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东省物流寄递行业发展迅猛,也给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造成可乘之机,他们利用物流寄递渠道隐蔽、快捷、风险小、成本低、周期短、频率快的优势,以及收寄验视难执行、实名登记未落实的制度漏洞,将物流寄递行业作为实施不法行为的重要渠道,对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及社会稳定构成了极大威胁。
广东省拟实施物流寄递实名制,加强政府监管和治安防范,构建起安全可靠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
近日,广东拟立法推快递实名制,《广东省禁毒条例(草案)》中规定:“物流、邮政、快递企业应当要求托运人、寄件人出具真实有效身份证件,并要求托运人、寄件人完整准确填写托运人或者寄件人和提货人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以及托运物品或者交寄物品的名称、数量等信息”。这一草案在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中遭到了正反两方观点的争议。正方认为有益禁毒,麻烦一点也没关系。反方认为,此举存在立法合法性问题和信息泄露风险,而且寄毒品的人不会用真身份证。
有专家指出,广东在禁毒条例中提出快递实名制,立法本意是希望以此解决物流寄递渠道成为广东省毒品集散的快车道的困境。推行快递实名制是快递行业发展及维护社会秩序的必然趋势。但在推行快递实名制过程中,还要注意完善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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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焦点:是否“存在合法性风险”?
有观点认为:《身份证法》中第14条对于出示身份证证明身份的情形有着严格的界定,其中并不包括物流寄递情形。因此,要确定物流寄递实行实名制,除非该制度依据是源于法律、行政法规,否则,广东省此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因不符合《身份证法》之要求,从法理上说无权确立该制度。因存在违反国家上位法如《身份证法》之质疑,推行物流寄递实名制之法规,确实存在合法性风险。
也有观点认为,一项法律的制定或出台当追求尽可能地减少漏洞,以避免出现新的“伤害”。快递实名制关键要做好投件人与收件人信息保密安全工作,建立一整套信息漏洞的追溯与惩戒机制,否则,将带来新的信息泄露问题。如果实施过程中不能切实保障公民个人信息泄露,快递实名制立法条件仍然不成熟。
支持快递实名制立法者认为:即便《身份证法》中并未将快递列入“公民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的几种情形之一,但在《身份证法》颁布之前,人们办理结婚证要不要出示身份证呢?当然要。因为有相应的婚姻登记法规予以明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的其他情形”条文,为其他要求出示身份证情形的法律法规出台预留了空间。《身份证法》也未规定乘坐火车、飞机等须出示身份证,但现在出门旅行谁会不记得携带身份证,快递实名制何尝不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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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实名制:需要完善配套措施
虽然目前没有法律法规要求公民在邮寄快递时必须出示身份证。但快递实名的地方条例出台后,验证身份信息则成了快递行业必须履行的义务,否则将面临行政处罚。如果客户拒绝出示身份证件的话,作为平等市场主体的快递企业是可以拒绝服务的。也就是说,快递实名并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就像法律未规定签订合同方必须使用身份证,但如果一方要求的话,则对方必须提供,否则交易无法进行。
实际上,快递实名制的主要障碍在于物流业迅猛发展下可能增加快递企业的运营成本,进而遭遇软抵抗而难以推行。这就要求在推广快递实名制时必须出台能够便于操作且能够降低快递企业成本的配套机制。实名制一是震慑犯罪分子,将违禁物品拒之门外,二是在发现问题后可快速查清涉事者,便于追责。为此,可要求快递企业在快递点配置监控设备,毒品、危险物品探测设备和身份证识别仪器。这样一来,就可以在不开箱的情况下履行检验程序,提高检验效率,当不法分子冒用身份证件时,也可根据监控追查到涉事者。同时授予符合条件的大宗客户豁免权,只要其在一定期限内不违规,就可免于重复验证身份,降低电商和快递成本。
此外,在大数据思维模式下,实施快递实名制应通盘考虑,做好其他领域的实名制。如手机实名制和网络实名制如果得以严格落实,快递实名制就能顺利地推行。投递人不可能不提供任何有效信息,否则快递不能及时送达,邮寄也就失去了意义。只要身份证、地址、联系电话中的任何一个信息是真实的,就能够杜绝毒品借助快递渠道集散。
肖武 史洪举
背景
调查:快递公司基本“来者不拒”
随着网络购物火爆兴起,以及人际交往广泛频繁,我国物流快递业呈迅猛发展态势。任何新生事物在诞生伊始,或者在发展初始阶段,几乎都表现出“双刃剑”特征:一方面,我国蓬勃兴盛的快递业搅活了经济,让快递公司井喷式发展,也让民众享受到现代物流的便捷;另一方面调查显示,有些大型快递公司一味追求经济效益而罔顾行业法规,对于快递投寄只管收件不问寄件人姓甚名谁,也不管其寄出什么物件,完全将安全经营抛到一边,以致酿成安全后患。由于部分快递公司片面追求利润的“来者不拒”抑或“不问出处”的急功近利做法,为不法分子利用快递业的混乱无序“混水摸鱼”提供大好机会。像毒品、危化品等危险违禁物品本该被收缴销毁,或者按照安全规范实行专业运输与储存,但是他们却借助快递进入人群,给社会带来极大风险隐患,也诱发不少安全事故。近几年,我国“毒快递”、“爆炸快递”事件时有发生,给公共安全带来严重威胁,更使民众健康、生命还有财产蒙受损失,这些惨痛教训足以说明,整治快递业无序经营乱象、规范快递业发展已经势在必行。立法推行快递实名制,是保障快递业迅速“拨乱反正”规范经营,也是保障监管部门依法对快递业加强管理的不二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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