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下月起正式实施 微信、微博造谣最高获刑七年 即将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现行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中增加了规定:编造虚假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或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引自法治中国讯,2015年10月29日) 近年来,随着各种信息通信手段迅速发展,各种造谣,传谣的形式也变的多样。目前,在刑法上所规定的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以及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这次的修正案改革,使刑法更加具体化,更加容易对比实施。虽然咋一看之下这次修正案与以前相比在刑罚方面有所加重,其实不然。编造虚假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或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这一行为,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下很容易造成许多恶劣的严重影响,扰乱甚至危害社会秩序。本次修正案,法律条文能有效地规范人们的行为,并在司法解释中说明具体量化的入罪标准。将刑罚设置在三至七年,也体现了刑法量刑的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 这一规定有利于网络的和谐健康,在威慑不法分子的同时还可以罚当其罪,体现了中国法制的不断健全,不断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