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环渚街道国家二等乙级伤残军人李根发。我和陈阿宝、沈虎生、陆斌等股东合伙创办湖州裕丰葡萄专业合作社、湖州裕秋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及吴兴裕丰农庄等5个民营企业,在2014年底未经得法人代表签字同意的情况下,241亩土地作物和2000多万元资产被环渚街道强行征收,无奈之下只好通过网络实名反映事情经过需求帮助,希望能尽快得到上级领导和广大网友关注。
事情经过如下:
去年7月初,我们分别接到环渚行街道党委、政府有关领导的口头通知,说是我们承包的位于后庄和瑶台村241亩土地,已被列入市中心医院搬迁建设项目,要求我们停止生产和经营。当时,我们几个股东也想,我们辛辛苦苦、艰难创起的企业正要进入收益回报的时候说是要被征用感到十分痛心。但考虑到到建设医院是一项惠及民生的好事。所以,我们也就听从政府,自觉服从征用拆迁,并于2014年10月,5个企业停止了生产和经营活动。
一、评估公司谎唐的做法,我们无法接受。
去年8月8日,环渚街道委托长兴一家由羊印敏负责的评估公司来现场进行资产评估。2天后,街道给我们一张资产评估清单,清单的打印时间是8月10日。从评估清单中我们发现很多财产、林木资产都没有评进去,甚至连我们承包的241亩土地面积也少了60多亩。对刚进入盛产期的葡萄树每亩只评估了7000元。我们多次向街道和拆迁办提出要求重新评估,他们却一直阻止。后来,我们自己找了浙江省富春江评估公司进行了为期两个多月的评估,得出的总资产是2600多万元。环渚街道拆迁办委托的评估公司只给我们评了499万元。后来,我们询问了市农业部门专家,他们根据省农业厅有关对果树的征用和赔偿政策,每亩也在6万元左右,再加上我们的设施、设备、道路、房子(另外依据市城建局2014年229号文件和农村集体土地征用和房屋征收有关赔偿政策),我们应得的赔偿款也在2600至3000万元之间。可街道拆迁办和主要领导,在与沈虎生商谈赔偿时,一是不给229号文件,二是故意隐满有关赔偿政策。在当事人几次讨要有关赔偿政策和文件时,他们仍以欺骗的方法,说湖州市里没有这样的文件。
我们问长兴的评估公司,你们用2天时间,把这些数字是怎么评出来的?他们负责经办的陈姓工作人员告诉我们说“这些数字都是按照环渚街道有关领导的意见填写上去的,不是我们评估出来的。我们也没有办法”等(有电话录音)。在大力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施政的今天,环渚街道这样的做法合法吗?
因征用而搬迁和停业的损失费,街道拆迁办说没有这个政策赔偿。但后来我们通过从网上查找,湖州市城乡住房建设局发布的2014年229号文件明确规定了征用拆迁中有关赔偿政策,但街道为何不给我们赔偿?!并隐满事实真?相。其二,我们为了引进新技术提高产品品质,分别与浙大和中农大签订了《纳米葡萄保鲜技术》等三个科技合作协议,并已投入170多万元用于新技术的研发。但项目只进行得一半就因拆迁而中止,对这样的损失为何不给我们合理的赔偿?!所以,我们其他几个股东要求街道拆迁办重新对我们的财产和拆迁补偿费进行商谈,但时近一年,他们不理不采,置我们的损失而不顾,对照中央党的干部讲党性、党规和党纪,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等指示,他们到底在对我们果园的赔偿上暗地里做了哪些见不得人的事?!
二、街道拆迁办强占农庄经营场所,拖欠租金至今未付。
去年7月底,环渚街道有关工作人员在未经得我们同意的情况下,强行将我们农庄的10多间房子堵墙隔断做成他们现场拆迁办公室,至今,既没有给我们签订租房协议,也从未付过一分钱租金。就连拆迁办在农庄吃的近2万元饭餐费也没给过一分钱。街道和拆迁办的人在我们其他法人和股东不知情的情况下,用强权的作风和欺骗的手段诱使沈虎生与他们签订赔偿合同(因沈虎生是政府事业干部),他们还威胁沈虎生,说如果不签字就不让到单位上班等等。
三、“打包”赔偿为了什么?
我们5个投资股东不同、经营实体不同的独立法人企业,环渚街道却一直只让沈虎生一个人出面商谈赔偿事宜,我们其他几个股东多次要求参与商谈都被拆迁的人轰出门外。他们做一份空白合同(在我们其他股东没有授权的情况下)让沈虎生一个签字。我们不得其解的是,打包赔偿,他们到底在背后有其它什么花样?在今年春节前,他们支付了1000万元赔偿款后,按合同还欠下的296万元至今未付,我们尚未还清的从银行和朋友中借的400多万元每个月还要支付20多万元利息。此间,我们近百次找拆迁办和街道主要领导,可一直未给我们。包括拆迁办占领我们农庄的房子租金和他们吃的饭费近10万元也至今未付。我们要求把沈虎生与他们签订的空白合同给我们看或者拿一份复印件给我们,要了10多次都不给我们。对拆迁办弄虚作假出具的评估报告,伪造有关承诺书等做法,从乱作为到不作为,严重损害我们老百姓财产和利益的事,请求上级政府和纪检部门给予彻底查清!
我们5家企业的实际资产已达2042万元,累计投入已达1570多万元。现在街道拆迁办说给我们的赔偿是1282万元,这个数字不要说搬迁和停业损失费了,就连我们投入的资金也是血本无归啊!!!我们顾全大局服从政府规划建设,难道政府的拆迁成本还要让我们企业来作出巨大牺牲承担损失吗?!
街道拆迁办的工作人员在与我们多次商谈时,反复地讲“农业企业是亏损企业,是倒闭企业”等等言论来抵毁我们农业企业的形象。与其说是想减少赔偿损失,不如说他们是在对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一些系例“三农”政策的抵触和歪曲事实,更是对市委、市政府这些年来关于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现代农业规模企业等一系列方针政策的污蔑。基层的一些党员干部为了所谓的拆迁政绩而污蔑党和政府的“三农”政策,还要让我们老百姓承担巨大损失。
6年来,经过我们的艰苦创业,企业走上了良性发展和现代规模农业之路。到2014年底,合作社已被评为“省三A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市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并连续3年举办了“裕丰葡萄节”;裕丰农庄也被例入“市郊十大示范性农庄”之一;裕秋公司开展的农产品直销配送业务已签约10多家单位食堂,先后被湖州日报、湖州晚报等多家新闻媒体报道。2014年累计实现销售收入达1860多万元。正当我们各个企业在果园盛产、生意红火,投入回报可期的时候,我们却遭到了如此待遇,希望上级领导和新闻媒体能够帮帮我们这些草根创业者,最起码让我们得到应有的赔偿!
举 报人:李根发
电话:13355726823
2015年8月18日
相关图片证据附下,包括本人伤残军人证件、农场强拆前后照片、富春江评估公司报表和企业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