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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事件] 19岁少年买仿真枪。判无期。不作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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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5 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支持重判【无期可能有点重】重判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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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9-25 11:27 | 显示全部楼层
:@居然还有媒体替他喊怨。求无罪。。。

要是哪天满大街都是仿枪。路人自危。。重判必须

 楼主| 发表于 2015-9-25 11:30 | 显示全部楼层
——您手里的“仿真枪”可能是真枪!

春节临近,家长们陆续开始给孩子们选购礼物,其中包括男孩子们格外喜欢的玩具枪。在市场上有一种“仿真枪”因为高度逼真、有质感而格外受欢迎,甚至得到一些成年人的喜欢。在此,中国消费者协会特别提醒有意购买和收藏“仿真枪”的消费者,“仿真枪”玩不得,而具有真枪功能的“仿真枪”足以给您带来牢狱之灾。

在公安机关收缴的仿真枪中,有的子弹射程可达一二十米,打碎窗户玻璃,或穿透包装箱纸板,有很大的危险性,很容易造成人身伤害。有的仿真枪虽装的是小型钢珠,但却能穿透3毫米的松木板。按照《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中规定:对于不能发射制式(含军用、民用)枪支子弹的非制式枪支,按下列标准鉴定:将枪口置于距厚度为25.4mm的干燥松木板1米处射击,弹头穿透该松木板时,即可认为足以致人死亡;弹头或弹片卡在松木板上的,即可认为足以致人伤害。具有以上两种情形之一的,即可认定为枪支。

什么是枪支?《枪支管理法》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本法所称枪支,是指以火药或者压缩气体等为动力,利用管状器具发射金属弹丸或者其他物质,足以致人伤亡或者丧失知觉的各种枪支。”对于大多数人来讲,对以火药为动力的军用枪支有较为明确的认识,但是对于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非军用枪支如何定性就不太清楚了,而按照有关法律界定的非军用枪支的范围非常广泛,包括射击运动枪、猎枪、麻醉注射枪、气枪、钢珠枪、催泪枪、电击枪以及其他足以致人伤亡或者使人丧失知觉的枪支。

购买、持有枪支会触犯刑律,国家对于仿真枪也有非常严格的禁止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禁止制造、销售仿真枪。”据了解,《治安管理处罚法》虽未对摆摊卖仿真玩具枪做出具体处罚规定,但目前,各类销售、买卖仿真枪的行为,都以“携带仿真枪”论处,不论是卖者,还是买者,都将受到拘留等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此,中国消费者协会特别提醒准备购买和已经收藏了仿真枪的消费者注意以下事项:

一、仔细核实自己已经购买到的“仿真枪”,对具有发射弹丸功能的“仿真枪”要特别注意,及时上缴法律意义上的枪支。

二、增强对仿真枪危害性的认识,不要购买、使用仿真枪或有杀伤力的玩具枪,以免给他人,特别是未成年人造成伤害。

三、不携带仿真枪外出,更不要携带仿真枪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尤其是不能携带仿真枪登机。《中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规定,所有的军用枪、民用枪和仿真枪既不能随身携带也不能作为行李托运。

四、加强对未成年人有关仿真枪及其他危险玩具危害的教育,家长在日常生活中不要过分迁就孩子,对孩子的消费行为和习惯要加强引导,不给销售仿真枪的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五、如发现非法生产、销售、持有枪支及仿真枪等违法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背景材料:

仿真枪:凡外形、颜色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的枪支相同或近似,并且尺寸介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的枪支尺寸的二分之一和一倍之间,但不具备枪支性能的物品,可以认定为仿真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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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5 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该判   万一打死人再判就晚了

 楼主| 发表于 2015-9-25 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color=DarkRed仿真枪杀伤力惊人 成都警方现场演示"假枪"/图


【2006-08-18 08:54】 【来源:成都日报】 【字体:大 中 小】 【颜色:红 绿 蓝 黑】
  



    气枪、手枪、钢珠枪、步枪子弹、霰弹……形形色色的枪支弹药,摆放在罗马假日广场前的几个大桌子上,这里就像是小型军火展览场。昨日上午,武侯区公安分局将缉枪治爆专项行动中收缴的各式仿真枪支以及管制刀具全部搬到了罗马假日广场前,让过往市民亲身试枪。

  威力大 试枪路人吓得吐舌头

    上午9时,记者还没走到罗马假日广场,远远就见广场平台前已经人山人海。挤进人群,首先映入眼帘的就全是“军火”,长的比孩童高,小巧的如掌中宝,各式枪支一字排开,阵仗很是吓人,不知道的还以为是警方在搞什么新式装备展示会。

    在枪阵中专门开辟出的一个射击场里,纸板、可乐瓶、啤酒瓶、玻璃等射击目标被远远摆在靠墙的角落里,等待试射的路人排起了长龙。一个小伙子正在举枪瞄准,此时,他手里是一把黑糊糊的手枪,从外型上看根本分不出是真是假。只见他扣动扳机,枪体传来一声轻微的撞击声,前方纸板上立即出现一个圆孔。

    啤酒瓶应声裂成几截、玻璃只出现弹孔而不是整体破裂……射手一个个上场,目标一次次遭殃,墙角很快就成了一个“废墟”。这么厉害!射手纷纷询问旁边的警察,他们试射的是不是真枪。在民警介绍仿真枪击中人要害部位也能夺人性命后,大家都不禁吐了吐舌头。

    危害大 不看弹夹分不出真假

    这里一共319支仿真枪,仿真枪子弹51万多发,管制刀具461把!武侯公安分局治安科科长罗健告诉记者,按照市公安局的统一安排,从今年6月以来,武侯警方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声势浩大的缉枪治爆等专项行动,通过宣传通告、踩点整治,很短时间就收缴了大量的仿真枪、子弹以及管制刀具。

    作为一个常和枪打交道的人,罗健告诉记者这些仿真枪中,有些枪仿真程度极高,单凭肉眼他都分辨不出真伪,只有打开枪身细细察看才能辨别。他从枪阵中捡出一把手枪,取掉弹匣,又转身从自己腰间掏出手枪,同样取掉弹匣,两枪在手里互换了几次,然后递给记者,让记者找出他的佩枪。记者接在手里,翻来翻去看了半天,重量、颜色、材料,确实辨不清真假,只得乱蒙了一支递过去。他接在手里看了看弹匣才确定地告诉记者,选的是假枪。罗健告诉记者,他也是依靠自己佩枪上一个部位才鉴别出来的。

    而记者也注意到,枪阵旁边站着几个全副武装的特警,枪阵中不少枪支和特警手握的钢枪从外形上根本分辨不出差别。罗健告诉记者,由于目前社会上流传的仿真枪仿真程度极高,被不少犯罪分子用来作案,受害者一般都分辨不出真伪,社会危害极大,这也是武侯警方让市民参与试射的主要原因。


]

 楼主| 发表于 2015-9-25 11:38 | 显示全部楼层
  深圳都市报讯 据中新网消息, 近日,四川一19岁少年,因网购24支仿真枪被诉走私武器罪、被判无期徒刑一案。日前被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无期徒刑原判,其父母仍在福建“死磕”。福建高院认为,“原审已充分考虑相关酌定从宽情节,从轻判处刘某无期徒刑,量刑适当。”

   网购仿真枪被抓

   据泉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披露,2013年8月,刘为明开始与台湾卖家“碧海蓝天”(以下简称“台湾卖家”)商谈购买枪支事宜,2014年7月1日前后,他在台湾卖家提供的网址里选购了24支仿真枪并将相应的枪支型号发给了台湾卖家。枪支货款和代购服务费共计30540元。起诉书称,为逃避海关监管,卖家将24支仿真枪支藏于饮水机箱体内部,辗转交由台湾、厦门、泉州、金门等物流,进行报关、缴纳关税、转运。7月22日凌晨,该批枪支被石狮海关缉私分局查获。

   被控走私武器

   起诉书指出,经鉴定,24支仿真枪支有21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发射弹丸,其中20支具有致伤力,认定为枪支;1支不能确定是否具有致伤力,不能确定是否为枪支;3支不具有致伤力,认定为仿真枪。泉州市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刘为明向境外卖家购买非法入境枪支,情节特别严重,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以走私武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经审讯,法院一审宣判,刘为明因走私武器罪判处无期徒刑,次日刘不服判决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9月初,福建省高院刑事裁定书决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福建省高院认为,刘走私枪支多达20支,属走私武器“情节特别严重”,且无任何减轻、免除处罚情节,“原审已充分考虑相关酌定从宽情节,从轻判处刘某无期徒刑,量刑适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驳回上述,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楼主| 发表于 2015-9-25 11:44 | 显示全部楼层
[color=DarkRed 四川一名19岁男子向台湾卖家网购20支仿真枪被查获,尽管辩护律师称其为玩真人野战才买的仿真枪,并没有走私武器的主观意图。但福建泉州市法院审理认为,男子走私枪支20支入境,已构成走私武器罪,情节特别严重,最终被判处无期徒刑。
  判决书显示,2013年的8月,19岁四川男子刘某通过QQ与台湾卖家商谈购买枪支事宜,在去年的7月1号前后,在台湾卖家提供的网址里,刘某选购了24支仿真枪,并且把这个型号提供给卖家,仿真枪价值总共3万多块钱。
  2014年的7月15号左右,台湾卖家将24支仿真枪藏于饮水机箱体内部,逃避海关的监管,辗转交由台湾、厦门、泉州、金门等物流、进出口公司进行报关、缴纳关税。7月22号,这批枪支被海关查获。法院判决书认为,送检的24支仿真枪,有21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发射弹丸,其中20支具有杀伤力,认定为枪支;有1支不能确定是否具有杀伤力,不能确定是否为枪支;有3支不具有杀伤力,认为是仿真枪。据此,法院认定该男子走私武器,判处其无期徒刑,并且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男子对法院的判决不服,已经提起上诉。
  刘行忠夫妇本以为这次上诉会等来好消息,给儿子“平反昭雪”。自从去年7月儿子被抓到福建后,他们就前往泉州附近打工。夫妇二人几乎每个月要花三分之一到一半的时间到处跑。平日丈夫打小工,150元一天,妻子做清洁工,80元一天,他们分别有肺炎和心脏病,干不了重活,但一有律师的消息就激动不已,以为转机来了。
  9月初,他们收到福建省高院的刑事裁定书———决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询问原审被告人,听取辩护人的意见,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周玉忠告诉南都记者,他在前述辩护中提出,刘在台湾网站所订24支枪形物标明为生存游戏B B枪,系台湾合法玩具枪,不具有走私武器的故意,原判以走私武器罪定性有误。“刘某案发时刚成年,购买仿真枪仅为个人收藏娱乐而非牟利,且未实际收到货物,亦未流入社会,请求二审改判无罪。”
  福建省高院则认为,刘走私枪支多达20支,属走私武器“情节特别严重”,且无任何减轻、免除处罚情节,“原审已充分考虑相关酌定从宽情节,从轻判处刘某无期徒刑,量刑适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驳回上述,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作为军迷购买仿真枪,居然与走私导弹、军舰和贪污数千万上亿同等量刑,也创下该类假枪真罪案的天价判决,毫无公平,违反常识。本案再次重蹈王国其案的覆辙,令人唏嘘!”周玉忠告诉记者,一审判决后,刘和家属感到绝望之极,将希望寄托在福建高院二审上。福建高院作出维持一审判决的裁定,他们一年多的所有努力全白费了。

 楼主| 发表于 2015-9-25 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类似事件检索

  在百度网上搜索“玩具枪伤人”和“仿真枪伤人”的结果高达117000篇。成都一名男孩子和同伴玩耍仿真枪时,被塑料“子弹”打中眼睛,导致视网膜出血。一名绵阳的小学生用玩具枪射伤了他人眼睛,监护人被判赔偿2.6万元。山东一名男青年被同伴用仿真枪射伤眼睛后一度失明。

  一、2010年2月3日,甘肃省秦州区藉口镇,一名15岁少女持仿真枪站在街中对着行人乱射,击中一名行人面部,行人报警后,当地派出所将女孩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100元的治安处罚。【华讯在线】

  二、2010年7月12日,兰州东岗一小区内发生一起仿真枪伤人事件,3名手持玩具枪的孩童追逐嬉戏,举枪互射,伴随着“啪啪”的枪声,一孩童在激战时不幸被击中面部,顿时血流如注,后到医院缝针,留下了长长的疤痕。【兰州晚报讯】

  三、2010年12月,江苏省盐城市建湖县近湖镇,一个8岁孩童在小区内玩耍火药玩具枪时导致左眼严重受伤。【盐城新闻网】

  四、2011年1月10日,四川省芦山县思延乡,一名7岁的男孩明明(化名)和伙伴玩“枪战”游戏。几个回合下来,明明“身中数弹”。突然,一发“子弹”打在他的右眼上,明明尖叫一声,捂着眼睛蹲在地上,后经当地医院检查,明明右眼结膜充血,角膜挫伤,前房出血,视力急剧下降,并可能导致失明。【中国玩具网】

 楼主| 发表于 2015-9-25 11:54 | 显示全部楼层
发现一把仿真枪

带出一串悬疑

本报5月报道3起仿真枪“枪击”事件之后,昨日又有仿真枪现身社区,匆匆丢弃仿真枪的男子与建设路办事处的两名巡防队员擦肩而过,而丢弃仿真枪的家属院去年3月也曾发生过悬疑枪击事件。晚报记者 汪永森 董洪刚 实习记者 孙亚文

打开编织袋,里面是一把仿真枪

昨日上午8点半左右,建设路办事处巡防队员肖枝栋、王亭玉像往常一样巡逻到前进路50号院,快到东门迎面碰到两个年轻人,年轻人的手中还拎着一个白色编织袋。

“俩人20岁左右,一个身穿蓝色T恤,另一个穿红黑相间的细条纹上衣,神色匆匆,四下张望,白色编织袋很显眼。”肖枝栋说。

两名男子将袋子扔在52号楼垃圾箱与楼之间的夹缝处,回身与他们擦肩而过匆匆离去。

袋子里是什么?为什么要扔在隐蔽的地方?巡防队员觉得可疑,他们打开了编织袋,里面赫然放着一把已被拆卸的仿真枪。

他们从编织袋内捡出附着在吸铁石上的钢珠,拿起枪身晃一晃发出哗啦啦的声响。

“弹夹里的钢珠没退,说明这把枪可能经常使用,也说明两人扔枪扔得匆忙。”巡防队员分析。

4月份居民听到的枪声,难道是它发出的?

上午9点左右,记者见到这把已被重新组装起来的仿真枪,长约87厘米,重1.4公斤,射程约30米,钢珠数量约50个。

巡防队员给仿真枪装上钢珠,瞄准垃圾堆扣动扳机,“啪”地一声钢珠陷入废弃物。

“4月份居民反映听到过枪声,有户居民家里玻璃还被袭击过,大家觉得不安全。”肖枝栋表示已经向建设路派出所报警,派出所表示将对这种仿真枪作进一步处理。

打破平静的枪声、不知来处的袭击,笼罩在前进路50号院居民心头的悬疑,难道与这把被丢弃的仿真枪有关?

[ 延伸报道 ]

家属院去年曾发生悬疑枪击事件

2009年3月25日,本报也曾将注意力投向前进路50号院,当时以《俺家玻璃咋有俩枪眼?》为题作了报道,这起疑似气枪打鸟事件,是否与这支被丢垃圾堆的仿真枪有关,目前还不得而知。

2009年3月24日,还是这个家属院,49号楼住户任先生接连听到两声清脆枪响,随后发现家中两块玻璃上出现枪眼,经民警现场勘查,确认玻璃遭到了高压气枪的袭击。

任先生猜测是自家阳台经常会有小鸟停留,引起了打鸟者的注意,打鸟时误伤了玻璃。

记者发现去年至今郑州发生的多起疑似仿真枪枪击事件,都未在现场发现作案工具,昨日被神秘男子丢弃的仿真枪,是目前为止唯一被发现的违禁物品。

4月27日,《那个看不见的“狙击手”在哪里》报道了郑煤机一号家属院48号楼的5、6、7楼的过道玻璃,连续3天被仿真枪击打了15个洞。

5月11日,《小区5辆车挨“黑枪”》报道了郑大东区家属院内5辆车疑被仿真枪射击物打碎玻璃的事儿。

5月24日,《现在又轮到公交站牌》。桐柏路上5块厚1厘米的站牌玻璃受损碎裂,公交公司检修人员称是遭遇仿真枪射击所致,而郑东新区的站牌也遭到过恶意破坏。 线索提供 王辉

用塑料BB弹

5米处打烂玻璃杯

仿真枪的威力到底有多大?广西《当代生活报》记者曾做过射击试验。

试射工具:M4仿真自动步枪,两只玻璃杯、一个硬纸箱、一叠16层厚的报纸、一块香皂、一只空的易拉罐。

试射过程:这些试射目标放在5米处的台阶上一字排开。

扣动扳机后,仿真枪对准“目标”频频射出直径为6毫米的塑料BB弹。

“啪”的一声脆响,5米外一个崭新的玻璃杯顿时支离破碎。易拉罐底部也被打出了两个小洞。

同样,在试射中,那个厚度为5毫米的硬纸箱也被BB弹击穿。

为了进一步检验仿真枪“子弹”的穿透力,有人拿来一份16层厚的报纸固定在一个木质报架上,“子弹”射到报纸上时,高度为1.2米的木质报架明显抖动,5分钟的射击结束后,16层厚的报纸被打成了马蜂窝,且有几处被“子弹”撕开了大口子。

在试射前放置的一块香皂上也已嵌入很多BB弹(如左图)。

用钢珠弹

5米外5毫米厚玻璃轻松穿过

本报记者昨日用钢珠弹做了个实验,找到一块约5毫米厚的玻璃,巡防队员站在5米外发射钢珠,玻璃在清脆的声响后,出现一个圆形弹孔。

了解仿真枪管制

个人买仿真枪同样属于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44条规定:制造、销售仿真枪的,由公安机关对个人或者单位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15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还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个人持有的仿真枪,民警也将一律予以收缴。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不要因一时好奇就私自购买,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楼主| 发表于 2015-9-25 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发现一把仿真枪

带出一串悬疑

本报5月报道3起仿真枪“枪击”事件之后,昨日又有仿真枪现身社区,匆匆丢弃仿真枪的男子与建设路办事处的两名巡防队员擦肩而过,而丢弃仿真枪的家属院去年3月也曾发生过悬疑枪击事件。晚报记者 汪永森 董洪刚 实习记者 孙亚文

打开编织袋,里面是一把仿真枪

昨日上午8点半左右,建设路办事处巡防队员肖枝栋、王亭玉像往常一样巡逻到前进路50号院,快到东门迎面碰到两个年轻人,年轻人的手中还拎着一个白色编织袋。

“俩人20岁左右,一个身穿蓝色T恤,另一个穿红黑相间的细条纹上衣,神色匆匆,四下张望,白色编织袋很显眼。”肖枝栋说。

两名男子将袋子扔在52号楼垃圾箱与楼之间的夹缝处,回身与他们擦肩而过匆匆离去。

袋子里是什么?为什么要扔在隐蔽的地方?巡防队员觉得可疑,他们打开了编织袋,里面赫然放着一把已被拆卸的仿真枪。

他们从编织袋内捡出附着在吸铁石上的钢珠,拿起枪身晃一晃发出哗啦啦的声响。

“弹夹里的钢珠没退,说明这把枪可能经常使用,也说明两人扔枪扔得匆忙。”巡防队员分析。

4月份居民听到的枪声,难道是它发出的?

上午9点左右,记者见到这把已被重新组装起来的仿真枪,长约87厘米,重1.4公斤,射程约30米,钢珠数量约50个。

巡防队员给仿真枪装上钢珠,瞄准垃圾堆扣动扳机,“啪”地一声钢珠陷入废弃物。

“4月份居民反映听到过枪声,有户居民家里玻璃还被袭击过,大家觉得不安全。”肖枝栋表示已经向建设路派出所报警,派出所表示将对这种仿真枪作进一步处理。

打破平静的枪声、不知来处的袭击,笼罩在前进路50号院居民心头的悬疑,难道与这把被丢弃的仿真枪有关?

[ 延伸报道 ]

家属院去年曾发生悬疑枪击事件

2009年3月25日,本报也曾将注意力投向前进路50号院,当时以《俺家玻璃咋有俩枪眼?》为题作了报道,这起疑似气枪打鸟事件,是否与这支被丢垃圾堆的仿真枪有关,目前还不得而知。

2009年3月24日,还是这个家属院,49号楼住户任先生接连听到两声清脆枪响,随后发现家中两块玻璃上出现枪眼,经民警现场勘查,确认玻璃遭到了高压气枪的袭击。

任先生猜测是自家阳台经常会有小鸟停留,引起了打鸟者的注意,打鸟时误伤了玻璃。

记者发现去年至今郑州发生的多起疑似仿真枪枪击事件,都未在现场发现作案工具,昨日被神秘男子丢弃的仿真枪,是目前为止唯一被发现的违禁物品。

4月27日,《那个看不见的“狙击手”在哪里》报道了郑煤机一号家属院48号楼的5、6、7楼的过道玻璃,连续3天被仿真枪击打了15个洞。

5月11日,《小区5辆车挨“黑枪”》报道了郑大东区家属院内5辆车疑被仿真枪射击物打碎玻璃的事儿。

5月24日,《现在又轮到公交站牌》。桐柏路上5块厚1厘米的站牌玻璃受损碎裂,公交公司检修人员称是遭遇仿真枪射击所致,而郑东新区的站牌也遭到过恶意破坏。 线索提供 王辉

用塑料BB弹

5米处打烂玻璃杯

仿真枪的威力到底有多大?广西《当代生活报》记者曾做过射击试验。

试射工具:M4仿真自动步枪,两只玻璃杯、一个硬纸箱、一叠16层厚的报纸、一块香皂、一只空的易拉罐。

试射过程:这些试射目标放在5米处的台阶上一字排开。

扣动扳机后,仿真枪对准“目标”频频射出直径为6毫米的塑料BB弹。

“啪”的一声脆响,5米外一个崭新的玻璃杯顿时支离破碎。易拉罐底部也被打出了两个小洞。

同样,在试射中,那个厚度为5毫米的硬纸箱也被BB弹击穿。

为了进一步检验仿真枪“子弹”的穿透力,有人拿来一份16层厚的报纸固定在一个木质报架上,“子弹”射到报纸上时,高度为1.2米的木质报架明显抖动,5分钟的射击结束后,16层厚的报纸被打成了马蜂窝,且有几处被“子弹”撕开了大口子。

在试射前放置的一块香皂上也已嵌入很多BB弹(如左图)。

用钢珠弹

5米外5毫米厚玻璃轻松穿过

本报记者昨日用钢珠弹做了个实验,找到一块约5毫米厚的玻璃,巡防队员站在5米外发射钢珠,玻璃在清脆的声响后,出现一个圆形弹孔。

了解仿真枪管制

个人买仿真枪同样属于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44条规定:制造、销售仿真枪的,由公安机关对个人或者单位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15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还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个人持有的仿真枪,民警也将一律予以收缴。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不要因一时好奇就私自购买,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发表于 2015-9-25 14:20 | 显示全部楼层
都说是买的嘛?干嘛要判刑呢?如果涉及到法律的话那就是商家的责任喽,人家买个枪也不便宜的
SynStream   

 楼主| 发表于 2015-9-25 19:48 | 显示全部楼层
:lol白粉也是买,干嘛要判刑呢?如果涉及到法律的话那就是商家的责任喽,人家买个粉也不便宜的

 楼主| 发表于 2015-9-25 19:55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孩喜欢玩玩具枪

  南海网1月16日消息: 15日,府城王先生6岁的儿子和院里小朋友玩 “枪战”,结果玩出了大问题,王先生的儿子在 “枪战”中不幸被塑料子弹击中了右眼,伤到了角膜,幸亏抢救及时,要不然就有失明的可能。

  事件:玩具枪射伤小孩眼睛

  今天,家住琼山区政府大院的崔女士告诉记者,最近,只要一放学,他们院里的小孩子每人手持一杆塑料长枪三五成群地追逐,都争当 “战斗小英雄”起来。小朋友拿的塑料长枪能射到20米开外的距离,每人手头都备着不少塑料子弹。近一段时间,不时听说有小孩子用这种玩具枪 “打仗”而受伤的事情。15日,王先生的孩子在 “打仗”时,眼睛被塑料子弹打肿了,结果送到琼山区人民医院进行治疗。

  随后,记者来到医院眼科了解到,王先生6岁的孩子右眼角膜被打伤。眼科医生林智告诉记者,王先生的孩子入院时右眼结膜充血,角膜水肿,角膜还留有明显弹痕,诊断为角膜挫伤。 “如果子弹穿透力再强一点,这孩子就有可能失明。”林主任说,按患者病情,如控制不好,眼睛受感染,就会造成角膜溃疡,同样有失明可能,幸亏抢救及时才化险为夷。

  医生:近期眼伤患者增多

  “这两天医院都接到被玩具枪射伤眼睛的小患者。”林医生还说,除了王先生的孩子外,15日,他还接诊了一位同样被玩具枪子弹射伤眼睛的小患者。一位8岁小男孩拿着玩具枪和小朋友 “打仗”时被塑料子弹伤到了右眼。来院就诊时,病人的右眼球结膜充血,角膜6点钟方向可见擦伤痕,局部水肿积血,诊断为外伤性前房出血。

  林医生还告诉记者,每年放寒假和春节,医院都会接到不少因玩“枪”和放炮而伤到眼睛的患者。他清晰地记得,去年大年初一一个小孩放烟花时不慎伤到了眼,当时不怎么疼,孩子不敢告诉父母,于是就忍着,结果过了两天,眼睛开始化脓,家长发现后送来医院救治,结果为时已晚,孩子的眼睛保不住,从而失明了。

  随后,记者从海口各大医院了解到,近期,因玩具枪伤到眼睛的患者时有发生,其中省农垦总局医院一周内就收治两起病例。

  调查:子弹能洞穿包装纸

  小朋友所持塑料枪是怎样的呢?杀伤力如何?记者今天对玩具枪比较集中的博爱南路进行了暗访。记者看到,临进岁末,玩具市场特别旺,琳琅满目的玩具枪随处可见。

  “老板,有玩具枪卖吗?”看到有顾客来,一家经营玩具的店老板热情地问: “你要电池的,还是要子弹的,这段时间最好卖的就是玩具枪了!”老板介绍说,有五六块钱一支的,也有二三十元的,他每天都卖三十多支。记者看到,大部分玩具枪都没有注册商标、生产厂家名称、厂址和出厂日期,上面贴着 “适合14岁以上年龄”字样,还有 “枪不可对准人和动物”等等。有几款步枪更是装了银色的 “刺刀”,一拉出来,摸上去硬硬的,让人不寒而栗。

  记者随后抽了一支塑料枪装上直径约0.5厘米塑料子弹对着一张牛皮纸一射,结果能把纸射穿。这种高压塑料枪子弹一袋仅需几角钱。 “枪这么猛,要射到孩子眼睛咋办?”对于记者的问题,老板冷冷地说,只要家长管好孩子,不要乱射就好。

 楼主| 发表于 2015-9-25 20:07 | 显示全部楼层
:lol:lol:lol:lol:lol 起诉书指出,经鉴定,24支仿真枪支有21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发射弹丸,其中20支具有致伤力,认定为枪支;1支不能确定是否具有致伤力,不能确定是否为枪支;3支不具有致伤力,认定为仿真枪。泉州市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刘为明向境外卖家购买非法入境枪支,情节特别严重,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以走私武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P;P奇葩某些媒体。和律师。居然开托无罪。。。。。。

 楼主| 发表于 2015-9-25 20:17 | 显示全部楼层
:):):):):):):):)销毁的这些仿真枪,足以以假乱真。 本报记者 俞跃 摄  严严实实的集装箱里,一件件包装箱被拆开,里面露出的是成批的黑色枪械。

  这样的镜头,别以为只是在拍电影。昨天下午,金华海关联合金华市地方公安部门,在金华市金东区海关监管场地,统一集中销毁近年来罚没、收缴的仿真枪七万余支。

  销毁的仿真枪

  都是2011年以来海关查获的

  在大型碾压机的轰鸣声中,仿真气枪、枪管等一大批仿真枪支及配件,顷刻即被销毁。

  在销毁活动现场,金华海关缉私分局查私科科长范美玲介绍,很多枪支来源于义乌市场,因为仿真枪不允许出口,所以出口商就以玩具等名义报关,打算瞒天过海。

  “金华海关这次集中销毁的仿真枪都是我们海关从2011年以来在进出口渠道查获的。”金华海关缉私分局副局长陈伟忠告诉钱江晚报记者,2011年至今,金华海关已先后查获仿真枪走私违法案件20起,缴获仿真枪7万余支。“海关将不断加大查缉力度和打击力度,同时提醒相关企业,切勿生产、销售和进出口仿真枪。”

  去年6月一次查验中

  就发现万余支仿真枪

  昨天海关销毁的7万余支仿真枪中,有1万多支是在去年6月的一次查验中发现的。

  当时,一家进出口公司申报出口一批产品,申报品名是“水果刨”。

  查验时,脚下的箱子引起了查验关员的注意,箱子不是很平整,根据以往查验的经验,判断下面货物可能与上面不同,随即要求代理人将货柜底部打开一条通道,终于发现隐藏在下面的仿真枪械。

  这批仿真枪做得非常逼真,让海关关员也吓了一跳——从冲锋枪到手枪,长短种类齐全,做工精良。而且还配有消声器、瞄准器、弹匣等装置,使用的是bb弹(玩具枪常用子弹,一般塑料制,圆球状)进行发射,无论外观、尺寸还是颜色都和真枪相差无几,部分还采用了金属枪膛,足以以假乱真。

  仿真枪击中人体要害

  足以致人伤残

  “别看这些仿真枪用的是bb弹,真要击中要害,有的足以致人伤残。”海关人员表示,如果这些枪支落入不法分子手中,后果不堪设想。

  一些大型仿真枪,射程可以达到数十米,已经远远不是普通玩具枪能比。

  这种枪采用金属枪膛,配备专业瞄准器等配件,可以安装铅弹或钢弹进行射击,可以远距离致人伤残。

  根据相关规定,仿真枪属于国家明令禁止制造、销售的,可为何还是屡禁不止?

  “利润高是根本诱因,如一支高精度的1:1尺寸的M16仿真枪,国内生产成本只需40元左右,而在欧美市场上可以卖到200元,走私利润非常可观。”海关关员介绍说,当前真人模拟的野战游戏风靡各地,以及部分军事游戏盛行,导致国外市场对于仿真枪的需求迅速增长,一些不法分子为牟取暴利,导致仿真枪支及配件走私案件出现抬头趋势。

  相关链接

  非法持有两把仿真枪就算犯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便可依照刑法,以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定罪处罚。同时,如果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五支以上的,就属于“情节严重”。

  据金华海关关员介绍,仿真枪属国家禁止进出境物品。《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中明确规定:运输、携带、邮寄仿真枪进出境未向海关申报的,海关均将按职责予以没收,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处罚。走私仿真枪进出境,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讯员 吴东哲 陈立平 本报记者 吕艺真

发表于 2015-9-25 20: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些人觉得好像不应该,这些所谓的仿真,都是经过鉴定有很大的杀伤力的,一旦流入不法分子手中,后果不堪设想,等哪天变成了杀人工具,某些人又该出来说政府监管不力了吧????  :Q

 楼主| 发表于 2015-9-26 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color=DarkRed 一名刚满18周岁的“少年”因为无知,深陷囹圄,被判无期,确实让人痛心。可是,法律对每个人都是平等的,对法律认知不足并非无罪抑或罪轻的理由。

    因网购24支仿真枪被诉走私武器罪、被判无期徒刑的19岁四川少年,日前被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无期徒刑原判,其父母仍在福建“死磕”。福建高院认为,“原审已充分考虑相关酌定从宽情节,从轻判处刘某无期徒刑,量刑适当。”

    这起案件一经报道,引发不少议论。不少人认为一个少年只是进行了网购,购买的也只是仿真枪,何以承受无期徒刑之重?不得不说,有些媒体对普通民众进行了一定程度上的误导,混淆了生活用语和法律用语,使不少人对案件结果产生了误读。

    首先,这名“少年”在做出违法行为时已满18周岁,其因相关行为所需承担法律责任与其他正常成年人无异。其次,虽然少年是以网购形式购买,但其是从台湾购买违禁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的相关规定,构成走私行为。

    更重要的是,在日常语境中,仿真枪是相对制式枪支而言的。通俗而言,制式枪支就是通过正规途径生产的“正版”枪支,而仿真枪则是模仿、“盗版”制式枪支生产的。我们通常把所有非正规途径生产的“盗版枪”称作仿真枪。

    然而,国家对枪支进行严格统一管理,主要是出于枪支的特殊危害性。刑法上的枪支不仅包括制式枪支,还包括外形与制式枪支相同或者近似,威力和制式枪支相等同的一切器械。仿真枪是否构成刑法上的枪支,就需要从口径、弹道、杀伤力等相关数据进行专业司法鉴定。

    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确实规定着,“走私管制刀具、仿真枪支构成犯罪的,依照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定罪处罚。”但这里所说“仿真枪支”,和我们平时所说的仿真枪支并不一样,指的是法律上的“仿真枪”,即符合《仿真枪认定标准》却并没有达到枪支认定标准的“枪”。

    事实上,被告人如果对鉴定意见有异议,也有权在庭审中依据刑事诉讼法提出重新鉴定,根据报道,似乎并没有相关情况。依据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走私非军用枪支十支以上或者非军用子弹一千发以上的,视为走私武器、弹药罪情节特别严重,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名刚满18周岁的“少年”因为无知,深陷囹圄,被判无期,确实让人痛心。可是,我们也须认识到,法律对每个人都是平等的,对法律认知不足并非无罪抑或罪轻的理由。我们每个人都须引以为鉴,远离仿真枪,因为仿真枪带来的社会危害与真枪无异,因此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也与购买真枪无甚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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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9-26 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2015年09月24日 星期四  往期回顾 上一期  下一期 网站首页
第02版:   

  微言大义
  关好监督制约审判权的笼子
  讯问全程录音录像 让“双保险”不走偏
  “撞”与“扶”之间的法律规制
  别误读了少年走私仿真枪案


 楼主| 发表于 2015-9-26 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别误读了少年走私仿真枪案

林济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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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刚满18周岁的“少年”因为无知,深陷囹圄,被判无期,确实让人痛心。可是,法律对每个人都是平等的,对法律认知不足并非无罪抑或罪轻的理由。

    因网购24支仿真枪被诉走私武器罪、被判无期徒刑的19岁四川少年,日前被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无期徒刑原判,其父母仍在福建“死磕”。福建高院认为,“原审已充分考虑相关酌定从宽情节,从轻判处刘某无期徒刑,量刑适当。”

    这起案件一经报道,引发不少议论。不少人认为一个少年只是进行了网购,购买的也只是仿真枪,何以承受无期徒刑之重?不得不说,有些媒体对普通民众进行了一定程度上的误导,混淆了生活用语和法律用语,使不少人对案件结果产生了误读。

    首先,这名“少年”在做出违法行为时已满18周岁,其因相关行为所需承担法律责任与其他正常成年人无异。其次,虽然少年是以网购形式购买,但其是从台湾购买违禁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的相关规定,构成走私行为。

    更重要的是,在日常语境中,仿真枪是相对制式枪支而言的。通俗而言,制式枪支就是通过正规途径生产的“正版”枪支,而仿真枪则是模仿、“盗版”制式枪支生产的。我们通常把所有非正规途径生产的“盗版枪”称作仿真枪。

    然而,国家对枪支进行严格统一管理,主要是出于枪支的特殊危害性。刑法上的枪支不仅包括制式枪支,还包括外形与制式枪支相同或者近似,威力和制式枪支相等同的一切器械。仿真枪是否构成刑法上的枪支,就需要从口径、弹道、杀伤力等相关数据进行专业司法鉴定。

    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确实规定着,“走私管制刀具、仿真枪支构成犯罪的,依照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定罪处罚。”但这里所说“仿真枪支”,和我们平时所说的仿真枪支并不一样,指的是法律上的“仿真枪”,即符合《仿真枪认定标准》却并没有达到枪支认定标准的“枪”。

    事实上,被告人如果对鉴定意见有异议,也有权在庭审中依据刑事诉讼法提出重新鉴定,根据报道,似乎并没有相关情况。依据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走私非军用枪支十支以上或者非军用子弹一千发以上的,视为走私武器、弹药罪情节特别严重,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名刚满18周岁的“少年”因为无知,深陷囹圄,被判无期,确实让人痛心。可是,我们也须认识到,法律对每个人都是平等的,对法律认知不足并非无罪抑或罪轻的理由。我们每个人都须引以为鉴,远离仿真枪,因为仿真枪带来的社会危害与真枪无异,因此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也与购买真枪无甚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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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9-27 18:36 | 显示全部楼层
:L:L:L:L:L泰顺“2·26”护士臀部中枪案告破 开枪者曾是射击冠军

为什么开枪?他说是寻求刺激故意伤人

温都记者 吴祖坚

见习记者 陈俊儒/文


温都讯 好端端站在阳台门口,没想到臀部无故挨了一枪!昨天,泰顺县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26”气枪伤人案最新进展:犯罪嫌疑人陶某落网,作案的高压气枪被缴获。

陶某向警方交代,他是为了寻求刺激故意伤人。目前,陶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

臀部创口深度达20厘米

泰顺县罗阳镇下洪社区门楼外村一幢两层半楼房,是受害人陶女士的娘家。

2月26日下午4时左右,陶女士站在三楼阳台门口,侧着身子与在房里的二哥聊天。突然,陶女士倒地,臀部都是血。随后,陶女士被120急救车送到医院治疗。

接警后,泰顺警方介入调查,发现陶女士是被金属物击中臀部,创口深度达20厘米。该金属物被取出后,经鉴定是气枪铅弹。经法医鉴定,陶女士的伤势程度为轻伤二级。

划定射击区域揪出疑凶

枪案发生后,温州市与泰顺县两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泰顺县公安局成立了专案组,还邀请枪弹鉴定专家加盟调查。经过二十余次到现场进行反复勘验,专案组还在案发地附近发现另两处弹着点。

“藏枪地方一般比较隐秘,不容易被外人发现。我们为此划定扇形射击区域,来进行大量排查。”泰顺县公安局副局长韩宏城表示,由于射击的是铅弹,容易出现变形等情况,还有受到风力、重力等因素制约,只能对大体上的射击区域进行划定。

通过大量走访以及相关视频监控等有效信息,疑凶的有关信息日益清晰起来:是一名小伙子、具备一定的经济能力、有网购经历等。随后,住在距离陶女士娘家50米的陶某被锁定。

网购零件自行组装高压气枪

陶某家是一幢四层半的民房,去年底刚建成,外墙还没有进行涂刷。在陶某家门口电线杆上,还张贴着一份泰顺县公安局寻找这起枪案线索的通告,落款时间是3月17日。

事发后,陶某潜逃到江苏南京与家人在一起。3月31日,专案组赶赴南京,在南京警方的配合下,将陶某抓获归案。

经审讯,陶某交代了犯罪事实。根据陶某的供述,专案组在罗阳镇门楼外村一民房内查获其作案使用的仿美式秃鹰高压气枪一支,以及铅弹、充气设备等物证。据介绍,该气枪射击范围有200米,精确射击范围在50米,其杀伤力与真枪相仿。

“高压气枪属于管制枪支,目前已被安排送检。”泰顺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教导员任国栋表示,该高压气枪是陶某通过网购买到零部件组装而成。

疑犯亲属向陶女士道歉

案件破获后,陶女士心里悬着的大石头终于落下。

“事情发生后,不仅不能照顾孩子,还要一家人为我东奔西跑。”陶女士说。她在病床上躺了9天,不能下床。直到昨天,她的伤还没好,伤口处还有疼痛。坐在椅子上,她要稍微抬起一侧臀部,不让受伤处碰到。

陶女士今年32岁,是泰顺当地医院的医护人员。对于陶某,陶女士表示没什么印象,想不通为什么陶某要枪击她。

昨天上午,陶某的姐姐、舅舅、姨夫等人专门就枪击一事向陶女士道歉,请求她的原谅。

他爱玩枪,曾是射击冠军

陶某今年26岁,在家排行老二。根据有关调查发现,陶某有过射击经验(服役两年,2010年退役),并多次用于猎鸟。

陶某姐夫称,陶某曾多次拿到射击冠军的头衔。在家里表现乖巧,话也不多,对母亲孝顺。但陶某确实爱玩枪,喜欢拿枪去打猎。

“他长得还是蛮帅气的,一看就讨女孩子喜欢。”邻居林先生说,陶某这些年都在外地,只有在过年的时候才回到家里。“原本今年10月他要订婚的,这下子婚事就泡汤了。”陶某的舅舅说,陶某在2月26日案发后两天,带着患病母亲到杭州看病,随后到了南京建材市场陶瓷店帮忙。

据了解,陶某与陶女士没有任何过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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