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手里的“仿真枪”可能是真枪!
春节临近,家长们陆续开始给孩子们选购礼物,其中包括男孩子们格外喜欢的玩具枪。在市场上有一种“仿真枪”因为高度逼真、有质感而格外受欢迎,甚至得到一些成年人的喜欢。在此,中国消费者协会特别提醒有意购买和收藏“仿真枪”的消费者,“仿真枪”玩不得,而具有真枪功能的“仿真枪”足以给您带来牢狱之灾。
在公安机关收缴的仿真枪中,有的子弹射程可达一二十米,打碎窗户玻璃,或穿透包装箱纸板,有很大的危险性,很容易造成人身伤害。有的仿真枪虽装的是小型钢珠,但却能穿透3毫米的松木板。按照《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中规定:对于不能发射制式(含军用、民用)枪支子弹的非制式枪支,按下列标准鉴定:将枪口置于距厚度为25.4mm的干燥松木板1米处射击,弹头穿透该松木板时,即可认为足以致人死亡;弹头或弹片卡在松木板上的,即可认为足以致人伤害。具有以上两种情形之一的,即可认定为枪支。
什么是枪支?《枪支管理法》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本法所称枪支,是指以火药或者压缩气体等为动力,利用管状器具发射金属弹丸或者其他物质,足以致人伤亡或者丧失知觉的各种枪支。”对于大多数人来讲,对以火药为动力的军用枪支有较为明确的认识,但是对于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非军用枪支如何定性就不太清楚了,而按照有关法律界定的非军用枪支的范围非常广泛,包括射击运动枪、猎枪、麻醉注射枪、气枪、钢珠枪、催泪枪、电击枪以及其他足以致人伤亡或者使人丧失知觉的枪支。
购买、持有枪支会触犯刑律,国家对于仿真枪也有非常严格的禁止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禁止制造、销售仿真枪。”据了解,《治安管理处罚法》虽未对摆摊卖仿真玩具枪做出具体处罚规定,但目前,各类销售、买卖仿真枪的行为,都以“携带仿真枪”论处,不论是卖者,还是买者,都将受到拘留等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此,中国消费者协会特别提醒准备购买和已经收藏了仿真枪的消费者注意以下事项:
一、仔细核实自己已经购买到的“仿真枪”,对具有发射弹丸功能的“仿真枪”要特别注意,及时上缴法律意义上的枪支。
二、增强对仿真枪危害性的认识,不要购买、使用仿真枪或有杀伤力的玩具枪,以免给他人,特别是未成年人造成伤害。
三、不携带仿真枪外出,更不要携带仿真枪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尤其是不能携带仿真枪登机。《中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规定,所有的军用枪、民用枪和仿真枪既不能随身携带也不能作为行李托运。
四、加强对未成年人有关仿真枪及其他危险玩具危害的教育,家长在日常生活中不要过分迁就孩子,对孩子的消费行为和习惯要加强引导,不给销售仿真枪的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五、如发现非法生产、销售、持有枪支及仿真枪等违法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背景材料:
仿真枪:凡外形、颜色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的枪支相同或近似,并且尺寸介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的枪支尺寸的二分之一和一倍之间,但不具备枪支性能的物品,可以认定为仿真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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