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政治领导,工作汇报,以取得广泛支持。案件查办工作要始终坚持党委领导,这是案件查办的政治方向。党章规定,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把处理特别重要或复杂的案件中的问题和处理结果,向同级党的委员会报告。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要同时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要在案件查办工作中坚持党员处分报党委集体决定,重大事项报告和重要复杂案件按程序报批制度,坚持党委对反腐败案件查办的坚强领导,以党委的领导、政府的支持作为案件查办工作的坚强后盾,争取在组织上、人力上、财力上、工作时间上得到最大限度的支持和保障;其次要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案件查办,必须把查办案件与严明政治纪律、保证政令畅通,与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统一起来,避免因案件查办和党委政府整体工作部署相冲突,减少案件查办中的阻力和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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