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想到,一个不符合开设网吧的地方(因为距离中小学不足200米),被文化部门拒绝通过开办网吧的审批手续后,摇身一变,换了个名字,打着电子竞技的招牌,堂而皇之的开张营业起来了,没有《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不接受国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监管,因为他们说他们不是网吧,但实际上却干着网吧的营生。
能上网、聊天、打游戏,甚至接纳未成年人,面对如此变身的“黑网吧”,就没有执法部门管了?他们凭着一纸据说是体育局发给的所谓电子竞技培训许可就可以逃脱所有监管部门的执法了吗?那不是说,现在只要想开网吧,根本不必管你在不在中小学200米内,哪怕在学校门口,我只要打个“电子竞技”的旗号,就可以开了?
查阅了相关资料,其实早在2007年2月15日,由文化部、工商总局、公安部、信息产业部等14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就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定义,其中对打击黑网吧部分是这样描述的:“严厉打击黑网吧,没收其电脑主机、显示器等专用工具、设备,并查处取缔以“电子竞技俱乐部(馆)”、电脑服务部、劳动职业技能培训等名义变相经营的网吧;对明知是黑网吧而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的电信企业实施行政处罚。”
这个变相黑网吧就位于金泉路科宛街完美音乐城的楼底下,希望我们的执法部门能认真管管这个事情,不要真搞得到时候全市中小学校门口全是打着“电子竞技”旗号的黑网吧了,那把国家法律法规置于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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