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平昌县财政局平财采[2009]121号文件的规定,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对通河大桥路灯安装工程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通河大桥路灯安装工程
二、工程概况
建设规模:安装路灯16盏
工程特征:市政安装工程
三、询价项目的内容、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详见询价文件第二部分)
四、合格供应商资格: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非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获得产品制造商的授权;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五、询价文件的发售和提交。
1、报名日期:2009年09月15日至2009年09月16日。
2、获取询价文件地址:平昌县交通局
3、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报价资格不能转让)。
4、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09年09月18日上午10:00正。
5、报价文件提交地址:平昌县交通局三楼会议室。
6、报名时须提交:供应商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递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7、报价文件要求:在自愿遵守本询价采购要求的前提下提供密封报价单,报价单上要求有明细报价和汇总报价,否则询价小组将其报价做无效处理。
8、报价保证金要求:报名人须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交纳报价保证金人民币3000元整。
六、成交方式:最低价成交法,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总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在出现相同报价的情况下,以摇号的方式选出成交商。
七、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3981651211
李先生 电话:15828928188
平昌县交通局
2009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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