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公安局
关于《 特警车牌0715的特警同志们!》一贴的回复
楼主“每天想你一分钟“及广大网友:
你发的《特警车牌0715的特警同志们!》一贴,我局经过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2015年9月1日上午11点,通江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民警在县委附近的大操坝巡逻时,发现一名中年妇女满脸是血,躺在县委门口一角,民警随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并对伤者开展先期包扎。现场了解到,该妇女系旁边一个卖卤肉的个体户,因为在推卖卤肉的推车时,不慎跌倒,推车玻璃砸在自己身上,刺伤了自己。待救护车到达现场后,巡特警们合力将该伤者抬往救护车,抬的过程中,按照接处警要求,其中一位民警拿出接警用的照相机,将救护过程全程照相。事后,照相的民警与另外一名民警议论,称照相过程中,没有照到伤者正脸,也没有照到民警正脸,不符合取证照片的要求。
该事件中,照相的目的,是为了固定现场证据,属于接处警管理规定中的必要环节,并非为了取乐。 请楼主抓住重点,多关注一些民警救助伤者的正能量,少谈论一些空穴来风的假新闻。
感谢楼主对公安机关的监督。如果今后有什么情况需要反映,不必在网上发帖,直接拨打0827-7237619即可。
如果发帖,请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倘若故意造谣生事,对公安机关声誉造成严重影响,我局一定依法、严肃追究你的法律责任,请你好自为之。
特此回复
通江县公安局
2015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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