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部署,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战略部署,体现了“破”和“立”的辩证统一。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同样要做好“破”和“立”这两篇文章。“打虎拍蝇”是为破,建章立制是为立。从现实来看,产生腐败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反腐败体制机制建立了但还不够完善,一些体制机制仍存在漏洞。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加强制度建设,是深入反腐倡廉的必然要求。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制度建设重在务实管用,突出针对性和指导性。反腐倡廉建章立制,需要突出重点、针对时弊,有什么漏洞堵什么漏洞,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从体制机制上分析,近年来查处的腐败案件,暴露了一些共性问题。比如,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受到的监督很少;用人风气不正,存在任人唯亲、卖官鬻爵现象;一些人凭借行政审批权设租寻租、以权谋私;官商勾结、利益输送,造成国有资产资源损失,等等。 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针对突出问题,我们要查漏补缺,通过改革创新完善体制机制,不断把制度笼子织密织牢,全方位加强党内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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