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尊重牺牲表点儿实在的心意!
今天(8·13,写完博文后是昨天了)看到天津爆炸事故消防战士们牺牲了17人,死亡人数达50人,无比痛心。再向逝者致以敬意的同时,感到自己的敬意也带着些许虚伪。是的,当消息出现后,首先是无比的震惊,然后看到的是社会各界的各种指示、口号、言语。作为一个老知识分子,我突然觉得这些批示、支持、同情和关心,是那么地熟悉,几乎在每一次灾难性事件发生后都会出现,大同小异,如出一辙,拷贝下来都无须修改。在用纸巾擦眼泪时,我的脑海里突然出现了那些失去了亲人的人们,特别是消防队员的父母们,白发人送黑发人与我同时在擦眼泪的人们,与我同泪的他们,未来是多么的黑暗,多么的痛苦。我的痛苦,也许只是出于善良和同情,而他们的痛苦,则是永远铭刻在心,永远不能消除,永远的难以忍受。
是的,每一次灾难都是民众的灾难,每一次灾难都有牺牲。而且每一次灾难牺牲的人当中都有一些对生活充满梦幻和陌生的年青人。作为一个久经江湖的学者,一个经济学家,一个心灵修行者,每看到一些不谙世故的年青人被灾难夺去性命时,我心中总冒出一种或浓或淡的想法——情愿牺牲的是我而不是他们。他们还有太长的路要走,还有太多的生活要去经历。
是的,没有谁会情愿让这些年青人去牺牲。然而活着的人们需要想的,是要缓解他们的牺牲会给亲人带来无尽的痛苦,用什么也换不回来的痛苦,我们所要做的是给因牺牲而痛苦的人实实在在地用最大的努力减轻痛苦,而不是给牺牲的人戴高帽子,以戴高帽子来减轻对牺牲者的亲人的社会责任。文明社会最大的社会责任,是为执行社会义务的牺牲者的亲人们最实在的补偿。
命是拣不回来的,再大的经济补偿也抵不上把牺牲者的命拣回来。对牺牲者家属而言,如果有可能,他们通通都会倾其所有的财富换回牺牲者的生命,他们要儿子活着,谁也不愿意要什么补偿。对生命而言,特别是对无谓的牺牲而言,再大的补偿都没有谁愿意。但事既已出,我们的社会应该给家属足够的补偿,通过补偿向牺牲了的人们表示一个简单的、起码的致敬。
有良心的人都应该想一想,那些牺牲了的孩子们,谁也没有料到牺牲会来自这么突然和无情。当一个年青的生命在来不及思考躲避的情况下就被无情的灾难掠夺了的时候,这个年青的生命用牺牲来维护的社会,如果不给他们生养他们生命的人以最起码的人道补偿的话,那么无情的不是灾难,而是我们的社会!无情的不是牺牲,而是社会对待牺牲的态度!
真正夺取牺牲者生命的,是混乱的管理体制。今后还会有更多的人牺牲于这种管理的混乱。让人想不胜想,防不胜防。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们面对牺牲只是用批示、口号、言语去对待的话,不在生活上关怀生养牺牲者的父母亲人的话,那么我们是在为牺牲打折,为正义打折,为生命打折。
请处理这些牺牲事件把握公章的人们设身处地想一想,假如牺牲的是你的儿女,更假如牺牲者的父母后半身依靠的是这些牺牲的人,你们该怎么处理这事,并在处理中能表达出一种最起码的对生命的尊重。
本人觉得,在生命已逝、难以挽回的既成事实下,我们所要做的是对已逝生命的尊重,物质上的尊重和精神上的尊重。物质上的尊重一定要让逝去的英雄们了却最基本的心愿-代他们孝敬父母老人的必要生活资料,每人抚恤最少500万元。如果谁不同意,就是无情!而精神上的尊重咋说咋是,咋说都行。给生命一点儿实惠吧!让逝者闭眼睛吧!我们的社会对牺牲者的态度应该反思:少来虚的,来点实的。让明眼人觉得过得去。
假如死去的英雄中有一个是我(当然我没有资格),我首先想到的是我死的代价最少是帮我孝敬父母,让老父老母不要在老年丧子后无吃无穿。
在事实上混乱无规的管理体制下,牺牲可能是常见的。没有人能阻止牺牲,但一定要有人来尊重牺牲。闲话少说,给每个牺牲者家人不低于500万的抚恤,让旁观的百姓心里不再难过,能抽空用心安慰一下那些失去亲子的、再安慰也减轻不了任何痛苦的家属们,也算是社会的善德了。
每个人都会死,牺牲是难免的。但是无畏的牺牲与必须的牺牲比较起来,更让人痛苦,更让人难以平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