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7月1日起,我市将执行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为828元/月,失业保险金标准为966元/月。调整后,我市公益性岗位补贴和失业保险金在原标准基础上分别人均月增加78元和91元,涨幅达10.4%。 公益性岗位是以实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为主要目的的非营利性公共管理和社会公益性服务岗位。公益性岗位就业政策是我市积极就业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服务发展、保障民生工作的重要内容。这次公益性岗位补贴上涨,将惠及劳动保障协理员、交通协管员、城管市容协管员、市场管理员、环保监察协管员、园林管护员、社会治安协管员和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开发的非营利性公共卫生服务、医疗保健、托老托幼、停车管理、设施维护、保洁、保绿、保安等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且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