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允许“前任失误,继任买单”,山西省将对涉及国民经济、公共投入等重大事项实行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对决策严重失误将依法追究责任。(8月30日新浪网) 为了构建规范用权长效机制,山西省政府近日出台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意见,把国民经济、财政预算、公共投资、重大改革、资源开发及就业、社保、医疗等九方面内容作为县级以上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内容。目前在我国有关行政决策的法律还不够成熟,也不够完善,往往是政府机构怎么说,下面的老百姓就怎么做,因为在普通人眼里“逆来顺受”总比“瞻前顾后”来的痛快。很少有人会去思考这件事情或是这个决定是对还是错。相比较西方发达国家,他们的决策系统就要相对完善,总统上面有国会、议会,这使他们做出的每一项行政决策都能受到很好的把关,而且相应的监督制度能大大的降低行政决策失误的风险。可喜的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五大法定程序,其目的就是为了让公众作为决策主体参与进来,感受到决策的利益。只有这样我们做出的每一个行政决策才能经得起时间的检验,才能更好的造福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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