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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吹风下雨

[群众呼声] 请问:平昌县房管局、平昌住建局,平昌华宇物业公司是谁给他那么大的权利?(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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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9 10:37 | 显示全部楼层
物业收了停车费都吞了。小区停车费应当业主的收入,扣除管理成本后应当转入维修基金的
物业起诉业主的主要目的,也并不是就为了那一加一户不过数千的小钱,而是追求一种杀鸡给猴看的群体效应,造成多数业主因恐惧物业起诉而不敢维护自身权益乖乖地缴纳物业费。真要是一家家通过打官司来催缴物业费,恐怕过不了一年,物业也就挺尸了。
缓交物业费的正当性和必要性,这里就不多说了。小时候在街边遇狗,常常有这样的经历:你跑,狗追,在后面狂吠不止;你站住,回身,弯腰做拾砖样,狗飞逃。应对物业这种恶人\小人,就必须要勇敢面对,而不能退缩。
拖完了开庭拖判决,拖完了一审有二审,也甭费心琢磨什么证据、答辩,花些冤枉钱请什么律师,更不用为此着急上火、发愁烦心,反正咱有时间就去庭上转转,看看物业这帮不要脸的东西耍猴开开心,就算官司一年半载以后彻底输了,也不过几千大洋的小事,有钱还难得买个开心呢!物业想要滞纳金?放心吧,崩说门,连窗户都没有!就连这几千块钱,还不一定给到他手里呢!再执行个一年半载,得了,看着法官兄弟不容易,给个面子吧;要钱,没有,要物,刚出炉的老彩电、录音机倒是有一批,当年的发票都在,看能顶多少银子?物业不想要?就这都是执行法官好不容易执行回来的,给脸不要,自己看着办。

发表于 2015-8-19 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帮硬塞给咱
们的‘管家‘,拿着咱们给的钱还要工资,主人让他报报帐目都不肯,你把我们业主的
钱花哪去了都不告诉主人,主人还敢把钱再给你吗?不要把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搞成管
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其实说到底,拖也不是我们的目的,我们也并不是想白白的让他们
给我们服务,我们一分钱也不给。我们要的只不过是与服务水平相匹配的支出,要的只
不过是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业主和物业应该各自承担的义务和享有的权利,一个字,公
平。

发表于 2015-8-19 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个问题业主们要注意,物业收了物管费有没有给业主出具正规发票,如果没有,那就有偷税漏税的嫌疑,业主们可以好好想想怎么举报他

发表于 2015-8-19 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平昌县的物管真的没有人可以管理了吗?希望县政府能重视这个问题,现在派出所的都解决不了!很可能会进一步发生冲突。到时候就不好解决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19 11:38
物业公司与房管、住建有苟且之事啊

发表于 2015-8-19 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相关部门不出来了吗?咋成了缩头乌龟了?平时不是说的为民办事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19 15:36
我看是要出了大事才得出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19 15:50
还有小区的保安,都是些五六十的老头,是某些人的亲戚到这来混饭吃的,连起码的监控回放都不会

发表于 2015-8-19 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物管,他以为是城管呢?

发表于 2015-8-19 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物管的规范化操作到底是哪个部门在管?是不是该好好开个会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19 16:01
无能的物业管理,我想问一句,凭什么私自停水,停电?有什么权利
发表于 2015-8-19 16:01 | 显示全部楼层
永恒的蓝黑 发表于 2015-8-19 10:32
对于交物业费我是这样想的,大家看看有没有道理
从现在开始,我们就是不交物业费,就等着它告吧,在法庭上 ...

你这馊主意出得,看似有道理实则无道理。自己去看法律条款和你们签订的物业服务协议。
发表于 2015-8-19 16:03 | 显示全部楼层
飘零过客 发表于 2015-8-18 20:30
全小区业主把这家公司请出去噻!吃屎的把屙屎的估倒起!

版主一直给人的感觉是一个冷静、理性、正义和热血的形象,但你这段话说得有些差了。这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19 16:11
强烈要求政府部门能帮我们召开业主大会

发表于 2015-8-19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的纵容是他们的温床。

发表于 2015-8-19 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平昌的小区住户都团结起来,抵制歪风邪气!

发表于 2015-8-19 16:3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家物业公司有背景哟!说出来怕吓着平昌人民,更怕吓着管物业公司的住建局、房管局哟!再挖深一点就要吓着县领导了呀

发表于 2015-8-19 16:46 | 显示全部楼层
打倒贪官污吏,打倒歪瓜裂枣!~还平昌人民安逸安居环境

发表于 2015-8-19 16:50 | 显示全部楼层
川东髯客走天涯 发表于 2015-8-19 16:01
你这馊主意出得,看似有道理实则无道理。自己去看法律条款和你们签订的物业服务协议。

你是无业公司的吧,莫来引火了,我们手里什么协议都没有,看你妹啊看!

发表于 2015-8-19 16:51 | 显示全部楼层
川东髯客走天涯 发表于 2015-8-19 16:03
版主一直给人的感觉是一个冷静、理性、正义和热血的形象,但你这段话说得有些差了。这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 ...

你们物业公司官方说的
“小区停车收费依据平昌县发展和改革局、平昌县财政局【平发改(2015)95号】进行收取,合法合规、有依有据。”
我吐你一爬哦,那个文件规定的是商业室外、地下停车场的收费标准,你自己去翻翻书,小区公摊用作停车场地和商业停车场是不是一回事,还好意思说合法合规、有依有据,简直就是张冠李戴、狐假虎威,没文化的流氓真可怕!
再说你收的费用干啥去了,哪个业主知情?你停车管理的啥?安个庄庄、划个线线就把钱收到各人包包去了,不要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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