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广安市主城区 货运车辆及其他大中型车辆入城和停放的 通 告
为巩固我市国家卫生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进一步美化市容市貌,防治扬尘污染,提升城市形象,畅通城市交通,减少安全事故,方便市民出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即日起,对广安市主城区范围内,所有货运车辆及其他大中型车辆入城和停放进行统一规范和集中整治。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区域 广安区广福、万盛、中桥、浓洄、北辰5个街道办事处; 枣山园区马石梯社区,协兴园区大寨社区。 二、涉及车型 牵引车,营运型客车,大型货车等。 三、管控要求 (一)货车运行规定:0.9T以下的货车可不受时间限制入城;0.9T(含)以上的货车每天22:00-次日6:00允许入城,其余时段禁止入城,一经发现,公安交警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给予记3分,罚款50-100元的处罚。过境车辆请绕道枣彭路、宏志大道、万盛路行驶。 主城区从事鲜活配送、邮政快递、工程抢险、重大市政工程建设等特殊车辆,需在禁止入城时间段入城的,请提前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办理相关入城手续。 (二)禁止停放规定:禁止所有限定车辆在管控区域内占道停放,一经发现,城管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罚款150元的处罚。 城南片区货运车辆,请驶至小平大道(新检察院至官盛新区方向)右侧莲花大道,广安枣山园区停车场(广安枣山收费站出口右侧约50米)、新能源汽车交易中心周边刘家院街、严家院街等支路临时停车点规范停放;城北片区货运车辆,请驶至广安经开区临港大道C段、D段慢车道临时停车点规范停放,待货运停车场建成后统一搬迁。 主城区各大中型客运车辆(含职工接送车),请驶至各客运停车场、单位车库、广安南站停车场、小平故居游客中心停车场等规定地点停放。 (三)2015年10月29日起,我们将全面启动整治,对不按规定进出城和逾期未驶离主城区的货运车辆及其他大中型车辆一律拖移,予以顶格处罚,并纳入管理“黑名单”。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文明行车,规范停车,若有夜间执法情形,敬请广大市民、车主予以支持和谅解。 举报、咨询电话:110,12319。
广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广安市公路运输管理处 201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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