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房产管理局 关于阳光三期小区物业管理收费问题的回复
针对您反映“阳光三期小区物业公司由于服务不到位,导致小区垃圾堆成山,臭气熏天,因而业主不愿交物业费”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阳光三期小区物业管理企业为通江县卓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我们已将您所反映的问题通告给物业公司负责人。经我局物管股工作人员现场了解得知:因物业纠纷,小区门口垃圾池被人为封闭,垃圾无法入池遍地堆放,县信访局已牵头协调处理,目前,物业公司正积极协调环卫部门清运小区垃圾。 在此,希望物业公司进一步改变服务方式和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双方积极沟通、配合,共同管理和维护小区秩序,保持小区卫生整洁,共创干净、舒适的生活环境。 我局物业管理股联系电话:0827-7226235。
通江县房产管理局 201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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