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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杂谈] 通江蜀通燃气公司法人骗子李鑫,是否该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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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8 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通江蜀秦天然气公司法人李鑫非法集资,卷款潜逃。老百姓的钱财都葬送在这个骗子手里,这么大的窟窿,政府早干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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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8 11:08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5-8-18 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把情况说明点,前几天通知借款人开会是啥情况?

发表于 2015-8-18 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说集资诈骗的话,提供证据向公安局报案啊,你在论坛上说论坛是不会帮你办案的!!!

发表于 2015-8-18 12:5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觉得自己的权利受损:
1.在行政监管方面,可以向银监局/人民银行举报。非法集资已严重扰乱了金融秩序。必须制止并作出行政处罚。
2.在民事方面,可以拿上证据到法院诉讼,要求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终止合同。
3.在刑事方面,可以向公安部门或检察院报案。然后侦查。最后提起公诉。也可以到法院自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个人建议:一:先民事后刑事,能在民事范畴解决就不要在刑事范畴解决。
               二:民事范畴解决不好,坚决提起刑事诉讼。以刑事逼迫民事事项合理解决。
忠告:任何维权都有成本,这个成本包括时间成本、精力成本、金钱成本等。做之前请权衡利弊得失。
         此事牵涉的人数众多、金额巨大,建议报检察院处理。其次也可以集体诉讼。另外可以搜集证据,向社会媒体揭露,以寻求舆论支持。事情摆在阳光下,就好办了。

 楼主| 发表于 2015-8-18 14:34 | 显示全部楼层
几百号债主也是人心惶惶,眼睁睁欲哭无泪。官商勾结,金蝉脱壳,公司以转换法人掩人耳目,淡化矛盾
,转移矛头,老百姓群龙无首,求助无门,投诉无用,绝望至极,集体沉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18 15:10
政府领导说是李鑫卷了三千多万,老百姓有什么办法,官商勾结,富了当官的百姓倒毒,

发表于 2015-8-18 22:11 | 显示全部楼层
刚开始不是说是正常融资吗?

 楼主| 发表于 2015-8-19 07:28 | 显示全部楼层
通江小农 发表于 2015-8-18 22:11
刚开始不是说是正常融资吗?

李鑫的性质可以坐20年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19 09:22
有保护伞

发表于 2015-8-19 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借钱钱时,发财时,不通知,现在收不到钱钱时,通知网民干哈呢?
网民帮你讨债吗

发表于 2015-8-19 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3273323113 发表于 2015-8-19 07:28
李鑫的性质可以坐20年了。

前几个月,政府不是出面说是正常合法的融资吗?现在怎么成非法集资了呢?

发表于 2015-8-19 17:4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又要牵扯好多人进去

发表于 2015-8-19 22:1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牛人既然敢放虎归山,还怕你牵扯説。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19 22:51
现在换法人了。以前法人是李建邦,现在是李鑫。借钱是李建邦,现在更换新的法人,目的就是骗钱。所以通知放款重签合同,利息一律降为1分
。合同到期的不得给你还本,不借给他还不行啊。他一句没钱,你急用也不还你,迫使你和他签1分的合同。前段时间在老百姓中存钱送气收了几百万,莫钱可能嘛。一句话不还你,你把老子看两眼。不服啊还咋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19 23:30
政府引进的嘛,咋引进的是骗子,非法集资骗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20 08:05
主要是那个赵兰英赵总在里面管事,女人吗,斤斤计较,下来听那些职工说:管理抓钱有一套,对公司的管理安全上瞎扯。工人日夜兼程的干活,月底一算工资高了,她马上就降低单价,工人那个怨声啊。

发表于 2015-8-20 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跑了一只老虎,又来一条饿狼,都是政府引进的。哈哈

发表于 2015-8-20 16:10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5-8-24 17:47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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