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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争鸣] 在演员与角色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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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3 12: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演员与角色之间
倘若艺术有真谛,我想它应是:探索!不停地探索!我是一个演员,准确地说:我是一个戏曲演员。我没有前辈艺术家那么多丰富的经验,也没有文学家那么多信手即来的辞藻,在此,仅仅凭着这二十来年从未间断过的艺术实践和常常萦绕在心头的思索作一番个人认为有必要的探索吧。
近二十年左右,有人在理论上提出了有异于传统戏曲关于其表演功法(即:唱、做、念、打)的论述,将其更之为:唱、做、念、表。这种说法甚至被有的当今戏曲名家采用,当初,乍一听到这样论述的时候,我不禁有点想笑:“难怪有人说:理论误人哪!”后来又一想:“也难怪有外民族的人们嘲笑这种仅限于击节叹赏的玩乐是毫无意义的了。”
有的人看到这里可能会有些丈二和尚:“不过一字之差而已,哪用在此求疵呢?”我要说:就这一字之差,我们中国戏曲或许在不久的将来就真要面临不伦不类的变异了。难道近些年的实践还不能说明问题吗:布景写实化(不少的作品运用大型并倾向于生活真实的布景)、服装时代化(为了增强时代感,创想出的有别于传统戏曲中的一般服装)、舞台呈现生瘪化(由于表演者并不能完全适应那样的格局,丧失了传统戏曲必要的形式美而造成的生瘪感的作品比比皆是)等等这些情况在我们的舞台上已经蔓延很多年了。在我看来:这统统是由于对我们自己原有的理论不自信和无知造成的。 然而,我不得不承认这是我们的艺术家在进入这个时代的探索,但同时我还要说:倘若把这样的作品作为反面教材来启发我们的后人,这的确也是有意义的!不要忘了:演员才是演出的中心!我坚信:唯有演员美妙的表演技巧才能打动永远挑剔的观众。但恰恰,技巧往往是不妙的。
唱、做、念、打是一个戏曲演员必须具备的基本功夫,是演员通过对角色及情节的理解,最终运用于塑造角色和描物绘景的具有独特形式美感的具体手段。它需要像前辈老艺术家一样长期地被习染在(演员)身上,以便于在舞台上呈现出使人信服的、有必要美感的表演。可以说,要把这些即便是“已经长在身上的功法”恰到好处地运用到角色身上,没有点演员独有的灵性还真不得行!我们回顾一下历史:哪一个表演大师不是独一无二的?后来沿袭他们路数的人们又有哪个是超过他们的呢?从理论上说:唱、做、念、打只是表演的分支技巧(在这里暂时不论理论上的做和打有意义重叠的可能),和表演有从属的关系。它们必须得通过演员的有机融汇(即表演)才能呈现出艺术之美。但我们的理论要是改变成了(如某些戏剧学院的所谓:声、台、形、表论)唱、做、念、表的话,这就意味着:唱、做、念和“表”是处在同一个分类阶梯上。没有了从属关系,就容易把“表”之下的具体手段(唱、做、念、打)与“表”分割开来,这就容易导致:唱好了就演好了、做好了就演好了、念好了就演好了的现象。这也是直接导致演员与角色完全分离的原因。我姑且不问:“表”究竟具体指的是什么?“表”既然作为一种“功”,它应该如何去练习?唱、做、念中难道就没有“表”吗这样的问题,至少,这样必然导致角色失去在戏剧中的可信性,而沦为供达官显贵们击节叹赏的玩物也是势在必然的了。在某些历史时期(比如清朝),我们的戏曲由于人文历史原因,这样的表面现象的确是存在的,我没有具体的论据说明那时候的演员与角色是分离的,但目前,这样的例子是很多的,这不光表现在戏曲(或者戏剧)学院的学生,就连某些活跃在舞台上的名家也存在这样的毛病。
我作为一个自认还算诚实的戏曲演员,我敢向大家坦白:小时候学戏,老师怎么教,我就怎么做。每天就只晓得刻苦地练习一个戏曲演员必须具备的四功五法(五法稍后再议),从来没想过什么人物、角色、表演之类的事情。后来,碰到了更多的可以被称作老师的人物,常常听他们说起演员的修为和对角色的理解,有的甚至还能落实到具体的舞台呈现上来,那时,我感到了自己饰演人物是肤浅的,经过一段时间的研究琢磨和请教,到现在才稍微感到:开始接近了角色的脉络。而以前所练就的演员功法也开始逐渐成为一种习惯长在了自己身上,有时候它们甚至在生活中自然地流露出来:在大街上唱上两腔,做上几手是常有之事,身边有不解的人反应道:“戏疯子。”于此,就连我自己也是无解的,或许自己已经惯于在这演员与角色之间了吧。
    唱、做、念、打是演员通过对角色的理解,最终运用于塑造角色的具有独特形式美感的具体手段,它需要像前辈老艺术家一样长期地被习染在(演员)身上,以便于在舞台上呈现出(塑造角色)使人信服的、有必要美感的表演。从理论上说:它们是表演的分支技巧,和表演有从属的关系。但我们的理论要是改变成了(如某些戏剧学院的所谓:声、台、形、表论)唱做念表的话,这就意味着:唱、做、念和“表”是处在同一个分类阶梯上,没有了从属关系,这就容易导致:唱好了就演好了、做好了就演好了、念好了就演好了的现象(我想:这样的现象明眼人是看得到的)。这也是直接导致演员与角色完全分离的原因。因此角色失去了在戏剧中的可信性,而只能被看做供达官显贵们击节叹赏的工具了。在某些历史时期(比如清朝)我们的戏曲由于人文历史原因,这样的表面现象的确是存在的,我没有具体的论据说明那时候的演员与角色是分离的,但目前,这样的例子是很多的,这不光表现在戏曲(或者戏剧)学院的学生,就连某些活跃在舞台上的名家也存在这样的毛病。
   我是一个梨园后辈,没有前辈艺术家那么多丰富的经验,也没有文学家那么多信手即来的辞藻,在此,仅仅凭着这二十来年从未间断过的艺术实践和常常萦绕在心间的思索谈谈我的戏曲表演观吧。
我们知道:中国戏曲在世界诸多艺术表现形式中,其风格迥异于其他所有形式,并在中华民族流传了上千年,就此两点而言,我们不得不说:它是有价值的艺术。而时代发展到目前,有的人因为戏曲艺术在中国的萎靡,又由于上世纪西学东渐等诸多原因渐渐对它抱以不乐观的态度,甚至投以鄙视的目光,我个人认为:这实实是要不得的。

                                                                                                                                                                           张严威  201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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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3 12:57 | 显示全部楼层
图片鼓掌好.gif

发表于 2015-9-3 17:18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5-9-3 20:50 | 显示全部楼层
:):):)

2018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5-9-3 21:19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一个艰深的话题,探讨有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5 22:46
好文章

发表于 2015-9-22 14:3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的意见值得深究和重视。据我所知,唱、念、做、打“四功”出自程砚秋谈戏曲表演的基本功“四功五法”(有人说是借鉴的“武术”用语)。后来,梅兰芳曾将手、眼、身、法、步“五法”中之“法”改为“口”。在川剧界,张德成曾将“四功”中的“打”改为“默”而强调“默戏”,也有人强调“歌舞化”而改为“舞”。也还有人将“五法”中的“法”改为“发”(即“水发”),等等。依我愚见:“四功”指戏曲演员必备的四项“基本功“及舞台表演的四种”表演手段“。“打”实指“武打”(即武功),改为”默“、”舞“、”表“都欠准确而易生歧义。美学家王朝闻在《川剧艺诀释义》的“序”中提到川剧的“三分唱,七分打”,讲的是川剧打击乐有能把角色“打跩”(如阳友鹤在《郗氏醋》中与锣鼓紧密配合的精彩表演)的艺术魅力,而陈国福的《天府之花》在介绍”四功“时,却因此把”武打“误解为”打击乐“了。此外,所谓”五法“,皆指演员舞台动作(或称“肢体语言”)用于表意的若干手法、眼法、身法、步法。如沿用“法”难解其意,如改为“口”则与唱、念重复,如改为“发”又显得有些牵强。所以,我在介绍川剧表演相关知识的文章里,除照讲唱、念、做、打“四功”外,实际上只讲解“四法”。至于还有一个“法”字,则仅列举出相关的一些说法而不硬加解释了。

发表于 2015-9-22 14:52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猴 发表于 2015-9-22 14:35
楼主的意见值得深究和重视。据我所知,唱、念、做、打“四功”出自程砚秋谈戏曲表演的基本功“四功五法”( ...

:):)

发表于 2015-9-23 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妨再顺便告诉张楼主一点常识:你所提问题产生的原因,在于将“打”改为“表”的做法一是未能弄懂“打”的真正涵义,二是不明白分类学有“划分根据必须同一”的基本知识。即“唱、念、做、打”四个词都是同指“四项基本功”和“四种表演手段”,如果将“打”改为“表”、“默”或“舞”,都是犯了“分类依据不同一”逻辑错误而不知所云了。演艺界的大多数人,却往往容易按自己的理解或感性经验而去犯这样的错误。

发表于 2015-9-24 12: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戏曲在世界诸多艺术表现形式中,其风格迥异于其他所有形式"。对传统戏的任何改动或新编戏都必须高度重视这一点。不然,就不会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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