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关于《实名举报通江相关部门打压、封杀外来投资教育企业的黑幕》一帖的回复 “通江珂诚教育”网友: 现就你《实名举报通江相关部门打压、封杀外来投资教育企业的黑幕》一帖回复如下: 近期,我队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关于认真组织开展第四波次整治校车统一行动的通知》要求,于2015年9月6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校车集中整治行动。整治中,核实通江县城区共有校车12辆,其中“珂诚·昂立” 幼儿园的2辆校车和“启明星”幼儿园的2辆校车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证,其余幼儿园的校车均有校车使用许可证。 同时,查实“珂诚·昂立”幼儿园在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证的情况下,仍使用所属的“川Y17352”号牌校车接送幼儿;“启明星”幼儿园虽有2辆无证校车,但在整治期间,未曾发现使用无证校车接送幼儿的违法行为;而金太阳幼儿园所属校车“川Y11499”已于2015年9月7日强制报废,其所属校车“川Y11435”已停运,正在办理报废手续。 对此,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质的人员驾驶校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该机动车”,我队于检查当日,对“珂诚·昂立”幼儿园所属校车“川Y17352”依法予以扣留。 2015年9月10日,“珂诚·昂立”幼儿园到相关单位和部门申办校车使用许可证,我队对该园校车行径路线进行了现场踏勘,核实酒厂沟至闪塘湾路段,坡陡、弯急、路窄、临崖、无安全防护设施,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校车行驶线路应当避开急弯、陡坡、临崖、临水的危险路段”,该园申请的酒厂沟至闪塘湾路段不适宜校车通行。 感谢“通江珂诚教育”网友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监督,今后如需反映情况,请拨打0827-7201778。 特此回复 通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15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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