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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杂谈] 平昌汉王庙一停车收费员让小车给拖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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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4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因为三块钱停车费该驾驶员拒付停车费,两收费员死死不肯放手,该车一加油门,那位女的直接被拖行数米,受惯性影响倒地后车的后轮压过右手臂就当场倒地不起了!!这下那个车主惨了绝对不止赔三块吧。不过平昌也应该整顿下了,公共场合本来就是方便市民停车的,变成停车收费就不应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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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4 16:19 | 显示全部楼层
连停你妈个摩托都收3块哦

发表于 2015-9-24 17:54 | 显示全部楼层
悲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24 18:37
只认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24 19:27
政府也不惠民啊!悲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24 19:29
平昌现在街边停车按小时计费,不晓得那个龟儿想出来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24 19:30
好像按两块一小时样收费,制定这个条例的不晓得是想钱想疯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24 21:06
悲剧发生怪谁,怪收钱的政府机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24 21:42
巴中江北收2元,江南收3元,因江南是老张的地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24 22:00
这个应该打官司的!搞不好是乱收费!

发表于 2015-9-24 22:39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共场合本来就是方便市民停车的,”楼主是上个世纪思维,来教育这个世纪的人,为啥公共场所 不是方便市民走路,休闲。非得要给少数人放车呢?原来有人行街道和非机动车道,只要一个车停哪儿,整个道路,人行道没了,非机动车道没有了,人就得在马路中间跟车一起奔跑,对公众权利的侵犯是多大,对公众的安全隐患又是多大。

所以公共场合本来就是给少数停车用的。公共场所划停车位,变成停车收费,这是个人消费公共资源的补偿。所以那些有钱买车,没钱停车,根本没有想过给车车买个停车位的。还是别买车了,这就是“有娘生没娘养的”。

即使在欧美国家这些地广人稀地方,只要是在城镇里,居民区里面,就没随便停车地方,都得停到划定的停车区域。只是某些时段收费,某些时候不收费而已。公共资源公众享用。停车是公有资源,私有化的过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25 05:39
主要是看哪些人来收钱,收了这个钱到底去做了什么事,坚决不允许拿公共资源去为私人谋利。希望当地政府好好查查,给公众一个交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25 05:45
这个问题是只要是人行道不管你给多少钱都不能停车的,这个钱是当地政府叫收的话,那当地政府就是不作为,是拿老百姓的生命安全去谋不当之利。

发表于 2015-9-25 09:03 | 显示全部楼层
收的钱去哪儿了?

发表于 2015-9-25 13:4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去  这个无解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25 14:05
该事件说明钱比命重要。

发表于 2015-9-25 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71.91.68.x 发表于 2015-9-24 21:42
巴中江北收2元,江南收3元,因江南是老张的地盘。

哪个老张,是不是前几年网上自爆是贪官的那个

发表于 2015-9-25 14:26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抵制占用公共资源去为私人谋利。

发表于 2015-9-25 15: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两块钱停车费,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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