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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为员工报销膏火如何计缴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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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30 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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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报销膏火个税如何算?乐上财税和我们一同看看:
问:我公司是国有公司,为了鼓舞职工自学成才,推出了奖励计划:凡自学取得更高文凭者,报销膏火的50%,报销今后5年内需为公司效劳。假设不到5年辞去职务的,退回有些报销膏火。公司在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上述费用。请问这些报销的膏火和退回的膏火,自个所得税如何处理?
答:《财政部、全国总工会、开展变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国防科工委、人事部、劳作保障部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工商联关于印发〈关于公司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运用处理的定见〉的通知》规矩,公司职工参加社会上的学历教育以及自个为取得学位而参加的在职教育,所需费用应由自个承当,不能挤占公司的职工教育练习经费。
自个所得税法施行法则规矩,薪酬、薪水所得指自个因任职或许受雇而取得的薪酬、薪水、奖金、年终加薪、劳作分红、补助、补助以及与任职或许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根据上述规矩,为奖励职工参加社会上的学历教育的奖金,不属于教育经费列支范畴。发放时,应作为薪酬、薪水所得计征自个所得税;辞去职务时,应作为辞去职务当月的薪酬、薪水所得抵减项,按职工实践取得金额计征自个所得税。
本篇文章由乐上财税网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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