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任是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最大支持,但是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应该看到,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天然的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并非生活在真空之中。如果监督者不被监督,就可能出现“灯下黑”的情况;纪检监察干部发生以案谋私、串通包庇、跑风漏气等问题,对党和人民事业的伤害,将比一般干部更甚。“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清理好门户,做到打铁自身硬,才能让监督执纪问责更有底气、更加硬气、更具权威,做到“其身正,不令而行”。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纪检监察干部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就能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注入强劲动力;相反,不想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党纪政纪就必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因此,纪检监察干部尤其应该涵养责任意识、担当精神。对尸位素餐、碌碌无为的干部,该调整的就要调整;对不敢抓、不敢管、监督责任缺位的要坚决问责。唯其如此,才能让责任意识深入人心,让担当精神蔚然成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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