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Z住到江北二环紫金花园的,今早上清早八十的,不晓得是哪个屋里搞装修,六七点就把人吵醒了。大家都晓得,周末难免都想睡下懒觉,哪个鬼火冒哦,但又找不到是哪家,不可能挨家挨户的去敲门啥(Ps:敲门才是神经病滴说)。然后就在网上找了下巴中政府对这方面的相关规定,我们还是要按规矩办事哇。规定上说这个事情要找110,顿时我就开心了,毕竟有困难找警察,从小老师就这么教我们的。怀着忐忑的心情(Ps:不要在意细节,LZ真心当时真心是第一回拨打110啊,能不忐忑嘛)拨打110,电话通了,LZ将情况大概说了下,本以为会得到衙门里常用的“朕知道了”,没想到警察孃孃说(真是个孃孃)“这个事情你找下江北派出所”。好嘛,LZ很听话的又找到了江北派出所,江北派出所来了句“这个事情不归我们管,你要找环保局”不归我们管、我们管、管、管~~~~LZ瞬间凌乱了好不好,好不好?那政府关于扰民规定上些的就等于空话咯?看来这个年代政府文件不能信啊,只能信强大的“相关部门”,LZ不禁感慨:这是“相关部门”要取代政府的前兆啊!然后LZ又找到了强大的环保部门,环保部门说要找城市执法大队,好吧,LZ再找,不信就找不到了。又继续给城市执法大队打电话,没想到,真心是万万没想到啊。城市执法大队竟然说“按照相关规定,你所反映的问题需要找110、派出所、环保局等部门综合执法”。LZ崩溃了,完全是电话一丢就是风中凌乱的即视感啊~~~!!!那么问题来了,1、装修扰民到底要找谁?2、政府文件是否具有行政约束力?3、巴中地方政府是否应为山高皇帝远,可以脱离中央政府,不执行当下中央政府的群众路线、为民办事、简政放权咯?由于LZ才疏学浅,所以才将这个事情放到网上,求科普滴说、、、(Ps:大家要保佑LZ过几天不被强大的相关政府约去喝茶啊,LZ没其他意思啊,只是想知道下答案而已,不敢和巴中政府对着干啊,千万不要请我喝茶。啊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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