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对青年干部应该更加严格,要求严格也是一种素质培养,要求严格不但促进各项工作更能促使青年干部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领导干部不能对青年干部疏于管理,出现灯下黑的现象。现行的《党员干部处分条例》要求干部违反党纪党规要受到党的处分,做为领导干部也要承担领导监督责任。所以领导干部对青年干部必须严格管理,工作多鼓励,发现问题也要多批评教育,让青年干部心中警钟长鸣。领导干部针对青年干部的管理可以采取定期汇报和定期谈话制度,及时发现青年干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纠正。要防止监守自盗的现象。十八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均加大了反腐力度,领导干部自身要行得正,树立铁一般的反腐决心。要锻造“铁板一块”。青年干部要坚决杜绝通风报信,或成为“保护伞”。领导干部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要对青年干部腐败问题零容忍。领导干部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领导干部要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要带头打造一支反腐败铁军,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青年干部要自觉增强党的意识、责任意识,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青年干部应该加大自我监督力度,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管到位、严到份,让党员干部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切实解决好“灯下黑”问题,最大限度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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