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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东风汽车公司高级技工学校校长熊小平:东风公司岂能是法外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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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27 13: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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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全国各大论坛疯转一篇题为《东风汽车公司技校校长熊小平,赶紧给老娘发工资,赶紧给老娘发工资》的网贴,贴中,刘彦红讲述了在东风汽车公司高级技工学校分校担任门卫兼车间保洁工作12年有余,今年6月在不给予任何补偿的情况下,被学校无故辞退的事,尤其是列举的职能部门相互推诿,踢皮球的例子,引发网友一片声讨。

  应当承认,因为十堰是商用车公司总部所在地,东风公司对十堰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或者说,东风公司为十堰的经济发展,作出了很大的甚至是巨大的贡献。但是,所有这些,都不能成了东风公司及下属技校,不遵守法律,或违反法律的理由。

  不能因为,为十堰做出了贡献,东风公司劳动监察大队就可以对十堰劳动仲裁指手画脚;更不能因此,十堰劳动仲裁就不敢过问东风公司的事。

  也由于,有了东风公司,以及十堰劳动仲裁之间的推诿扯皮,才导致东风公司在用工中存在的一堆违法问题没有得到及时纠正和制止;才导致刘彦红的合法利益无法得到保障,最终才导致了刘彦红走上慢慢维权路。

  2003年5月,技校之所以不与刘彦红签订格式劳动合同,而是以“临时用工协议”代之,技校这样做的“好处”可畏多多。一是,可以不给刘彦红缴纳五除一金;二是,可以不给刘彦红规定具体工作时间;三是,可以给刘彦红发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四是,可以随时让刘彦红走人而不要承担任何经济补偿……

  也就是说,从2003年5月的“临时用工协议”开始,技术就涉嫌违法,而以后的,一年365天没有一天休息,一天工作24小时——发给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不为职工缴纳五险一金——将在本单位连续工作12年又两个月的工人辞退——不给予任务赔偿和补偿等,可以说,件件涉嫌违法。

  笔者不竞要问:一个国企下面的技校,长时间且屡屡违法,难道就没有人管?没有人敢管?或者说,难道十堰的东风公司成了法外之地?成了一个无法无天的地方?或者说,在十堰的东风公司,难道就没有职工说理的地方?就没有职工讨回公道的地方?

  要知道,东风公司劳动监察大队以及十堰劳动仲裁,可是职工的“娘家人”,也是保障职工权利的第一关口。遗憾的是,在十堰,劳动监察大队以及劳动仲裁,都成了聋子的耳朵——摆设,不仅不为职工说话撑腰,甚至还成了违法单位的帮凶。

  所以说,要维护许许多多像刘彦红这样普通职工的权利,或要想让像刘彦红这样的普通职工受到法律保护,除了职工本人要会维权,敢维权外,作为职工“娘家人”的劳动监察大队以及劳动仲裁,必须承担起对违法用工情况的查处责任。尤其是,劳动监察大队必须经常性对各单位的用工情总进行检查监察,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从而保证职工权利不受到损害,保证职工享受到法律规定的一切权利。

  因此,相关部门在依法妥善解决刘彦红反映问题的同时,还应当追究技校的违法责任,以及追究劳动监察大队和劳动仲裁的失职责任。尤其是东风劳动监察大队,送到门上的工作都不愿意做,让这样的人继续在劳动监察大队,就会还有更多的像刘彦红这样的普通职工,有理无处讲,有冤无处伸。

  最终,不仅侵害了职工的利益,更伤害了法律的公正,以及政府的公信。如此长期下去,后果不堪设想。(作者;江苏/郑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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