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诛腐剑

[民生杂谈] 通江供电公司“职工食堂”到底是福利机构还是“黑店”?!

[复制链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17 11:53
领导好吃,吃多了你要胖的像什么?呵呵不说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17 17:28
昨日入城市,
归来泪满襟。
遍身罗绮者,
不是养蚕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17 17:30

  陶尽门前土,屋上无片瓦。
  十指不沾泥,鳞鳞居大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17 20:10
鱼吞饵,蛾扑火,未得而丧其身;
猩醉醴,蚊饱血,已得而亡其躯。

发表于 2015-8-18 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电力人有油吃,油水多、安逸。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18 12:02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18 12:20
有猫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18 12:52
信息的不公开透明,决策的不科学合理,监管的不到位,还有就是不坚持走群众路线,难免不出这样那样的问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18 18:43
你吃饱了吗,吃饱了撑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18 18:47
别不知好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18 22:07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现对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公告如下:
  一、企业福利性补贴支出税前扣除问题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不能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福利性补贴,应作为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的职工福利费,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
  二、企业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支付汇缴年度工资薪金税前扣除问题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按规定扣除。
  三、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支出税前扣除问题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分两种情况按规定在税前扣除: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四、施行时间本公告适用于2014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本公告施行前尚未进行税务处理的事项,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可按本公告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一条有关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的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5月8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19 15:36
批单位一天人户多的要死人,有的人隔一两年办一次,只想收不想送,脸皮真厚!

发表于 2015-8-21 12:4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足够福利了不要贪心不足,我们老百姓苦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21 14:38
单位把菜籽油都发了,你还挑。再说了你去超市比价后,觉得不划算,职工食堂的菜籽油太贵,又没有强逼你买,还在这瞎抱怨

发表于 2015-8-21 15:59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子们一个月什么都不发了,你们除了福利以外还发菜油,真安逸!电力公司真好!!哎!一支表每月多抄一庋电,你算算,一共算出来是啥概念!

发表于 2015-8-26 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电老虎们安逸日子过不耐烦了,你们一个月还有油发,我们一年365天,天天上他妈哪个班,就只领哪么点干工资。请纪委严查他们,不知道他们背地里发了多少好处?

发表于 2015-9-17 20:26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18 08:21
建议纪委立马查加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