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10月2日,我们单车四人从花石峡镇前往共和方向,沿国道G214前行了大约45公里,到达豆错湖边上,看到有下高速路的缺口,于是开车沿缺口的土路和草地上的车辙印迹向湖边前行了大约300多米,想看看豆错湖,停留几分钟后开车返回高速路,在离高速路100来米处,从草场中的一间彩钢房子里面出来了四名藏族人,两个20多岁年轻人,一个50左右的中老年人和一名10多岁的小孩,两个年轻人骑摩托车,拦住我的车后,两个年轻人和中老年人一起过来,说:我的车压坏了他们的草场地,要赔1500元!我极力解释说,我开车是沿着土路和车辙印迹开过来的!怎么会压坏草场地!两个年轻藏族人当时就想强行拉车门上车,由于车门是锁上的,我马上下车也极力阻止,他们没有得逞!车上的女同志被吓得很厉害!互相语言交流也不是很通畅,总之就是要钱!最后好说歹说给了800元,放行让我们走了!
离开豆错湖后到了最近的温泉乡,报警110,警察了解事件后,做了备案和建议我们住下来,第二天去指认当事人,由于我们行程安排没有时间可以停留,要赶回四川,只能备案后连夜离开当地。当时与警官交谈后,警官说只能找到当事人(事发地只有一家藏族人居住)了解情况,评批教育,挽回损失机会很小!
在离国道G214不到200米的地方,光天化日之下就敢明目张胆的敲诈强要钱财,当地藏族人的胆子好大!以后走到这条线朋友要特别小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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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到藏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这种事我也是第一次遇到,也是经验和教训,以后去到类似地方千万不要轻易开车进入看似无人的空旷草场,坡地等!(就算有车辙印迹,一定要停车在公路边观察,问问当地人,了解清楚后再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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