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这件事终于判了,那个引起全国一片哗然的暴力哥以判八个月缓刑一年受到惩罚,而这件事的始作俑者--卢琴,却早在医院里面就以扣三分罚款100元盖棺定论,有人不服了,凭啥她一个始作俑者的没教养的GPN,居然3分100元就杀割了?看她那个样子,怕是连交警大队都没浮面的!而他一个帮大家出气,几乎等同于正义化身的张哥哥,凭啥站在法院的审判大厅,受到这样“不公正”的对待?
不公平啊~!!!窦娥冤啊!!!
让我们把思绪拉回到今年五月份发生当街爆气发大神功的前几分钟,三环路上,这个卢琴犯了个常识性错误,自己明明不熟悉交通路况,在明知随时有可能变道驶出三环的情况下居然还在主道的中间行驶,果不其然,等她发现出口的时候,以她从小娇生惯养在家想爪子就要爪子的个性,刚一打灯就要变道,注意,这个是卢琴违法在先,而无故被别的张大哥,其实也不是好惹的,在卢琴刚变道进了驶出三环的岔道的时候,他哥子就想冲上前,但是未能成功,在到了三环辅道过后,明显还追了一截,而且在一个有电瓶车骑出来的路口比较靠边,有一定空间思维能力的人肯定能感觉得到,这个时候卢琴肯定是为了避免擦挂,踩了刹车的,这一次,是张大哥报复无疑,之后的你追我赶也好,皮坨子盖窝儿旋也好,大家也都观影过了。
我来说下我的情况先:我驾龄块20年了,在北京当的兵,是给中将开车,回成都过后,给一位正厅级领导当过驾驶员,后来因为身体健康原因,调任其他岗位,现在在公安系统工作,而我并不是公务员。我自认为在开车方面我还是很有发言权的。
这个卢琴是个渣女无疑,而这个张哥哥是不是也不够大度,小肚鸡肠了些,大家都是参与交通的人,难免有个找不到路啥子的,其实忍一手也就没事了,啥子那么气不过非要弄回来的嘛?
但是我今天要讨论的,不是这件事里面卢张二人孰是孰非,以我一个局外人的判罚,我认为卢琴该担70%的责任,剩下的30%,才是张哥子的责任田,而经过网友的爆料,这个卢琴的驾龄过往那是绝对的劣迹斑斑,我想说--曝光的好!对于这种自私的渣人,就是要曝她的光!但是渐渐地,我看到了些可怕的事情,那就是网友对于卢琴个人隐私无节制的曝光,她的父母,她的生活条件,甚至她的简历......其中最夸张的是居然还有她的开房记录?!?!她开房关她在路上野蛮行驶一分钱的事啊?我在网上和一些网友交流过,有的网友认为:不揭发她糜烂的私生活,我们就不晓得她是个道德品质如此败坏的人!只有大家都清楚她是个啥子货色了,才能站在一个综合考虑的角度清楚这个女人不值得被大家同情。
大家觉得,有问题木有啊?如果你觉得没问题,建议看下我接下来的观点,如果你觉得有问题,啥子问题?人权问题!有人就奇了怪了,这个关人权毛事啊!人权应该是我说话议政的权利,人权应该是我付出了劳动就应该有所得,而不是被老板盘剥的权利!我给你们说,隐私权,是一项人格权利,这个也是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人的个人隐私,不要说网友,就是高高在上的高如执法机构,高如国家,都无权侵犯!而在网上,大家一致在呼吁的人权,真的到了需要大家一起来捍卫的节骨眼上,居然会有人异口同声的为打起曝光违法事件的幌子来满足自己的窥私欲!!!当真是看热闹不嫌事大啊?卢琴的老爸被扒,卢琴的社交被扒,就连卢琴的开房记录也被有工作便利的恐怖分子曝光到网上!而不明真相的网友还在为这种赤裸裸的违法犯罪叫好,更不可思议的事这件事居然不能引起执法机关的关注!我就想质问一下了,这些曝光卢琴隐私的垃圾,你们确实有工作的便利和通过合法手段了解个人信息的途径,但是!注意!但是来了!但是这个你们不能以谈资曝料发到网络空间这一开放的平台!你可以自己查了过后,在喝了酒时和自己的哥们吹牛说你了解的卢琴是个碧池,那样子影响力有限,想必也不会对当事人造成啥困扰,但是网络平台是啥子?能是你几爷子吹牛显摆的地方啊?而网络中一直呼吁人权的这些键盘侠,居然在这样重要的节点上集体失声了!这些自私的键盘侠在呼吁了人权之后,又亲自践踏了别人的人权这种事是不是太人格分裂了啊?今天你对卢琴个人隐私的麻木不仁,换来的只能是将来更多人对你们隐私权的恣意践踏!大家想一下,太多的俗语都是在说明时间的力量了,“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些句子,不是在说意大利首都!也不是在说南极冰盖!说的是你我的人生,你我的权益。
一个都不在意自己的权益的群体,能有谁还能为你们的权益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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