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车收费,个人认为收费本身来说也是合情合理的,但是蓬安这个停车收费有问题,而且问题很大。第一,首先从收费票据来说,占用公共资源这种收费应该由财政部门组织收入,所有收入纳入财政公共预算,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理所当然应出具财政监制收入票据,而不是用税务发票,政府部门的收费是不会用税务发票的,加之细心的人肯定会去网上查询发票的来源是某某商务公司,就是大家的钱被公司收走了,估计是城管局包给那个公司收,中间的利益关系就不得而知了,收入估计也没有纳入财政收入,其次税务发票应该是有椭圆的发票专用章,上面印有发票领用单位名称和识别号,而不是什么停车专用章,这是违背发票使用办法的。第二,收费制度不明,缺乏监督机制,收费人员就像自己的地盘样,随意收费现象时有发生,个人认为对收费的标准应该张贴在醒目位置,让广大市民知晓标准,设置投诉电话,对乱收费不扯票等行为严重处罚。第三,收费应该附带对车子的安全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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