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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绵阳社保局有法不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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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8 14:12 | |阅读模式
 

尊敬的吴靖平书记:

    您好!

    在您百忙之中来信打扰您,实在是出于万般无奈!

    我叫杨刚玉,原绵阳计算机开发公司的职工,今年63岁。

    绵阳计算机开发总公司的法人代表杨道生于1998年2月外逃,职工们10年没有拿到一分钱生活费。职工们不断上访,向绵阳市委、市府、省府,直至党中央、国务院反映职工的悲惨遭遇。2008年12月26日,在绵阳市委、市府和各级领导的亲切关怀下,职工的生存问题终于得到了解决。青年职工给一定的经济补偿,解除了与计算机公司的劳动关系,已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作为退休处理,职工们由衷地感谢党和政府的关怀。

    2009年2月20日,我到社保局去办退休手续,退休科审档案时看见了我的知青下乡花名册,说我不到60岁。拒绝办理退休。我问为什么说不到60岁,她们指着花名说:“你69年下乡才19岁。”便推算出我的出生年。我向退休科的同志解释,我是69年1月28日下的乡,花名册是7月17日造的,时隔半年,人走了,户口也走了,年龄难免写错,花名册本身也没有记载出生年、月、日,连我下乡的日期都没有,不能把花名册作为我出生年的依据。但退休科不听任何解释。我问退休科的潘科长:你们鉴定职工的年龄一不看居民身份证,二不看户口和档案,政策依据是什么?他拿出1999年8号文件,文件明确规定:“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2009年2月25日,到工区派出所查到1960年我从湖南宜章来四川绵阳的迁移户口,它比1969年下乡花名册早9年,而且更具有准确和权威性,交到社保局退休科,潘科长连看都不看一眼,仍坚持从下乡花名册推算我的出生年,再以身份证的月、日,东拼西凑组成我的出生年、月、日。这种作法完全违背了8号文件的精神。

我把退休受阻的情况向信产局和国资委的领导反映,两局委的领导对我的退休问题十分关心。信产局的领导多次与社保局的领导协商,没有任何结果。社保局退休科提出只要到档案馆把下乡年龄改一下,加盖鲜章社保局便认可。遭到了档案馆的拒绝,档案馆的同志说改档案是违法的,花名册的年龄有误可以用其它材料来证明。

    本来工作中出现偏差是很容易纠正的,我的退休只是一个出生年、月、日的问题,是非常简单的事情,不知为什么非要搞得那么复杂,把一些毫不相干的事情搅在一起。

    我的退休问题已经拖了三个多月了,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解决。到底是权大?还是法大?为什么有权的人无理可以走遍天下,平民百姓有理却寸步难行。这种现象反映了社会的不公平。这与党中央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关注民生的精神是格格不入的。我个人的遭遇不仅仅是个别现象,而是反映弱势群体的一个缩影。请市领导派人来调查此事,还我一个公道!我坚信:在新市委的领导下,明天的绵阳会变得更美好!
    殷切盼望吴书记的回音!


           此致!

    敬礼!

 

 

 

杨刚玉

2009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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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8 16:24 |

的确是有法不依。

发表于 2009-5-20 15:22 |

退休金涉及到民生问题,这也是国家治国之本。作为国家公务员本就应该为人民服务的,现在这位老兄却本末倒置,拿着纳税人的钱却不为纳税人办事。是不是你们懂不起,没上贡哟!

发表于 2009-5-20 16:20 |

找他们领导去

一是找他们局长去,二是找市里分管的领导去,三是上访去。。。不信推不动他。

 楼主| 发表于 2009-5-20 10:40 |
国家有法,执法部门可以不执行,我们老百姓上哪说理去?

发表于 2009-5-20 11:48 |

回复:(水族馆长)投诉绵阳社保局有法不依!

年龄靠推算,身份证拿来干嘛的,真的很搞笑.

 

退休是老百姓的大事,作为人民公仆,就应该为老百姓服务,国家出台的各项政策是为人民的,但是部分机关人员执行力太差,现在不是政府机关在搞科学发展实践活动吗?

以人为本!才是行政执法的最终宗旨,权力是拿来为老百姓办实事的。

简直是在乱来,不拿老百姓的生活当回事!

发表于 2009-5-20 20:39 |

  符合中国国情,已阅!

发表于 2009-5-20 19:19 |
这就是所谓的河蟹社会  该河蟹的不河蟹  不该河蟹的搞刨了  统统该拉出去敲沙罐

发表于 2009-5-21 11:50 |

今天你的不在乎决定了明天在不在乎

任何一种社会服务体系都是不断成长的,公共服务意识的完全成熟总要经历一些过程。

所以,今天你的态度决定了这种服务体系的成长速度。

我无条件支持以这样认真的态度去面对这样的“不足”,同时,所有的人都应该这样。

 楼主| 发表于 2009-5-21 11:19 |
搞不懂执法大人到底要的是啥子了

发表于 2009-5-26 14:53 |

     党政执法部门普遍向外宣传的“便民利民,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看来真的只是文件精神而已。

     拿着不断增长的工资、变相或不变相福利待遇以及各种类型的灰色收入,一边高举着廉政执法的贞洁牌坊。

 

     站在半山云端俯瞰芸芸众生,你的苦难就他看来,不过是众多呻吟中的一个。

     “救”即是行善积德    “不救”亦是命运失之

    

     这即可载舟 也可覆舟的民声民怨   

     云端的半仙们   难道真没一个听得到?

   

    

 楼主| 发表于 2009-5-27 10:51 |

楼上朋友说得极对。顶一个!

 

发表于 2009-5-27 12:03 |
他可能是想要红包,但又不敢明说。明天就给他一个红包事情就好办了。

发表于 2009-5-27 13:06 |
这是亡国的前兆.

发表于 2009-5-27 13:07 |
有法不依,百姓叫屈.

发表于 2009-5-28 15:55 |
各有各的难处嘛,做事的肯定也难

 楼主| 发表于 2009-6-5 15:23 |
谢谢各位侠客的关注,最新情况随时向各位大侠报告!

 楼主| 发表于 2009-6-5 15:39 |

通过此事我第一次知道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不能对居民作有效的法律证明,户口簿也同样没有法律效力.那么,我们的执法大人们,你们到底要的是啥子?摸摸你们的良心吧!

发表于 2009-6-5 15:55 |

    看了此事觉得好笑.

    从这个案例看身份证确是真的没用处,由此看来不知国家是浪费了资源制造身份证和户口簿还是养了个只晓得吃饭不晓得干正事的混混?

    有个好消息让大家分享,最高人民法院表示"无故不办民告官案将严处"!

 楼主| 发表于 2009-6-11 14:12 |
今天信访办打电话给我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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