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举信 巴中市组织部: 我们是升平村的失地农民,现将我们村上的情况向你们组织部领导汇报一下: 我们是巴州区梁永镇升平村的失地农民,特别是村党支部书记“刘远林”只图个人利益,占全村老百姓的便利,比如: ⑴我们村在2005年度,巴州区畜牧局在我们村原柑橘果园地改种为“黑麦草”项目。他们上报畜牧局总面积为300亩,每亩折合人民币300元。实际分给老百姓面积为120亩,每亩给老百姓折合人民币180元。从中他欺骗国家经费68400多元。 ⑵2008年汶川大地震后,房屋加固维修费,国家给我们全村每个公民的费用500元,实际分到每人70元,其中贪污全村百姓1270多人的经费50余万元。 ⑶其次我们本村的原届领导班子找的扶贫项目,在2010年实施,扶贫办发放的资金30万元,他给我们村8个社划分了几千元,请问领导,像这样的支部书记,为什么上届换届改选期间,党委,政府部门还提名保留他这样的人选呢?我们老百姓要求上级领导部门查封本村经济账目。给予群众的一个满意的答复。 ⑷其中,就是今年从中央到地方,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纠正老百姓身边的“四风”问题,我们村委7月22日召开的党员干部,群众代表大会,讲了“四风”整顿会议内容,正好村主任“刘健”于8月10日就违规,在梁永街道“万客来十大碗”处,大操大办“升学宴”共办32桌,12日又在巴中某一饭馆承包8桌,共收礼金20多万元,这两次都是支部书记“刘远林”支持仪式,但是我们看来就是他们两人是“知法犯法”因为他们两不是别的,一个是书记,一个是主任。他们两个又是弟兄,是“干亲家”,是一屋人。在村上的任何工作,都是他们两人说了作数,不与村支部委员,村委委员讨论研究,请问还要两委的委员干什么呢? ⑸主任“刘健”他在巴中地勘公司上班,他在职又不作为。老百姓办事就很难办。他就要等到几户人都找他办事盖章的时候,他才来梁永一趟。 ⑹支部书记“刘远林”在上届改选换届后,他收刘远春,廖得贵,苟先朝等三户人现金分别为1000-1200元,给他们三户人办理假残疾证,“四级,五级”,他们为什么这样做呢?最主要的就是为了我们村的各项原因, 他无法面对,所以他就这样违规操作。 ⑺这次;区政府委派的督查小组,来村上,都是做过场,为什么要与村上的干部一路调查呢?要调查那一位老百姓,都是他们早就安排好了的,怎么能调查实情怎么叫私访呢?请问这样合理吗?检举人赞(国家政策好,区镇政府保,百姓文化少,镇区市省跑 ) 此 致: 敬 礼! 检举人:刘远金15681672693 苟先朝15308295171 苟先述13981663713 张孝全13565456684 付光全133782385673 张建平13881695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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