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中区法律援助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助力中区社会稳定发展。
一是援助范围全覆盖。健全完善 “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在全区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和区妇联、残联、老龄委、共青团、总工会、武警部队、区人武部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24个,实现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法律援助全覆盖,使每一个法律援助需求者使用普通的交通工具在一小时内都能够找到一个法律援助机构,从而得到有效的援助服务。
二是援助宣传全覆盖。整合资源,将法律援助宣传与普法宣传有机结合。编写《法律援助申请指南》、《法律宣传手册》,利用各类宣传活动在全区机关、单位和城乡广泛发送,指派中心律师参与大型法制宣传活动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促使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进一步扩大,广大干部群众对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进一步提高。
三是强化援助案件质量。严把申请、审查、受理、审批关,坚持以法律援助中心受理为主,以乡(镇)、街法律援助工作站受理初审为辅,从源头上把好受理关;建立《案件回访制度》和《错案追究制度》等制度,确保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员依法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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