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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罗江县住房公积金管理现行政策与国家扩大内需、刺激消费唱反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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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5-16 11:45 |

如不正面解释将会发现新浪等国家大型网络平台上我们再见面

此贴如果得不到有关部门对住房公积金政策的正确解释,我将会在全国性的网络平台上与全国人民讨论讨论,我就不相信地方堡垒如此坚固!永远不信.

发表于 2009-5-29 00:39 |
QUOTE:
以下是引用经典毒药在2009-5-16 11:02:00的发言:

     本人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于1997年开始每月扣缴住房公积金,至此已经11个年头,系罗江县原住民。积累多年后于2008年9月底在罗江县城订购住房一套,因小孩正上大学手头相对紧张,无余钱缴纳首付,凭购房合同到罗江县住房公积金处支取近年扣缴的公积金余额缴纳首付,被告知支取余额后不能享受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只能办理商贷,但第二年年底可以支取上一年的公积金余额用于支付商贷本息。当本人支取公积金余额支付了开发商首付后多次到罗江县住房公积金管理办公室咨询相关事宜时得到的是确是“取了余额支付首付后就不能每年支取,商贷的本息自己想办法解决,只能占到一头即要么不取余额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要么取了余额就只能到退休时才能支取”

     现在把人整得茶饭不思,成天想着怎么解决后续还本息的事,我一个基层的小公务员每年能有多少收入?“阳光”后更是每月只有几百元的生活费怎么还房贷?更何况住房公积本就是我自己的钱,存于你处管理我没有意见,这也是统一理财的大好事,但是我目前急需购房,而且还是首次购房,我就是不明白自己专门用于购房的钱为什么真正购房时却不能用于购房?这样做是不是住房公积金办公室与银行这些利益集团在与民争利?是不是假用国家政策谋取部门利益?

      当前全球都处于金融危机影响之下,老百姓有多苦你们知道吗?受灾后长期租房的苦衷你们老爷们了解多少?你们是失职还是麻木不仁?是不作为还是乱作为?国家出台了那么多刺激消费和扩大内需的政策一到你们这一级就吃回扣?你们断章取义解读国家政策,与国家政策唱反调你们就不怕雷打你们?

你肯定不是公务员,罗江乡镇上才进来的公务员也比你混得好,撇死一年也有3W收入.罗江房价还不到2000,难道你不是买一间而是买一幢?

 楼主| 发表于 2009-5-29 15:35 |

楼上朋友,我真是罗江公务员,我也真的年收入只有3万元上下,我肯定没有新参加工作的公务员混得好是不真的事实,但请你千万不要忽略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事实,我是单身职工此其一,我供孩子上大学每年支出约为2万元上下此其二,我一家老小还有三个人要生活继续此其三!请我帮算算我有多少节余?请帮我分析一下我混得不好的原因.

     诚如你所说,罗江房价目前还不到2000元1平方米;这是笔误还口误,并不是我有意为之,事实上是每月要付月供1360元!如今听说即将执行阳光工资了,按照传说的方案我一个小公务员扣了其他部份每月每领到手中真的不足3000元,请你支一个招吧,前提是孩子上大学还得继续她的学业,老妈还得养,老婆还得跟着吃饱,这个要求不过份吧?

 楼主| 发表于 2009-5-29 16:17 |
请不要把我归类为起哄找碴的人一类!我之所以要发贴较劲其主要原因是基于以下几点:1、生存权、居住权是社会公平最基础的内容,作为民生类最大的一笔开支就是购房,我的个体差异如供女上大学(高等教育产业化的直接感受者,暂不评论其功与过)、家庭养老式(农村是没有退休金拿的)等原因,并不乞求国家给予我什么,只是想通过最笨的“口展肚落”的消极理财方式量力而行、最入为出的响应国家扩大内需的号召买一个属于自己的小商品房,这个要求不过份吧?2、基于第1名的诉求,我用我十多年来的住房公积金购房,这个科目不会没有处对吧?但现实客观现实情况是我前10多年公积金余额没有用于购房你管起来那是应该的,我不持反对意见,我支取了以前年度的公积金余额支付了购房首付而不能享受公积金按揭我也没有意见,但如今于我每年还在继续扣缴公积金,还有近20年要逐年扣缴,每月还得扣300多元,因办商贷每月还得支付月供1360元,我也没有大的意见(可以理解为机制设置的问题),但如今在我购房资金最困难的时候是扣还继续扣,住房公积金优惠贷款不能享受,在我最需要钱购房时不旦得不到公积金支持反而是雪上加霜,落井下石,分流我的小收入,于是换了每一个都首先想到的是住房公积金还有存在的意义吗?3、我用商贷按揭支付月供捉襟见肘,我不求享受公积金的优惠,只求第二年年底支取上一年度的公积金用于还银行商贷,这过份吗?(公积金本是我的,公积金代管是低息或者说有没有息我也不清楚,另一边因我购房办商贷支付银行的高额利息只这一点就太不公平)。4、告知我退休才能支取公积金?这是最让我接受不了的霸王条款!等我把孩子大学供养出来找了工作安了家,等我把老人养老送终后,等我省吃俭用和卖血终于到退休前还清了商贷后也应差不多退休了,这时我也60多岁了,不怎么用钱的时候能取公积金了,取了何用?通货膨胀的年代直到我退休后最不用钱的时候公积金可以取了?10多年后扣缴的公积金10万元也许就只能当几千元用时你可以支取了?什么天理啊?想到这些请问哪一个人还会舒服?你们说是吗?

 楼主| 发表于 2009-5-31 19:39 |
麻木不仁

 楼主| 发表于 2009-6-3 19:23 |
高高在上,不关心百姓疾苦,可恨可气可悲可恶!

发表于 2009-6-3 21:15 |

感受得到楼主的痛苦,我也曾是一个刚购房不久的房奴,咱老百姓办事就一个字"难"啊。

发表于 2009-6-3 20:37 |

楼主应该向当地人大或者政协反映!罢他们的官,看他们还敢不敢对老百姓欺上瞒下为害百姓?

发表于 2009-6-8 23:53 |
哈哈哈哈,别误会,我笑天下可笑之人,笑天下可笑之事。

发表于 2009-8-5 14:08 |
关注中!刚兴趣的朋友都来说说
发表于 2009-8-15 23:02 |
  可恶

发表于 2009-8-21 14:21 |

看看这个吧

 

德阳就这个样子

 

http://dy.tfol.com/bbs/dispbbs.asp?boardID=30&ID=115281&page=3

 

发表于 2009-8-18 20:02 |

      现在什么都在搞改革,我认为住房公积金管理这政策也应该改了,不应该再实行“管、掐、压”的政策,我上周因要准备购房才到住房公积金管理办公室去了解情况(绵竹),其情况如下:

     1、如果按揭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不能支取账上余额,利率:(5年内)3.7,(6年以上)4.87,每年支取数不超过年供数;

     2、如果按揭商贷,凭购房合同可以一次性支取去年底前账上余额(但转帐,转给开发商),以后可以凭银行借款合同支取上一年的公积金,但不超过年还款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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