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在论坛里逛,看到了不少关于占道停车收费的帖子,很有同感,忍不住也发几句言!个认认识,大家讨论!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在广安,在省内到处都实行了占道停车收费,从某种程度上讲,在马路边上停车,确实占用了公共资源,同时由于开车人的技术问题,造成停车不规范,从而影响交通,所以出现了停车管理员这一职业,他们指挥停车,使其停靠规范,保证了交通的畅通,应该值得肯定!他们付出了工作,理应得到回报!但这个回报应该由谁来买单,这个就值得考究!他们是为公共事业服务,是由政府下面城管执法局所招聘,那么从责任上讲,他们属于执法局招聘人员,那么这个工资从理论上讲就应该由城管执法局自行负责!而使用公共资源,我们作为纳税人,已经在税收上支付了这个款项,那么为什么还要由我们停车人通过交付停车费来支付?这是第一个问题!
第二个问题,城市道路属于公共资源,所为公共资源,顾名思义,是属于我们广大人民群众共同使用的资源,那么是谁规定由城管执法局这样一个神马单位可以单独来管理并收费的?现行法律法规上我不知道有哪一条款规定可以由城管执法局或某几个单位单方面来制定规划停车位置和收费标准?而在规划停车位及收费标准经过听证会没有,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没有?我没有调查,不做结论,只是提出这个问题!再根据前面的帖子看来,现在好像这个停车费的事是一个叫什么升辉物业的公司在管理,城市公共资源居然由一个商业机构来管理,而且没有任何公示及监管,这应该做何解释!
第三个问题,发票上注明是违章占道,再次请问,这个违章占道应怎么解释?小车占道,那为什么自行车不占道,摩托车不占道,电瓶车不占道,行人呢?他们占不占道,因为我看到的是小车停车位上不仅有小车,还有各种各样的车,我还看到有大货车同样停在小车相同的位置上!同时人也在走。我就奇怪了,为什么只有小车才占道?为什么只有小车才收费?这是哪来的神马规定!再有就是收费的人员,前面说了,他们指挥停车,使其能停靠规范,从而保障交通的畅行,值得肯定!但事实呢?这些收费人员几乎全是些50至60多岁的乡下老人,个个无礼貌不说,而且素质极差,只要车一停,不管停在哪,马上就上前要钱,而且要态度蛮横,若开车人稍有疑问,就恶语相向,甚至撒泼耍赖!本人已经经历几次!不过好在群众眼睛是雪亮的,给了我支持,我才也敢耍横!
一点个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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