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网友garthfly在帖文中反映的出租车拒载情况,经我局执法人员对被投诉车辆的进一步调查核实,被投诉车辆确有拒载行为。依据《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16号)相关规定,我局已对被投诉车辆川RLZ668当班驾驶员进行了警示教育,并按上限对其作出了200.00元的行政处罚(已执行到位),对驾驶员及所在出租汽车公司在行业内予以通报。在此,我们敬告广大出租汽车驾驶员要引以为戒,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今后,对群众投诉的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一经我局查证属实,我们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坚决从严从重予以处理。希望各出租汽车公司要切实加强对驾驶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依法文明诚信经营,自觉维护行业健康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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