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印发,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实现依规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两项党内法规坚持以党章为遵循和根本依据,一正一反并相互配套。《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体现了党章规定的理想信念和宗旨德行,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线”。《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和规范化。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一定要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强化责任担当,认真种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田”,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把严肃纪律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触犯纪律“底线”动辄则咎,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使纪律立起来、严起来。要把责任追究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利器,持续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推动形成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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