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正源镇政府纪委及蓬安县纪委回复关于实名举报正源镇13村村委调查结果 2015年4月27日,在蓬安麻辣社区论坛发表帖子名为《正源金线村( 13村)2、3组全体村民致县政府的投诉加请愿信》,当时正源镇政府及县政府以未实名检举未由,未对于检举回复及调查。其后2015 年5月,蓬安正源镇13村2社及9村村民代表实名检举至蓬安县纪委,当时纪委承诺受理并尽快回复调查结果。参照成都市出台的关于实名举报线索及时移交、查处和答复的暂行办法(试行)》,明确对实名举报线索,检察机关3个月内必须答复举报人。而现在时间已经到了2015年9月6号,已过三个月,镇政府及县纪委未做任何回复及调查结果通报。试问,现在中央纪委要求的回复检举结果的要求是多久?正源镇纪委是否认真领会中央关于检举的相关法律、规章的规定? 2015 年8月,正源镇13村2社及9社村民代表前往镇政府询问及要求给予回复结果及调查结果,镇政府已相关文件还未送达镇政府和已电话通知其中一名代表为由推脱,当时进一步列举他们可能涉嫌渎职及犯法的相关证据,要求回复调查结果。2015年8月28日,村民代表在“蓬安麻辣社区”发表名为《实名检举与求助信(蓬安县正源镇政府有回复)》的帖子,当时镇政府再次回复已安排纪委调查,再次未正面回复调查结果。 党是人民的党,共产党员以全心全意人民服务为宗旨,可扪心自问,你们镇政府关于13村池塘承包问题,对得起人民吗?对得起党多年的培养吗?一切以人民的利益,以大多数人民利益生命安全为宗旨?中央早已经提出:考核干部已经不能像以前一样单纯依照GDP的高低,而是以环境治理,以人民的生活质量为主要考核点。试问:你们说要考虑党政关系和承包人的利益,我们村民同意这个观点,但是要在不损害广大村民的利益和生命安全为前提条件,可是你们单单考虑个人的利益而致广大村民于不顾吗? 现强烈要求蓬安县纪委及正源镇纪委公布举报调查结果。 2015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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