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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1996|评论: 23

[群众呼声] 对于交警回复疑惑文章后续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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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3 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看到你们如此激烈、不理性的回复我一点不感到意外,意外的是版主给屏蔽了,理由居然是:
抢救危急孕妇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该的,甚至警车开道。

无理取闹,此帖不应再讨论,先屏蔽。

我真的为你们感到悲哀,回归到理性,我不是挑警察的刺,事实上该回复确实漏洞百出,交警的回复哪儿有‘危急孕妇’这几个字?送孕妇去的目的地是血站,危急吗?交警离岗动用警车确实是需要报备,麻烦你们在细读一下该回复。
我们的国家不缺法律,不缺制度,缺乏的是对法律和制度的尊重和敬畏。
我的想法是对交警的行为进行监督,促使他们真正的按制度做事,而不是不理性,不用脑子的乱说。
我不是小心之心,作为巴中人,而是真正希望巴中的社会环境好起来,对于你们在巴中生活的朋友们,是好是坏,你们是可以明白的。
告诉你们一句话:没有对法律和制度的保障,你们的权益也处于风险之上,只是发生在今天、明天还是后天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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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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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3 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是每个公民的权利,有问题我们应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这样就能得到合法理。
 楼主| 发表于 2015-9-23 09:57 | 显示全部楼层
推动巴中行政人员对法律和制度的尊重和敬畏,是我们全体巴中人民的责任和义务。
没有法律和制度的保障,我们的权益随时可能被他、她、它所侵害。
发表于 2015-9-23 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问题就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得到妥善处理。解决问题不是靠发表一个帖子,你是怎么想的哟!
 楼主| 发表于 2015-9-23 10:1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阳光下可以晒走细菌,既然是网络回复,为甚么你和他一定要我去向有关部门反应呢?
最后在送一句话给你:
无论体制内的,还是体制外的,如果你说的有关部门没有对法律的尊重和敬畏之心,我们没有法律保障,我们的权益也处于风险之上。
重庆的薄书记、王局长,曾经叱咤风云的人物,最后的结局值得你我深思。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23 10:18
人家孕妇是住那附近的,怎么啥子都在喷哦,够都够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23 10:20
亲爱的楼主,你这样以后哪个还敢伸出援手哦!

发表于 2015-9-23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真是的玻璃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23 10:24
人家回复里面没有说是“危急孕妇”!!!回复里说的是回家打不到车,孕妇喊交警送一下,交警又带孕妇打车还是没打到,才送她回的家,你看一下图片,那孕妇的脸色和手上的东西,如果是你的亲人姐姐和妹妹你还会在这样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23 10:30
我昨天看到有个人回复说,以后交警队的头子给下面的协警娃儿说,你们在救人时给被救助人说,你等一下我到我执勤那里去把头盔拿上再送你,再给看热闹的人做好解释免得看热闹的炒作交警他几爷子不人性不知道变通,送了以后给他照个相喊他写个证明、身份证要到、电话要到,防备类似楼主这种别有用心之人!!!但是我想请问楼主变成这样是不是很可悲。
 楼主| 发表于 2015-9-23 10:3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问一下巴中的市民朋友们:
1、孕妇在身体异常情况可以坐摩托吗?是否危险?这个我相信不带立场的人都可以回答:绝对不可以,只能通知医护人员。
2、交警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呼叫支援:医护人员,根据国家法律,他们还可以征用民用车俩,具体费用由国家支付。
3、群内的巴中车主,你们有几个在交警招手拦车的手势下,敢冲过去???可以报名,并在其他市民见证的情况下演示。
4、对于交警同志,我希望你们能理性,不要因为我在挑你此次行为的瑕疵就胡乱掩盖、怪招频出,这次是小事,碰见大事你也就玩完了。
5、希望群内其他同志,也能理性的看待此问题,我生活在成都,只是曾经在巴中生活过,我爱我的家乡,我希望家乡山秀、水清、政通人和,我相信这也是你们所追求的,毕竟,现在国家正逐步在把权力关进笼子,大家都要慢慢去适应,就好像目前制造业带来的危机一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23 10:32
按你那不变通的脑壳那些交警肯定就要背上不人性的骂名

发表于 2015-9-23 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帖的说交警是公车私用,那个大队解释了是送孕妇就可以了撒,一件好事你一定要去用制度和法律绑架,请问以后哪个敢救危,只要是在为老百姓做好事,就事论事值得表扬,你这样小人之作让当时帮助的交警心寒不???
 楼主| 发表于 2015-9-23 11: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法律意识这么淡泊???
为什么你们思考不那么理性?
什么叫做好事?
骑摩托送孕妇叫做好事?
违规就是违规,谁也无法改变的事实,唯一能澄清的就是当天负责指挥的警官,他出面说明才能解释真相,如果可以,女性当事人也可以说明,前提是不影响他身体。

发表于 2015-9-23 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坚决支持楼主,法治社会必须要将公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面。说老实话,我看了那张照片我就看不出是警察在帮急需的人,倒是公车私用嫌疑很大,最好是公布乘车人的姓名、社会关系,一目了然,而不是“猫盖屎”的环顾左右而言他,交警的公信力并没有好到这种程度。
 楼主| 发表于 2015-9-23 16:5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是不妥的,就是违规,我们也不可以公布当天被送孕妇的任何信息,除非自愿。
尊重她的隐私就是保护我们的隐私!

发表于 2015-9-29 17: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晓得交警啥子事情把这个人得罪了,人家交警做好事送个孕妇,关他屁事,他在网上一再的炒,有意思吗,你炒炒那些没有正能量的东西吧。这人一定是被交警打击处理过的,要么就去打个CT。

发表于 2015-10-9 17:38 | 显示全部楼层
快看,疯狗又来了!

发表于 2015-10-9 18:02 | 显示全部楼层
某国的法律是由一群不尊法守法的人制定。
 楼主| 发表于 2015-10-10 08:05 | 显示全部楼层
每一次看到群里有冤无处伸的帖子,我的心都很难受,你们连法律和制度都不尊重,这样是无法让社会变得有序,在强权面前,没有一个人的利益可以得到保障,无论你是书记、市长还是谁,因为永远有你比大的。只有大家都对法律和制度敬畏,才可以保障自己的利益。
看到特警队的捐款帖子了吗?我首先不说这个是好是坏,因为个中缘由我不清楚,但捐款强制就叫摊牌,我相信你们都反对道德绑架,醒醒吧,各位水军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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