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因为协助他人骗取低保的违规成本太低,造成了部分政府和相关部门审批人员的责任心缺失,如此一来,“人情保”“关系保”随即大量产生。
■本报评论员宋延坤“住着二层小洋楼,有四五百平方,还有一个大院子,就是这样一个干部,却还在吃低保。”近日,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居民反映,该市颍东区袁寨镇王海村居委会文书徐贤春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为家人办理低保,他自己也享受了8年低保待遇。昨天,袁寨镇有关人员告诉记者,徐贤春已被停职,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9月18日中安在线)
要是从徐贤春的居住条件来看,他分明就已经走上了致富路,这还用得着吃低保?那点儿钱恐怕连平时喝顿酒都不够。拥有如此优越的生活条件,他不光为自己办理了低保,还让家人一同享受到了这种待遇,如果不拿出足够严厉的措施对其施以惩罚,不仅无法抚慰村民受伤的心,也会让当地党委政府的形象受到损害。但是仅仅对徐贤春这个新闻事件中的“男一号”给予处分,并不就意味着违规吃低保这件事可以画上句号。
徐贤春和其家人虽然是直接受益人,可有一个问题不应该被忽视:是谁给了他违规吃低保的机会和勇气呢?农村低保的受益对象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资金的发放需要极其严格的审批程序,并不是想要就能得到。这也就是说,徐贤春要想让自己和家人获得低保资格,至少要得到王海居委会、袁寨镇政府和颍东区民政局的同意。因此,徐贤春和居委会故意蒙骗上级政府和民政部门的同时,镇政府和区民政局也没有按规定尽到审核之责,因为只要审核工作能够做好,居委会提交上去的材料根本就不会得到通过。此外还有一个问题不能被忽视:为什么这次事件中只有徐贤春被处罚?在笔者看来,要想解答这个问题也不是非常困难,一句话就可以解释——袁寨镇政府和颍东区民政局不想为自己的工作失误承担责任。
近年来,村干部违规办理低保的乱想并不鲜见,徐贤春让自己和家人吃低保只是这些乱象中的一个缩影罢了,如何从源头上解决这个问题?在笔者看来,就是要建立一套更加完善的追责制度。其一,对骗保人追责。不仅要让骗保人退回低保资金,还要通过建立个人信用“黑名单”甚至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方式,让这些人彻底感受到骗取低保的后果;其二,对审批人追责。正是因为协助他人骗取低保的违规成本太低,造成了部分政府和相关部门审批人员的责任心缺失,如此一来,“人情保”“关系保”随即大量产生。如果让这些人意识到骗取低保会受到行政记过、停职甚至被追究渎职罪的处罚,他们手中的公章和签字笔就不会轻易落下。
低保乱象破坏了基层党委政府和群众的关系,也助长了社会上的不良风气,必须对其施以足够严格的惩治。否则,困难群众的利益如何得到保障?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又该如何保证?
来源: 济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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