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学楼四楼厕所的雨台栏杆处,将手伸出栏杆外侧抓住栏杆(栏杆系不锈钢材质,高度为131cm,栏杆完好)进行倒立,身体全悬空在栏杆外,不慎失手后坠下四楼。”一个严谨的公安部门没有事实依据就凭调查几个学生就对本案给出定案,是否太草率,监控视频看不清楚,调查的学生有没有被学校事先封口,为什么不能让这几个孩子当面做证,说什么保护证人,学校干嘛不在下课间(尤其是晚上)保护未成年人,保护这些孩子,现在你们就要保护证人。用心可测。 用常识想想分析,栏杆高度为131cm,小孩的高度为160cm,站在栏杆前也只高了一个头,他是怎样抓住栏杆外侧,抓在外侧那一个部位,一个没有专业训练的学生如何躺着栏杆上还能有力气把自己的105斤重的身体倒立起来,131cm的栏杆成年人要想翻过去都难。一个14岁的学生没有老师或者同学的辅助怎么可以倒立起来。这样的高度怕是专业的运动员也有难度。请专业人事驳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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