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隆昌县召开了全县残保金征收工作推进会,会议由县法制办主任谭美主持,县级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县残联理事长赵洪传达学习了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及《内江市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实施办法》(市政府令18号)等政策法规精神,安排部署了隆昌县2015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 会议要求各单位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的责任感,全面加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促进残疾人就业积极配合财政代扣和地税代征工作,主动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财政、地税、残联部门要从突出监控、加强管理入手,按照核定的数额,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征收,做好入库管理,合理使用资金,严格资金管理。确保圆满完成今年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为加快全县残疾人事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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