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岳:农业银行骗我存款7500元,政府不管,法院不立案
老汉无处申冤?
作者 狂人
投诉人 刘福明,男,现在60岁,农民,安岳县坪河乡梅子村四社人,电话13778987439。身份证号码:511023194804044417
被投诉人:中国农业银行安岳县支行永清营业所
被投诉单位:安岳县人民法院
案由:投诉人的存款在中国农业银行安岳县支行永清营业所里短缺遗失7500元;申请人索要时被打伤;政府不管;法院拒不立案也不依法裁定驳回,老汉无处申冤被迫上网?
投诉请求:
1、请求支付原告存在被告营业所里短缺遗失的存款7500元;
2、责令被告支付打伤原告所产生的住院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21000元;
3、请求安岳法院依法立案审理,核实事实真相。
事实理由:
投诉人刘福明于2005年2月5日在中国农业银行安岳县支行永清营业所里存款3000元,(见卡号:95599 8411 20164 86614,户名:刘复明);2006年7月15日取了500元;因存折丢失,于2006年10月2日永清营业所将原存折上的余款2500元、利息8元转到新存折上(见附件帐号22-745400460008594),户名:刘福明。由于原存在永清信用社存款不能办卡取款不方便。2006年10月3日便将存在永清信用社的存款5000元取出存入了永清营业所(见存折);随后(同日),投诉人收到王刚支付给自己儿子的伤残赔偿金7500元并打了收条(有王刚本村村民王志华在场作证),由于当时投诉人身上没有带存折只带了卡,担心钱丢失,便在王志华的护送下,就直接将7500元存入了永清营业所,并划入了投诉人的卡上,(见卡号:95599 8411 20164 86614和2006年10月3日存款回单 )。
以上说明,投诉人在永清营业所里应该有总存款15500元,但是后来投诉人在永清营业所里多次取款共计8000元,还剩余7500元,当投诉人再次去取款时,被银行工作人员告知投诉人存款已经取完了。
投诉人不服多次去永清营业所索要此款,无果。所里工作人员不耐烦就骂投诉人是癫子龟儿,你那来的钱。唐勇主任用力把投诉人摔倒在地跌得脑出血,随后有群众报警,派出所长左祥荣赶到扶起投诉人,次日乡政府喊来救护车由本队队长宋顺华护送到永清区医院住院治疗,随后又到乡医院治疗,两处尚欠医院治疗费15000元左右。
投诉人多次找到县、市、省银行负责人,银行拒不给书面答复,也不出示存款投诉人的取款签字凭证,这是为什么?
投诉人找到政府领导,领导无法解决,建议去法院起诉。
投诉人委托安岳维权大师胡代国写好诉状于2008年12月20日诉至法院,法院收到诉状至今拒不立案,杨江涛院长还多次叫保安将投诉人赶出法院,有法官骂我是癫子龟儿。
资阳有名律师徐金龙看完投诉人的证据和胡代国写的诉状并电话咨询了胡代国同志,觉得银行拿不出取款人刘福明取款签字票据,说明投诉人有道理,徐老师建议安岳县法院立案审理,谁输谁赢法庭见,今天(4月28日)去法院要求立案,保安将投诉人拖出法院。
综上所述,为了维护投诉人的合法权益,被迫上网喊冤,请求媒体补助。
附件:见证据
投诉人 刘福明
2009.4.28
民 事 诉 状
原告:刘福明,男,现在60岁,农民,安岳县坪河乡梅子村四社人,电话13778987439。身份证号码:511023194804044417
被告:中国农业银行安岳县支行永清营业所,主任,唐勇。
案由:原告的存款在被告永清营业所里短缺遗失7500元;原告索要时被被告打伤。
诉讼请求:
1、 请求支付原告存在被告营业所里短缺遗失的存款7500元;
2、 责令被告支付打伤原告所产生的住院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21000元;
3、 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支付。
事实理由:
原告于2005年2月5日在被告永清营业所里存款3000元,(见卡号:95599 8411 20164 86614,户名:刘复明);2006年7月15日取了500元;因存折丢失,于2006年10月2日永清营业所将原存折上的余款2500元、利息8元转到新存折上(见附件帐号22-745400460008594),户名:刘福明。由于原存在永清信用社存款不能办卡取款不方便。2006年10月3日原告便将存在永清信用社的存款5000元取出存入了永清营业所(见存折);随后(同日),原告收到王刚支付给自己儿子的伤残赔偿金7500元并打了收条(有王刚本村村民王志华在场作证),由于当时原告身上没有带存折只带了卡,担心钱丢失,便在王志华的护送下,就直接将7500元存入了永清营业所,并划入了原告的卡上,(见卡号:95599 8411 20164 86614和2006年10月3日存款回单 )。
以上说明,原告在永清营业所里应该有总存款15500元,但是后来原告在永清营业所里多次取款共计8000元,还剩余7500元,当原告再次去取款时,被银行工作人员告知原告存款已经取完了。
原告不服多次去永清营业所索要此款,无果。所里工作人员不耐烦就骂原告是癫子龟儿,你那来的钱。唐勇主任用力把原告摔倒在地跌得脑出血,随后有群众报警,派出所长左祥荣赶到扶起原告,次日乡政府喊来救护车由本队队长宋顺华护送到永清区医院住院治疗,随后又到乡医院治疗,两处尚欠医院治疗费15000元左右。
综上所述,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请求贵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此致
安岳人民法院
附件:1、身份证复印件1张
2、7500元存单回执1张
3、存款卡复印件1张
4、存折复印件一本
具状人:刘福明
2008年12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