兴地办了酒席。

  不久,女儿呱呱坠地,给这个家庭带来了新的生气,一家人共享天伦之乐。

  谁知,好景不长。新房建成才两年半时间,就被当地强拆了。

  这一切,缘于昌锋自然村整体拆迁改造工程。

  2007年,平水镇党委、镇政府为加快平水县域副城建设进程,强势推进新农村建设,决定对会稽村昌锋自然村进行整体拆迁改造。

  据了解,从2007年12月开始到2009年6月底,大部分村民先后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陆续腾空,仍有一些村民对拆迁的合法性、安置补偿方案的公平性等持有异议而拒绝签约。但接下来,他们遭遇了黑手。

  房屋被强拆后,祝柳英开始讨说法。

  祝柳英查阅了拆迁红线等资料,发现了一个重要事实:她家的楼房并不在拆迁范围。

  镇领导改口说拆她家的房屋是拆除违章建筑。

 楼主| 发表于 2010-5-15 02:10 | 显示全部楼层
镇政府强拆房屋 女主人因受惊吓精神失常(图)
2010年05月13日16:18新民网我要评论(143) 字号:T|T


祝柳英的儿媳妇陈巧珍受强拆的惊吓刺激后精神失常,至今仍在住院接受治疗。



这是祝柳英家被拆前的楼房



祝柳英家的楼房被拆时的镜头



当地打出的横幅

  “坚持依法拆迁阳光拆迁亲情拆迁和谐拆迁”、“依法拆迁阳光拆迁切实维护拆迁群众的合法利益”、“千方百计为拆迁户着想全心全意为拆迁户服务”……在绍兴县平水镇,诸如此类的宣传标语到处可见,但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暴力拆迁事件在这个镇接连发生。

  “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让社会更加公正、更加和谐。”3月5日上午,温家宝总理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上述四个“更加”,赢得全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最热烈、最持久的掌声。温家宝总理的“尊严说”,让全国人民心头亮堂堂的。

  可对于绍兴县平水镇会稽村昌锋自然村的祝柳英等6户人家来说,“尊严”两个字显得陌生和遥远。

  去年7月,祝柳英因为参与上访反映拆迁问题,被处以行政拘留。拘留期间,当地镇政府组织大队人马,将她家的房屋强拆了。强拆当日,祝的儿媳妇陈巧珍受惊吓刺激后精神失常,至今仍在住院接受治疗。

  同村另有5户人家半夜三更遭大批不明身份的人的暴力拆迁。

  如今,这6户人家仍然无家可归,欲哭无泪。“暴力拆迁拆毁了我们的房屋,拆伤了我们的心。”

  光天化日野蛮拆房,女主人受惊吓得精神病

  在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记者刚刚说明来意,陈巧珍的眼泪便扑簌簌掉了下来。尽管噩梦发生已经过去了9个月,陈巧珍向记者讲述那一幕时仍心有余悸。

  去年7月20日下午2点多,陈巧珍与9个多月的女儿正在三楼睡午觉,突然被巨大的撞击声惊醒,起身一看,只见院子里外到处都是戴着红色安全帽的陌生人,挖土机等施工机械靠近房屋,院门已被撞开。一群陌生男子闯进来,从她的怀中抢走女婴,架起她就往外走。突受惊吓的陈巧珍奋力挣脱之后,赤着脚发疯似的冲上阳台,给丈夫打电话,双脚底被暴晒下的地面烫伤。她很快被几个人追上,连拖带拉塞进一辆车,带到村委办公室,限制离开。

  陈巧珍的丈夫唐鉴江当时在绍兴市区办事,接到求救电话后急匆匆赶到现场,但在家旁被四五个身穿迷彩服的人员强行架入一辆车内,同样被带到村委办公室接受所谓的“谈话”,不让离开。

  在那边,大批身穿迷彩服的人员把他们的房屋团团包围,四周还拉起了警戒线,挖土机等施工机械张牙舞爪地将这幢四层楼房拆除。

  傍晚7点钟,也就是5个小时后,在唐鉴江等人的强烈要求下,当地政府才将陈巧珍送往绍兴第二医院。

  经医院诊断,陈巧珍的伤为双足热力烫伤0。5%Ⅱ°。住院6天后,烫伤创面基本愈合。但因“精神仍处于失常状态”,当地政府在该院的建议下,将她转入具有精神、心理专科优势的绍兴市第七医院接受治疗。

  唐鉴江告诉记者,住院初期,妻子经常喃喃自语:“流氓来了,女儿被抢走了……”。经过治疗,妻子的病情稳定了不少,但晚上经常要做噩梦。

  据了解,陈巧珍没有精神病史和家族精神病史。

  昨日,绍兴市第七医院金海龙医师告诉记者,陈巧珍的症状为“应激障碍”。“这类病是由于精神上受到重大刺激而引发的。”

  少批多建被整体强拆,村书记透露是“以拆违的名义搞拆迁”

  2006年5月,绍兴县人民政府批准了祝柳英的建房用地申请,批准新建三层楼房2间,占地面积88平方米。

  同年12月底,一幢独门独户的新楼建成。随后,祝柳英进行了装修,购置了家具、电器等设施。

  祝柳英的儿子唐鉴江将新房作为婚房,高高兴兴地办了酒席。

  不久,女儿呱呱坠地,给这个家庭带来了新的生气,一家人共享天伦之乐。

  谁知,好景不长。新房建成才两年半时间,就被当地强拆了。

  这一切,缘于昌锋自然村整体拆迁改造工程。

  2007年,平水镇党委、镇政府为加快平水县域副城建设进程,强势推进新农村建设,决定对会稽村昌锋自然村进行整体拆迁改造。

  据了解,从2007年12月开始到2009年6月底,大部分村民先后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陆续腾空,仍有一些村民对拆迁的合法性、安置补偿方案的公平性等持有异议而拒绝签约。但接下来,他们遭遇了黑手。

  房屋被强拆后,祝柳英开始讨说法。

  祝柳英查阅了拆迁红线等资料,发现了一个重要事实:她家的楼房并不在拆迁范围。

  镇领导改口说拆她家的房屋是拆除违章建筑。

 楼主| 发表于 2010-5-15 02:11 | 显示全部楼层
镇政府强拆房屋 女主人因受惊吓精神失常(图)
2010年05月13日16:18新民网我要评论(143) 字号:T|T

  今年1月11日,平水镇政府向祝柳英作出了《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你户的住房原批准占地面积80平方米(记者注:应为88平方米),建筑面积279平方米,但你户实际建造占地140平方米,建筑面积487平方米。按照2009年3月25日绍兴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依法整治城乡违法违章建筑的决议》,会稽村委多次对你户发出要求你户自行拆除违章的书面通知,但你户置之不理。2009年7月20日,会稽村委决定组织人员对你户的违章建筑进行强制拆除,当时平水镇政府组织了部分人员协助会稽村委实施强制拆除。”

  “关于你户实批的占地80平方米的建筑拆除问题,目的是为了提高农民的居住环境。”

  “关于你媳妇得病之事,经过医院医生治疗,请同有关部门妥善进行协商处理。”

  祝柳英不服,向绍兴县政府提出复查请求。

  今年3月8日,绍兴县政府作出一份《信访事项告知书》,称:“经审核,此信访事项仍在协商处理之中,不符合国务院《信访条例》规定的受理范围,现决定不予受理。”祝柳英母子翻遍了《信访条例》,发现规定“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不予受理”,但没有“对通过协商处理途径解决的,不予受理”之类的内容。

  会稽村书记唐勤江在被记者问及拆除祝柳英家房屋一事时说:“我们是以拆违的名义搞拆迁。”

  “我家的这幢楼房是经审批并一次性建成的,虽然实际超面积,但对照县有关整治违章建筑的文件规定,在缴纳相应金额的保证金后可暂不拆除。”祝柳英援引有关政策表示。

  祝柳英还说,所谓的“会稽村委多次发出要求你户自行拆除违章的书面通知”从来没有收到过。她还表示,按照法律规定,村委会无权拆除违章建筑。

  半夜三更,不明身份者把拆迁户从床上拖出丢到派出所,拆了房子

  平水镇会稽村是绍兴市文明村。但在这个村,非法强拆民宅的暴力事件层出不穷,多次出现疑似黑恶势力的影子。

  去年7月17日凌晨3时许,正在睡梦中的村民何水兴被惊醒,只见一伙气势汹汹的陌生人站在面前。原来他们连续踢破何家的三道门闯进来的。见势不妙,仅穿一条三角裤的何水兴拿了手机。随即,他被这伙人架出屋,抬上一辆黑色轿车。车子驶到平水派出所门口,这伙人将何水兴扔下就开走了。何水兴的老婆住在女儿家,接到电话后,急忙赶回去,只见6间房屋已全部被拆毁,物品被埋在废墟下。

  消息不胫而走,引起了村民们的愤怒。当天早晨7点多,何水兴、祝柳英等村民到绍兴市政府门口反映情况。其间,祝柳英参与拉横幅等。北海派出所将祝柳英等四名村民强行带走,她的儿子、儿媳连同9个多月大的孙女被派出所留置长达17个小时却没有饭吃,直至次日凌晨1点多方被放出。但祝柳英随即被警方处以拘留5日。

  在祝柳英被拘留期间,她家的房屋就被强拆了。

  唐介彭兄弟俩也遭遇了夜半惊魂。唐介彭的妻子严清香告诉记者:“去年8月10日凌晨1点钟左右,熟睡中的我被嘭嘭的声响吵醒,知道情况不妙,赶紧叫醒老公。只见一帮陌生人撞破了两道铁门和两道木门一拥而入,强行往外架人,首先把我拖出去,我看到房屋附近密密麻麻的有很多人,带着安全帽,拿着铁棍什么的。我被塞到路边的一辆面包车上,不一会,公公、婆婆也被塞进了车里。车子转悠了一圈后,开进派出所大院。车里几个男的把口里直喘气的婆婆架到办公室。”

  严清香见求救的机会来了,就向警察指称:“这几个人是黑帮,他们拆了我们房子。”但令她惊讶的是,警察无动于衷,严清香等人眼睁睁地看着他们大摇大摆地离开了。

  “我说婆婆身体不行,警察把我们送到了平水医院就不管了。”

  同一天凌晨,唐介彭的弟弟唐介芳家的房子也被夷为平地。

  唐双泉的哥哥唐幼张,同时遭遇同样的一幕。

  让这些受害的拆迁户不满的是,报警后至今,警方没有给出一个说法。

  镇领导:村里为主负责拆违,村书记:人员都是镇里组织的

  据目击者称,当时祝柳英家的楼房被拆现场有不少手持铁管等凶器的社会闲杂人员,怀疑是黑恶势力。

  “现场有100多个外地人,是镇里雇来的。”会稽村党支部书记唐勤江告诉记者。唐勤江还说,那天他和担任副书记的儿子等人都不在现场,只有3个村干部在场,镇里组织了派出所、交警、医院、镇干部等有关人员。

  “5户拆迁户晚上被拆,肯定是拆迁包工头搞的。”唐勤江告诉记者。

  平水镇镇长阮建康向记者表示,自己刚调过来不久,有关情况不是很了解。他把镇党委宣传委员、副镇长潘建华叫来。

  潘建华告诉记者:“那天,镇领导班子也到场,目的是维持秩序。”

  至于把祝柳英的儿子、儿媳带到村委办公室,潘建华的解释是:“这样做是为了确保违章建筑拆除过程中的安全,不发生意外事故。”

  他还告诉记者,前段时间,镇里派员去过医院,承诺祝柳英的儿媳前期的医药费由镇政府打包支付,至于后期的先由家属先垫付,以后再定性解决。

  谈到责任问题,他表示可能要走司法程序解决,当然也可以协商。“现在我们不来表态的。”

  至于其他5户居民家被暴力拆迁一事,这名镇领导表示不大清楚。

  拆的是房子,伤的是民心

  “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这个说法形象说明了个人财产不容侵犯。我国《宪法》第十三条、第三十九条和《物权法》第六十六条对此有明确规定。在绍兴县平水镇,上述法律成了一纸空文,被无情践踏。

  因为栖身之处被暴力拆除,祝柳英等上述几户至今仍无家可归,有的在外面租住,有的借住在草棚中。

  更让他们气愤和寒心的是,暴力拆迁的恶劣行径发生后,当地镇、村两级对他们的遭遇居然不闻不问,没有一个上门表示慰问。“这拆的虽然是房子,可伤的是民心啊。”

  他们强烈要求上级部门查出幕后真凶,严惩相关责任人,还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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