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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新闻] 运管动态之三——出租汽车运营管理有关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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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23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rnm748 发表于 2015-10-22 21:53
长近期以来,出租汽车行业驾驶员恶意拒载、强行拼客、态度生硬、不打表、不给票、乱停乱放、随意调头等违法 ...

我已经向市长热线反映过很多问题,没有一个回复的

发表于 2015-10-23 10:5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营山县道路运输管理局,你是政府单位发文请改公章这样才符合规定,关于火车站拒载问题我有小小建议:可以在火车站设置单向通道只进不退出租车都排队候客客人走哪里就去哪里司机没得选择

发表于 2015-10-23 11:23 | 显示全部楼层
营山出租车简直是土皇帝,拒载,挑客...........

发表于 2015-10-23 11:45 | 显示全部楼层
营山最近是怎么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0-23 13:29
出租车的死机们如要营业都是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0-23 15:06
为什么一说整治出租车,群众一片支持之声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0-23 16:34
营山出租车已成为营山的耻辱!停运就停运,我们坐公交、走路就是了。又想多挣钱,又不服管理,一直停下去吧

发表于 2015-10-23 19:08 | 显示全部楼层
“出租汽车经营权是政府配置和管理的城市公共资源,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下转让和倒卖。对非法转让经营权牟取暴利或者利用经营权实施欺诈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在出租汽车转让中上当受骗的,可通过向司法机关报案或者提起诉讼维护其合法权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0-23 22:27
       出租汽车经营权是政府配置和管理的城市公共资源,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下转让和倒卖。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0-23 22:30
你们回避了一个关键问题,能不能介绍一下营山这四家出租车公司是怎样成立的,老板,股东都有那些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0-24 00:31
1、公安抓捕非法组织罢运的车主。
2、对现阶段出来营运的车主进行200一天的补助。
3、纪委介入调查运管,鸿运,洋豪,87队是否有利益输送。
4、以上不奏效!立刻放开对出租汽车指标的控制,有公司资质,有营运资质的公司员工,公司自有车辆5000一年的运营权,有好多车办好多辆的运营权。
5、关键看政府有没有这个魄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0-24 10:03
zf,千万别阳痿!营山出租车都骑到你们头上撒尿了。改天又罢工,要求从出租车驾驶员中选一个县长出来,看你怎么办?这个群体,不容小觑。每次罢工都是有组织、有预谋、有目的、有步骤……

发表于 2015-10-24 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19.4.252.x 发表于 2015-10-23 07:53
纯属扯蛋,你咋不报给市民说哈,你们不给分钱,就想把百姓花几十万元买的车给收回切,而且还想从中收取更多 ...


      警惕!网上有许多混淆视听的声音,特别是很多打着“手机网友”旗号的用户,故意在论坛上搅“混水”水,不知有什么目的?
      可以肯定的说:在营山还没有一个私下买卖的出租车是经公司和管理部门同意了的,更不存在过户的一说。营山所有出租车行驶证都是公司的名头,试问,同一公司的车子需要向同一公司过户吗?有谁能说出任何一个出租车在不同公司间过了户的?
      政府在一直以来明令禁止出租车私下买卖,有人“投资”不慎,如果不是“周瑜打黄盖”,而是受骗上当,那就只能用司法途径解决问题,政府是不可能为个人不当行为”买单“的!

发表于 2015-10-24 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82.149.63.x 发表于 2015-10-23 09:18
这里面的文章就多了,在下实在是不明白为什么转让明明是非法那公司和运管还认可什么???你们不是自己打自 ...

兄弟错了,对非法转让,公司和运管是从不认可的,档案也是不能变更的。

发表于 2015-10-24 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222.208.31.x 发表于 2015-10-22 23:33
我觉得挂靠这么多年,至少说明它是私有财产,现在政府想收回去什么都不补偿那是不可能的事,更何
况很多车 ...

不能说是私有财产吧,只能说是具有约定期限的使用权,在使用期内算私有财产,使用到期后,残值归零,就该自动退出出租行业,跟出租车行业“拜拜“了,没有权利再”扭到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0-24 12:49
无意中看到营山电视台一则标语:“出租车罢运行为是违法行为”。既然是违法行为,我们的执法部门为何不敢理直气壮地打击?如果出租车罢工是正义的,没有违法,那我们的出行难如何解决?

发表于 2015-10-24 13:1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整治出租车!希望这次政府顶住压力彻底整治,绝不妥协!广大市民拭目以待!

发表于 2015-10-24 14:44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19.4.252.x 发表于 2015-10-23 08:01
告诉你们市民嘛,公司跟运管所想在新出租车政策下来之前强行收车,就是怕新政策出来对他们不利,而且他们收 ...

这也不能成为罢运等“新政”的理由吧?何况政府从没有收过任何人的车。到期自然终止的车政府还需要收回吗?!政府在总量内对社会再重新投放,社会公众人人都有权利参与!政府还是人民的政府,我们相信“人民政府为人民”,支持政府对出租行业依法严厉整治!

发表于 2015-10-24 15:57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为什么法院可以拍卖?,你不是说任何人和单位不可以买卖,难道法院也违法了,有谁出来解释?川R97612就是法院拍卖的,现在有法院拍卖手续

发表于 2015-10-24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为什么法院可以拍卖?,你不是说任何人和单位不可以买卖,难道法院也违法了,有谁出来解释?川R97612就是法院拍卖的,现在有法院拍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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