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房产管理局
你好!你反映的“通江县到处是‘三无’建筑,我们农民一辈子打工,辛辛苦苦挣点血汗钱,买个房子没有产权(没有土地使用证、房产证),通江县房管局局长景远强在房管局领导多年,不作为,没有给老百姓解决房产证”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一、通江县“两证”遗留问题处理情况。2007年以来,通江县诺江镇规划区内有部分开发项目竣工至今未完善房屋竣工验收备案等相关手续,存在已竣工入住而未办理房屋产权证问题。经县政府确认,纳入我县“两证”遗留问题项目共计45个,房屋面积26万余平方米,涉及户数2537户。我局已陆续办理了商业幼儿园、日新小区、我爱我家等36个项目产权登记共1980户20.2万平方米,特别是在处理东方名都、红都·新天地等开发项目的“两证”遗留问题中,当面对开发项目规划建设手续不齐全、开发商长期不在通江的困难时,我局是主动作为,多方联系开发商,数十次召开座谈协调会,及时向政府领导汇报,提出处理建议意见,经过不懈的努力,于今年的7、8月份圆满地解决了东方名都、红都·新天地等开发项目的“两证”遗留问题。目前,虽仍有8个项目尚未完善房屋竣工验收备案等相关手续,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但我们会继续努力,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争取早日解决业主们的房屋产权问题。 二、房屋产权登记要件。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完善了房屋竣工验收备案等相关手续的开发企业,可以到房管部门申请房屋产权登记。 (一)开发企业申请房屋初始登记:开发企业申请房屋初始登记,需提交:①企业书面申请书(盖章);②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验原件收复印件;③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及盖骑缝章的总规划平面图(盖章的复印件);④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原件);⑤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书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原件);⑥房屋面积测绘报告;⑦企业营业执照(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⑧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件(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⑨经办人身份证件(验原件收复印件);⑩企业授权经办人办证的授权委托书等资料。 (二)购房业主办理产权证:待开发企业完成商品房屋产权初始登记后,方可受理业主申请产权登记。需提交:①开发企业出具的办证证明原件及房屋户型图;②购房合同原件;③夫妻双方结婚证与身份证件(验原件收复印件);④门牌证(验原件收复印件);⑤维修基金缴纳票据;⑥契税完税证明等办证资料到县政务中心(大操坝的原工人文化宫处)一楼进门左手边的房管局窗口处申请产权登记。 我局房屋产权登记业务股室:房产市场管理股(联系电话0827-7223467)、产权产籍管理股(联系电话0827-7221425、0827-7235650)。 在此,敬告广大市民:小产权房系违法建筑,不能办理房产证。同时,敬请广大市民理性反映问题,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监督和建议!
通江县房产管理局 201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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