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现在是一名患特殊病的患者(请原谅没有写病名和本人的名字,但全是真实的),我于2015-8-15发过一贴,说了我的门诊看病经历,也是从那时才知我得了一种由“巴府办发[2013]19号”文件中的一种特殊病。现在我会将我的特殊病申请特殊门诊的经历发出来,看看我们巴中公务人员的为人民服务态度和实际工作中的“四风”问题。
当我得知我有了此病后就一直在网上找相关文件和处理方法以及流程,搜索到根据我的病情可以申报特殊门诊和低保以及异地就医生申请(现在无法工作,头晕,母亲已近70。)
于2015-9-21上午9点40分左右到我们所在社区居委会申请并填写申请表,到居委会看到整个办公室就一个人在上班,其他的根本没有人上班,墙上帖的工作人员倒不少,上班时间是9:00——17:00。
填写申请表倒也没有什么阻碍,很快就完了,我咨询了办理低保和异地就医手续,是一位女同志告诉我,低保要找居委会咨询。问我一下,农村的要写申请到社上,然后开会讨论,这事暂没有办,后续会跟上的。
异地就医要到区医保办理。这个也会在后续跟上的。
那位女士看了我的病历是门诊证明,没有住院病历,说这种情况通过的可能性很低,我问她应该如何来处理这件事,她让我带资料直接到办事处自己办理。根据“巴府办发[2013]19号”文件的新增特殊病并没有要求一定要住院或者原件。
在当日上午11点左右到办事处交资料,上楼说明情况后让我交资料就可以了,我问他们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回答我是原件,我说只有门诊证明和检查原件,如果收原件也可以但麻烦你给复印件盖下章,我也去申请其他相关事宜,回答我说他们不能盖章,因为这份资料是医院给的所以只能找医院盖章,我清楚地告诉他们,这个是医院的检查原件,他们已经把原件给了我,不可能给盖章的,事实也不会盖的。病情证明单他们都留根盖章了。所以这个检查的资料他们是不会盖的。但他们办事人员给我两个方案。一是留原件上报,本人不留任何资料,二是交复印件也可以但得医院盖章才有效。就这个事我找了“四风”的带队人姓“蒲“,没有解决问题,因为我就是一个小老百姓,也不知道该找那个,当时去了街道信访办反应这个情况。下午信访办的同志给我打了电话,意思是还是不行。让我不留原件。我当时没有回答他,不过挺感谢信访办的同志的。
请网友们注意下:1、我的病是符合特殊门诊的,不然在居委会填写不少基本资料。2、医院给的是当天检查原件,不是复印件,别人不会盖章,这是个基本的常识。3、我的参考文件是”巴府办发[2013]19号”文件 及《巴中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以上是我申请特殊门诊的第一次基本情况,后续的我在申请过程中会添加上的。大家如果有什么建议或其他的请留言。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